阅读历史 |

第278章 收购港灯的用意(1 / 2)

加入书签

在跟港灯管理层开了个小会议后,林佰诚同港灯大班李维斯去了他的办公室。

林佰诚向李维斯了解港灯的事务,因为时间关系,只是先大致了解一下。

让林佰诚比较关注的事有两件,一件是就在本月,港府批准了港灯在南丫岛兴建比鸭脷洲发电厂更大规模的发电厂,这座发电厂位于南丫岛菠萝嘴,占地50公顷,港灯管理层原本决定共分三期进行承建开发。

不过如今不一样了,港灯通过向林佰诚定增股票获得超过8亿港币的现金,这笔钱可以用来新发电厂的建设,不必再分为三期那么久,分为两期就可以了。之所以还要分为两期,那是因为第一期将购买四台250兆瓦燃煤发电机组,两台350兆瓦燃煤发电机组,如此大的发电量已经足够港灯当前经营范围的用电量使用了。

一开始没必要将整个南丫岛发电厂建设起来,毕竟买来太多的发电机组,发的电却没有销售出去的话,那就太浪费了。等到第一期发电量快要无法满足用电量时,再将第二期建设起来不迟。

还有一件事就是港灯和会德丰在去年达成合作,在北角一起开发富泽花园第一期,如今已经完成了开发,房产正在销售当中,再过不久将进行第二期开发,这是去年合作时就已经决定好的。

北角的这块地皮是属于港灯的,不过港灯是做电力的公司,没有地产开发经验,所以选择跟会德丰合作。

林佰诚听后出声说道:“既然北角的地皮已经跟会德丰合作了,那么只要会德丰不反悔,就继续跟会德丰合作。不过,今后公司的地皮开发不再和别的公司合作,而是跟和记黄埔合作。”

“我记下了,林总。”

李维斯对林佰诚的称呼早就发生了改变,他应下后说道:“不过林总,跟和记黄埔合作开发,条件一定不能太严苛才行。”

“这个你们自己谈,和记黄埔我只有一半的股份,不比港灯持股多多少,所以就算和记黄埔占了便宜,我也不会多得多少好处。所以,我只会促进两家的合作,共同开发一起赚钱,具体合作的细节你们自己谈就好。只要你们记住合作是前提,双方都不要开出太过分的条件就行,这点我也跟韦理说过了。”

林佰诚在和记黄埔和港灯的持股比例相差不算太多,所以他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只要港灯的地皮是跟和记黄埔一起开发的,能够让两家公司都受益,让他赚到更多钱就可以了。

“林总说的是,在合作上,我会和韦理大班沟通的。”

李维斯当即说道,只要跟和记黄埔的合作不会损害到港灯的利益,那就完全没有问题。

林佰诚出声问道:“李维斯,定向增股的资金,除了一部分用来建设发电厂之外,剩余资金你们管理层有什么打算没有?”

“公司一些区域的电线有些老旧了,我们准备用一笔钱把旧电线换成新的,这样不仅解决了电线老旧带来的安全问题,也能够让公司有合适理由提高用电费用,从而提高公司的利润。”

李维斯将管理层的初步想法说了出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