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擒贼先擒王(2 / 2)
爆声之中,赵离忧领着中队迎上。
碰触到北戎兵时,长刀似闪电一般扫出,一个北戎军的脑袋瞬间便在他脸上炸出了一朵妖艳血花。
只这张俊美如斯的脸上此刻不显半分媚,反倒被血染出了几分冷清,犹如战神,长刀所落,血花正一朵又一朵层出不穷的炸开。
他的惹眼与凶煞也在刺激着那一群大邑的士兵,勇猛更甚之前。
“杀啊!”
“杀啊,为我北戎!”北戎兵们亦在呐喊着。他们是侵犯者,然而,他们亦有着他们自己的信仰,既已在此,便没有任何人愿意输!
正面的搏杀彻底开始展开,此刻,没有任何一个人再是旁观者。
大邑这头,战士们依照原有的练习配合者。论战力,他们的骑兵是不如北戎强大的。
然而大邑兵士们那一冲,给了他们屠北戎的最好机会!此战若能赢,大邑兵士们的第一波,乃是关键点。
偶尔,大邑这头还能看到另一些优势那是马蹄的优势!
北戎兵们作战时,竟都会在地上洒下一层厚厚的柏油。
战马都会在马蹄上盯上马蹄铁,那是一种装钉在马蹄上的铁质蹄型物,是为了保护马蹄长期摩擦受损的,同时,也能使得他们没那么容易打滑。
但再铺了柏油又下着大雨的路上,用那么快的速度奔驰,打滑或多或少还是避不了的。
反观大邑这头,半月以前,新帅除了那筒箭,还给马儿换了一种胶质与铁质结合的马蹄掌,此在柏油路之上行走要比铁掌使得更稳。
大邑本就有一些树胶制品了,如今恰好盛产,此时此刻,倒是对比之北戎军的骑兵战马,又多了一层优势。
加之大邑这边最擅步兵战,步兵们穿的乃是特意针对这一战的新鞋。
虽说战靴本就有着防滑防雨的处理,可他们的新鞋在这一点上着重改进了,对比北戎亦算是站优势的。
每一项的优势看起来似乎都微不足道,又不可估量。但谁又能肯定,这些对整个战斗没有影响呢?
便是不说这些,柏油一淋,雨水一下,骑兵优势下降。
便是大邑与北戎清一色的下降,于北戎亦是好处。因为,他们的优势,本就是步兵!
“屠了此人,赏银十万两!”
赵离忧的加入使得北戎兵的头一个重点目标完全锁定了他。北戎主将双目狰狞,冷眼瞥了那黑甲少年一眼,便指了北戎一支精锐大队,直接往赵离忧冲了去。
此支朝他冲去的队伍,乃是骑兵开道,步兵掩护。
为了捉赵离忧,可谓是相当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
北戎的箭雨,不要钱的疯狂射向了赵离忧一人,擒贼先擒王,只要杀了他!北戎这一战便赢了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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