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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8章 新舰队和新军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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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人已在经琉球群岛南岛站稳了脚跟,正向中部群岛扩张。

之前,耽罗郡星主上报给王俣的剧贼费保占据耽罗岛之事,自然是子虚乌有。

同舟社现阶段没法兼顾更多的方向,摊子铺得太大未也必是好事。

对这两块飞地,徐泽并没有太关注,只要他们不脱离掌控就行。

相对于海外力量主要从“大面”上全局性的调整,徐泽对军队的调整则由大到小,更加全面。

陆军的所有编制层级基本推倒了重建。

最低一级编制由“都”改为“队”,掌兵官为“队将”。

其中枪盾手二十人,长枪手六十人,弓弩手三十人,一队共计一百一十人。

“队”可在具体战斗中,执行剿匪、追击、设卡、阻截等简单的分项任务。

队以下战斗小队和指挥排面的什,由各队自行划分,不列入编制。

四个队再加四个轻炮组,合为一个新型“营”,掌兵官仍为“营正”,一营共计四百六十人。

营是基本作战单元,可在具体战役中执行大部分的战斗任务。

赵宋军队的营级编制,是以少量枪盾手配大量强弓硬弩,输出火力足,但对地形、阵型和后勤要求都比较高,而且偏于防守,难以持久作战。

徐泽对队、营一级编制的更改,彻底打破了赵宋军队阵地战的战法,战法更加灵活,也更突出进攻性。

敌军不管是弓弩为主的兵种,还是骑兵,如果结成严密阵型,会被火炮轰散;不结阵的话,又根本打不过本方密集的长枪弓弩阵。

五个普战营加一个重炮营、一个工兵营、一个辎重营,合为一个“师”,再加师机关和直属分队,编制员额四千人(重炮、工兵和辎重营的编制和普战营不同)。

“师”并非是源于后世的概念,古已有之,周朝兵制就分为军、师、旅、卒、两、伍六等。

同军在师以上也有“军”一级编制,只是目前规模有限,军级编制暂时空缺。

工兵营和辎重营虽然是辅兵,但并不是类似赵宋厢军的存在,实际上,辅兵的训练要求比起战兵来也一点不差。

徐泽在建军之初就将奔袭战作为军队的主要战法之一进行训练,能跑能打就是同军的特色,战兵如此,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辅兵更该如此。

大军奔袭,辅兵不仅要及时跟上,还要运送沉重的物资,并且,逢山开路遇水搭桥都需要做在前面,都对辅兵提出非常专业和严格的要求。

师是完整的独立作战单元,对比赵宋的军队,即使不考虑缺编,仅从人数上,同军一师也抵赵宋两将。

毫无疑问,徐泽设置的师级编制,用来对付弱小的赵宋禁军太欺负人,其目的就是用于未来对金军作战的需要。

徐泽对满编师的要求是可以硬撼两到三倍的精锐骑兵冲锋,扛住对方的攻击并在没有增援的情况下将之击溃,还能持续追击。

配合宪曹改革,师、营一级军法官统一改名为士师,并逐步推广到队一级。

为区别各级的称呼,分别在职务前冠以级别,如师士师、营士师。

士师并非徐泽的“发明”,同样是古职,《周礼·秋官·士师》“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灋,以左右刑罚:一曰宫禁,二曰官禁,三曰国禁,四曰野禁,五曰军禁。”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榜样,众多之意。

军法官原本的职司正合“士师”古义,也符合“师”之意。

士师掌教化和禁令刑狱,为将佐官,需监督掌兵官履职,但不能干涉作战指挥。

海军编制略微特殊,以舰船上的编制员额为最小作战单元,但每级同样要设士师一职。

部队全员换装和重新整编后,是紧张的合成训练,而编余军队则全部转型。

主要有三个去向:

其一,民用专业工程队。

同舟社治下众多的道路、水库、沟渠等基础建设一两年不可能完工,足够这些工程队彻底转为自负盈亏的民用工程队。

其二,地方巡捕治安分队。

赵宋治下是有治安分队的,但有编制的衙役极少,根本无法满足公务需要,只能以不占编制的弓手充任,官府省了钱,百姓就遭殃。

同舟社在法曹之下设各级巡捕,统一编制、装备和任务,严格队伍管理,吃皇粮就要干人事。

其三,银行(押送护卫)、邮政、物流等官营事业单位。

徐泽不仅鼓励各行各业良性竞争,打击垄断,在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上,还必须保证国有单位占主导地位。

这些单位都需要用到很多人,而且,还都是盈利性的机构,运营良好后,不仅不是负担,还是创税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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