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第二十七章 生活(三)(1 / 2)
[[539-第二十七章 生活(三)
“洛家意在‘新乡’?”
常氏识得问话者,为升任“滑州”长史之杨登正妻徐氏。
自两年前杨登异地做官,徐氏留乡里照看家业,因不通商事,致与人合作开设作坊损失颇大,后在“珮兮阁”中结识贺兰敏月,刻意交好,诉说衷肠,终得回报。
贺兰敏月无意多问,却将其引荐给“洛家”。
洛克然哪里管得了这种小事,便交给洛峻。
洛峻知杨登乃谢、冯二位侯爷旧部,甚是信任,况此事又由谢夫人交办,不可不用心,故让妻常氏出面,与之相商,大批量订购其作坊所产,且重金雇请三名学堂毕业学子在作坊任管事,以改进生产方式和控制质量,短短半年光景,杨家不仅挣回当初损失,还狠赚一笔。
因此,徐氏时常前来“珮兮阁”,一是自身需用采买,二是结识更多乡里贵妇,她算是想明白了——虽说女子不管事,但那得看什么人,影响力有多大了。
因此,当常氏说话间提及“宝庄乡”,而冯侯夫人今日也在,故以话题引入。
常氏道:“家事,自有郎君做主,吾不甚明了,然有听郎君提及,言大伯(洛克然)正请人编列文书,呈送冯侯。”
“哦?可知何事?”贺兰敏月颇有兴趣地问了一句。
“似看中两块地。”
常氏一语既出,众皆恍然。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宝庄乡”此番与当初“卫岗乡”不同,并不采取拍卖土地的方式,而是将整个乡近一半的土地,划分成六十七个地块,面积有大有小,既有农田,也有山地。无论任何人,都可以向“卫岗乡官衙”提交拥有土地的正式文书,只要承诺,两年内做到自己在文书内列举的投资事宜,即可以免费使用土地十年。
用后世的话来说,那就是用土地进行招商引资,官府只提供土地和便利,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具体项目和投入,都有开发者负责。当然,其中有很多项目,那都是事先指定好的。
对于大唐人而言,这是一种闻所未闻的方式,不过听起来倒是很合理,唯一需要考虑的只有两件事,第一是钱财和具体事宜;第二,是否能够得到官府认可。
“宝庄乡”暂不设官衙,只在“卫岗乡官衙”里,设立“定审会”,由冯宝任主事人。
也就是说,只有拿到“定审会”出具的正式文书,才能拥有开发土地的权力。
“洛家看中何事?”贺兰敏月听谢岩说过一些,所以知道比旁人多,故而又问道。
“交易会,应该为此名。”常氏并不能十分确定地道。
贺兰敏月见其也不清楚具体,便不再多问,转而向一位妇人道:“苏夫人,令夫君任‘学堂督办’已有年余,听闻乡里意欲新设‘学堂初级班’,届时,林、刘二位夫人子嗣入学一事,还请费心了。”
苏永兴两年前娶了一房妻室,乃“吏部”一名员外郎之女,而说媒的人,却是“太史令”李淳风。
自高远去“兵部”,苏永兴实际主持“皇家卫岗学堂”,自然而然和李淳风有了来往。熟悉后,李淳风听闻其并无家室,便想起一位老友之孙女尚待字闺中,于是主动提起。
苏永兴乃寒门之家,能够娶妻官宦之后,自是大喜,岂有不允之理。
婚后不到一年,朝廷颁布正式文书,任命其领“弘文馆学士”衔,任“皇家学堂督办”代“督学”理事。
此任命一出,等于苏永兴正式拥有官员身份,且非虚职。
正因为有了正式官职任命,苏永兴升起“大干一场”的念头,在其主导,谢岩同意下,“皇家学堂卫岗乡初级班”预备筹办,定于明年开始招生。
如此做法,一来为解决乡里孩童入学需往“洛阳”不甚便利一事;二来也是为解决异族孩童进学所需。
自“卫岗乡”富裕后,加上谢岩和冯宝一直倡导“公平交易”,所以,乡里异族商贾与日俱增,至今已有数千人。然,异族诞下子嗣,管生不管养,几无进学者。
以至时有异族孩童触犯律法之事。
谢岩听闻后,意识到放任不管非良策,故告之苏永兴,命其征询学堂诸位先生,可否纳异族孩童进学?
结果非常好,以李淳风为首的老先生们皆认为,当“有教无类”,并无抵触。
于是乎,谢岩建议苏永兴将此事纳入“乡学堂初级班”之事。
因此之故,方才有贺兰敏月适才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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