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六千亿起爆符?(1 / 2)
“别,光是鬼鲛跟宇智波鼬我们对付起来就很吃力,一旦打草惊蛇,他们聚集起来,你还怎么杀鼬?”
水月头部以下化成水流,在河水中肆意畅泳。
什么打探情报,宇智波明的目的小队谁不清楚,不就是想找机会干掉鼬吗?
“也是,万一我们在村子爆发战斗,让雾隐其他三个小队误以为是情报,余欢大人过来,我们可没好果子吃。”
想起余欢磨炼宇智波明的场景,我爱罗就打了个冷战。
不吃不喝冥想半个月,再叫自己跟水月每天吃饱喝足了去二打一,并持续半个月,余欢大人说在极限状态下,小明才能更好的锤炼其精神。
这样极度凶残的修炼方式,在后期都快成为小明的日常了。
我去!
没被练死已经算是小明命大了!
虽然他跟水月表面上对宇智波明不服气,但心底早就被其坚韧无比的意志折服了。
“也是,大叔说我再不开启万花筒写轮眼,训练难度还要升级,而且大叔来了,可没有我们出手的机会了,我忍!”
“还升级?他就不怕练死你吗?”
“还好我和我爱罗没有跟余欢大人修炼体术,不然我宁愿去死!”
化成水流的水月在河流中急剧荡了一下,显然被吓的不轻。
“就你那副弱鸡身材,想学都没资格好吗?”
宇智波明鄙视道。
宁次不知道宇智波明具体的修炼方式,但不明觉厉。
因为他开启白眼扫视周围环境时,曾偷偷摸摸的观测到三人体内的澎湃查克拉,自己是一个都比不上。
明明年纪差不多,查克拉却差了一层,自己这个日向日足的天才加入队伍后感觉有些不值一提了。
为了显示一下存在,说道:“我们还是仔细将卷轴上情报看清楚吧?”
“也对,之前就瞄了一眼,还以为能马上看到鼬,任务不用我们管,现在还是看看吧!”
我爱罗附和道。
“找个地方,水月,这环城河就交给你了!”
宇智波明感觉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潜下水底朝岸边靠去。
“没问题,这环境正适合我施展,我的水迹分身已经随着河水留往雨忍村各处了。”
水月说完,连仅剩的头颅也化成了水,跟河流融到一块。
宇智波明,我爱罗,宁次三人游到岸边,在水底从斜上方打出一个隐蔽洞穴,这就是他们的临身驻点了。
继续将洞穴扩大,离开水面后,三人将青给的卷轴摊开。
晓组织成员的信息全部排列在上面。
佩恩,晓组织首领,宇智波斑两分身之一!
标注:在木叶捕捉九尾时已被大蛇丸击杀。
宇智波带土,宇智波斑分身之二,拥有时空能力,任务目标!
天使小南,雨忍村实际管理人,擅长纸遁。
标注:也是此次任务的密切关注目标,当带着螺旋面具的带土来找她,或是出现起爆符爆炸的声音,要第一时间通知村子。
绝,晓组织中负责侦察与搜集情报的人员,具有超强隐蔽性。
标注,见之既杀!
宇智波鼬,宇智波一族的天才,战斗素养极高,擅长使用幻术。
标注,等待后援必杀之!
干柿鬼鲛,忍刀鲛肌使用者,擅长使用水遁被称为“无尾之尾兽”,实力极度强悍,也是重点关注目标之一。
标注:如果他不选择回归雾隐村,杀死并带回忍刀鲛肌。
迪达拉,岩隐村土影大野木徒弟,天才爆炸系忍者,将爆炸奉为艺术。
标注:先拉拢,必要时物理说服,不从杀之!
蝎,千代之孙砂忍天才傀儡造型师,人称“赤砂之蝎”。
标注:其内心无比孤独,可拉拢,必要时物理说服,不从杀之!
角都,自称是跟初代火影柱间战斗过的男人。
标注:爱好钱财,是一个优秀的财政管理人员,可拉拢,必要时物理说服!
飞段,其人极度渴求战斗,憎恨和平,为了让更多的人受伤或是感受死亡的痛苦才加入晓组织。
标注:见之则杀!
卷轴上还有晓组织成员的大致能力描述,实力大多被定义为影级实力。
“哇!宇智波斑组建的这个组织还真是不得了啊!”
我爱罗震惊道。
宇智波明眼睛死死盯在宇智波鼬名字后面的“必杀之”上,“你该死啊!”
“嗯,实力当真恐怖!”
宁次语气有点虚,“不过这个物理说服是什么意思?”
“这个!”
宇智波明举起砂锅大的拳头,“大叔说过没有什么比拳头更能说服人了。”
“呃!”
宁次嗝了半天,才缓缓道,“这很河里!”
因为猿飞之前从余欢这里得到晓组织是由宇智波斑组建的情报,所以在火之寺住持地陆被飞段杀死后。
阿斯玛想去为同是火之国“守护忍十二士”的好友地陆报仇时,被猿飞阻止了,宇智波斑他们猿飞一族惹不起,也算是救了阿斯玛一命。
日夜更替,在四人的潜伏中已经几天过去了。
正当宇智波明耐心逐渐消失时,大雨中一个头罩跟面具连在一起的人,凭空出现在雨隐村各处。
“找东西?”
小南看着来人,站在管道建筑群上冷冷道。
她跟长门早就怀疑这个面具人靠近自己两人的目的了。
“你把长门的遗体藏到哪里去了?”
面具中的带土,理所当然的问道。
“不在这里!”
小南眼中深处闪过一抹杀意,随即身体化成一张一张白纸,白纸自动折叠成一只只飞蝶,飞向她早就准备好的战场。
虽然说长门是大蛇丸杀的,但就算没有大蛇丸以长门的身体也活不了多久了,而促成这一切的都是眼前的这个面具人。
他该死!
来吧...来吧,我已经给我们准备好了墓场。
带土仗着虚化技能,毫不犹豫的追了过去。
最终两人在河流中的建筑残骸上相对而立。
“面具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