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一剑而已(1 / 2)
务必使四方夷狄不敢小视中国,乱臣贼子不敢窥测神器。
——汉武帝刘彻
——————————————
摸上去的共八伍,四什队伍,正二八经四十口子,死伤大半。
一路血染灌木,为“我军”铺路,铁打的汉子!
一日两顿,粗糙饼子,那是伙食顶好的情况!
战饭无肉,“主将”之责!
可是就是这么几顿吃食,他们就可以豁出命去!
————————————
【这里请允许「易水」向中华好儿女,世界上最可爱的人,英勇无畏的〔中国军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
眼睁睁的看着一名发尾染白的“步卒”已经中了肩头一箭,大臂一箭,任然用身体掩护“战友”前进。
血撒满地,无名野花盛开。
忠魂千秋,无定河边枯骨。
一名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小卒子”一声闷哼,再倒地的最后那一瞬间,依然保持着俯身“冲锋”的姿态,致死没有忘记军令。
就这样,“我”眼中的,“大家”眼中的四十勇士!真的是勇士!值得敬畏的勇士。
后来才得知“蛮兵”弓手是他们的整整三倍有余。
可是他们还是选择了冲上去。
他们就在“我”的一个「错误」军令下,楞是杀了上去。
这是需要多大的无畏,多么的视死如归?
我想,如果对方是“我”军的十倍百倍!他们也会毫无不犹豫的冲杀上去!
这是中国军魂的源头!
从古至今,我中华男儿一直都是好样的!历史功过且不论,热血两昆仑,丹心照汗青的豪情真汉子永远不会缺少。
歌曰: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诗经·秦风·无衣》
杀上山包头,唯一幸存的一名“伍长”挥舞事先“李青”交给他的一年黑色饕餮纹饰旗帜。
余下的抢站“高地”的先锋,欲血搏杀!
是她!是“李初阳”!
只见她一柄雅黑金丝纹饰长剑在手,可能是“缴获”咱们的?
虽然她自己一身“少数民族”气息很重的银饰红装黑群,头戴金冠装饰繁复的衣着打扮,晓得有些格格不入。
但是一股飒爽英姿扑面而来,气势汹涌澎湃犹如天神一般。
只见她提剑傲立,霍然不惧。
这副样子,如果不是我知道“后世”的她的性格。
打死也不会和那个黑丝美腿轻飘曼妙,可御姐可萝莉,一丝目光勾魂,二目微眸夺明,三瞪铜铃嗔怒的那个“璇姐”联系起来。
“我”领着大军已经杀至面前不足百步。
她的一众“手下”已经“死”的“死”降的降了。
她傲然屹立,一双美目。
死死的盯着我。
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得好深好复杂的情感。
深邃,湛蓝,故事重重。
有一种感觉,
似乎超越了生死。
“你”的眼中到底藏着什么?
此刻,她不远处,原本“不可一世”的好几个“蛮首”已经被无花大绑,跪成一排。
约摸着有十来人。
“晏秦”作势,就要上前去收缴“李初阳”手中的武器。
示意命人,将“她”控制起来。
“我”看出了他们的意图,轻轻的挥挥了挥手,示意不用。
“我军”近五百多人马在此,难不成还怕她一个“娘们”造次不成。
我们错了!“璇姐”不是普通的“娘们”,此为后话。
呛呛呛!唰!
“我军”军士,十来人,剑士就位,刚才那一排跪在地上的蛮首一人身后一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