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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一剑而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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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使四方夷狄不敢小视中国,乱臣贼子不敢窥测神器。

——汉武帝刘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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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上去的共八伍,四什队伍,正二八经四十口子,死伤大半。

一路血染灌木,为“我军”铺路,铁打的汉子!

一日两顿,粗糙饼子,那是伙食顶好的情况!

战饭无肉,“主将”之责!

可是就是这么几顿吃食,他们就可以豁出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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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请允许「易水」向中华好儿女,世界上最可爱的人,英勇无畏的〔中国军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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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睁睁的看着一名发尾染白的“步卒”已经中了肩头一箭,大臂一箭,任然用身体掩护“战友”前进。

血撒满地,无名野花盛开。

忠魂千秋,无定河边枯骨。

一名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小卒子”一声闷哼,再倒地的最后那一瞬间,依然保持着俯身“冲锋”的姿态,致死没有忘记军令。

就这样,“我”眼中的,“大家”眼中的四十勇士!真的是勇士!值得敬畏的勇士。

后来才得知“蛮兵”弓手是他们的整整三倍有余。

可是他们还是选择了冲上去。

他们就在“我”的一个「错误」军令下,楞是杀了上去。

这是需要多大的无畏,多么的视死如归?

我想,如果对方是“我”军的十倍百倍!他们也会毫无不犹豫的冲杀上去!

这是中国军魂的源头!

从古至今,我中华男儿一直都是好样的!历史功过且不论,热血两昆仑,丹心照汗青的豪情真汉子永远不会缺少。

歌曰: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诗经·秦风·无衣》

杀上山包头,唯一幸存的一名“伍长”挥舞事先“李青”交给他的一年黑色饕餮纹饰旗帜。

余下的抢站“高地”的先锋,欲血搏杀!

是她!是“李初阳”!

只见她一柄雅黑金丝纹饰长剑在手,可能是“缴获”咱们的?

虽然她自己一身“少数民族”气息很重的银饰红装黑群,头戴金冠装饰繁复的衣着打扮,晓得有些格格不入。

但是一股飒爽英姿扑面而来,气势汹涌澎湃犹如天神一般。

只见她提剑傲立,霍然不惧。

这副样子,如果不是我知道“后世”的她的性格。

打死也不会和那个黑丝美腿轻飘曼妙,可御姐可萝莉,一丝目光勾魂,二目微眸夺明,三瞪铜铃嗔怒的那个“璇姐”联系起来。

“我”领着大军已经杀至面前不足百步。

她的一众“手下”已经“死”的“死”降的降了。

她傲然屹立,一双美目。

死死的盯着我。

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得好深好复杂的情感。

深邃,湛蓝,故事重重。

有一种感觉,

似乎超越了生死。

“你”的眼中到底藏着什么?

此刻,她不远处,原本“不可一世”的好几个“蛮首”已经被无花大绑,跪成一排。

约摸着有十来人。

“晏秦”作势,就要上前去收缴“李初阳”手中的武器。

示意命人,将“她”控制起来。

“我”看出了他们的意图,轻轻的挥挥了挥手,示意不用。

“我军”近五百多人马在此,难不成还怕她一个“娘们”造次不成。

我们错了!“璇姐”不是普通的“娘们”,此为后话。

呛呛呛!唰!

“我军”军士,十来人,剑士就位,刚才那一排跪在地上的蛮首一人身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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