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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捉拿讼棍(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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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进京告御状这种行为,在后世也有,不过名字略有变动,温和了很多,叫做上访。

但不管是告御状还是上访,总之这种事情,古往今来都是地方官最为深恶痛绝的现象,而做这种事的人,也毫不例外被地方官视之为刁民。

高务实前世对于上访群众其实也是颇为头疼的,但好在他当时并不负责接待上访群众这一块的业务,毕竟那个年代好歹有个信访办,又有所谓县长信箱之类的渠道,一般而言不会闹到他们县委去。

后来他到了镇上,由于盘口变小,他又勉强还算是个“有志向”的年轻干部,倒也没干出什么天怒人怨的坏事,所以他的群众工作仅限于调解了几次乡民之间的集体纠纷,并没有闹到群众上访那般严重。

因此,他对于上访这件事,还算看得开,至少会看一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再说,而不是二话不说先拿人——危机公关其实也是一个优秀秘书所要做的功课。

不过很显然,大明朝的官员们大概对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没有太多切身体会,更没有什么危机公关这种意识,所以他们的反应就比较简单粗暴了。

这里要特别插一句:帅嘉谟的这个行为,放在别的地方可能比较惊世骇俗,但若是在徽州,其实还真不算十分特别。

因为徽州这个地方,民风剽悍。当然这个“剽悍”不是说他们跟戚家军最喜欢征兵的义乌一样,矿区较多,当地百姓动辄打架群殴,而是说徽州人好打官司。

中国的老百姓历来都有逃避打官司的倾向,认为打官司不论有理无理,总之都是丑事,而爱打官司的人,则会被当成“刁民”。而历来地方官考评,也总是以“涉讼事少”作为一地民风是否淳朴的重要标准之一。

然而徽州人的做派,就很不和谐,倒是和后世美国人很相似,动辄兴讼,有事没事就喜欢对簿公堂,时人形容为“事起渺怒,讼乃蔓延”,并用了一个特别精辟的词来总结:健讼。

相当于说不仅爱打官司,还特别能打,但凡有点什么事,衙门走起!

高务实听梁梧介绍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笑出声来。梁梧只当他是笑话徽州人,也跟着赔笑。其实高务实还真不是嘲笑,他只是忽然觉得好笑:原来我大明居然还有这么一个颇具法治精神的地方?

两人笑完之后,梁县尊继续介绍情况:正是由于徽州当地大量的诉讼,让徽州盛产精通法律条文的状师、讼师,打起官司来唇枪舌剑,在诉状上经常互相攻伐,精彩纷呈。以至于每一任徽州主官,都觉得“你们是本官带过最刁的一届刁民”,对此头疼万分,以难治而闻名。

不过究其根源,这民风倒不是明代才培养出来的,其实早在南宋时,徽州出身的朱熹就曾经无奈地评价本乡人:“其俗难以以力服,而易以理胜。”——你打我,是不能把我打服气的,有本事咱们讲法律、摆道理,说得过我,你才是爷。

其实从这个角度说,徽州人这个习惯其实挺“君子”的。

所以帅嘉谟在本地打不成官司,于是毅然决然赴京上告,这个做法,是十足的徽州范。

然而不管你这范那范,坏了官老爷的好事,都只能是死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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