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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一百五十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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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绳枪射程有一百五十步,而塞城驻军所用的弓射程只有一百步,我们在两百步的时候把金属弯钩压进火门里,等到火绳彻底燃烧,差不多就是五十步的距离,到时在火绳枪下的弓箭手必死无疑,而弓箭手射出箭却碰都碰不到我们,如此反复,在与敌军短兵交接前,就能把弓箭手全部杀死!”路易斯举着火绳枪,又重复了一遍这段话,而在十名枪手的前面,则是上百名一手拿着藤制盾牌,一手握着剑的士兵。

路易斯这六十余载的光阴里,今日倒是第一次,以统帅者的身份,参与数千人的战争。按理说,他应该躲在后方,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但他手下的军队,雇佣兵也好,正规军也好,问题都太多了,他决定深入其中,以战场中的一份子来左右战局。

在远方,是塞城的驻军,如蚂蚁般密密麻麻,跟路易斯这边的人相比,可谓是天壤之别。

另一边,在四千塞城驻军的中央,一位身着银色铁制甲胄的骑士,手持可收缩的单通望远镜,他的头盔面甲打开,他将望远镜凑到眼前,看着不过百人的攻城者,讥笑道:“哼,一群送死的蝼蚁!”

骑士旁边的护卫凑到他的耳边说:“在右侧的山丘后,有埋伏。”

“多少人?”

“据探子说,一千人。”

“再加一千人又任何,还不是只有送死的份!”

……

一个时辰前,行军路上。

一支军队一眼望不到头,而在队伍的最前头,骑着马的路易斯向杰森质问道:“为什么不让烬之团的兄弟打头阵,火枪队要是自家兄弟护在前头,压力能少很多,而且他们跟正规军根本没有磨合过,到时指不定出什么岔子!”

“不行!”杰森直接否定,“打头阵的风险太大,到时肯定会死伤惨重,我不能让我的兄弟做炮灰!”

“可是我也在其中啊!”

杰森看着路易斯,幽幽的说:“你肯定有方法自保,到时战场上纵使所有人都死了,你也不会出事。”

路易斯哑口无言。

……

时间回到现在。

路易斯注意到前头,一位举着盾牌和长剑的士兵,不停的胸口画着十字。

路易斯伸手拍了拍士兵的肩膀,后者吓了一大跳,回头瞪大着眼睛看向他。

路易斯问士兵:“你为什么参军?”

“为了一家老小。”士兵回答道。

路易斯又指向另一人,问:“你为什么参军?”

“扬名立万!”

“你为什么参军?”

“想要赚大钱!”

路易斯高呼道:“一家老小也好,赚大钱也好,扬名立万也罢,现在机会就摆在你们面前,我先前答应过你们,每人十枚金币的酬金,现在翻倍,每人二十枚金币的酬金!”

呐喊声响彻云霄。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杰森不愿意用手下的人冒险,于是路易斯直接在格伦派给他的正规军中招募,答应每人给十枚金币,纵使死在战场上,也会给这些人的家属。

空口无凭,自然不能吸引人,于是路易斯将自己留着的资金拿了出来,事先给这百人每人一枚金币,当然,火枪队的九人也没有忘。

路易斯看了看天色,时候差不多了,于是吼道:“杀!”

一声令下,这支百人的部队,像是飞蛾扑火似的,朝着四千人的部队杀去!

五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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