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凤灵的委屈(1 / 2)
凤九放下茶杯淡然地看着她,片刻后才笑道,“魏太子妃难道不解释解释那天晚上的事吗?”
闻言,裴芊芊面色一怔,随即笑道,“凤小姐这是何意?”
“说实话,魏太子宫里的侍卫,武功真不怎么样,太子妃想让凤九在璟王面前丢脸,或者说想让凤九在整个贵族面前丢脸,怎么也不找一个武功靠谱一点的高手,实在是太让人失望了。”
“你......”裴芊芊杏目圆睁,纤纤玉指指着一脸遗憾的某人,咬牙道,“凤九,你不要太嚣张,你以为彦卿真会看上你?要不是皇上赐婚,他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像你这种一无是处的女人,根本就配不上他!”
凤九慵懒地拨动着手中的茶杯,美眸淡淡地扫了一眼咬牙切齿的美丽女子,轻笑道,“魏太子妃谬赞了,凤九能嫁给璟王这样优秀的男子,确实要感谢皇上的恩赐。说起来我也觉得自己高攀了呢,多次奉劝璟王主动退婚,可是璟王非说他的璟王妃之位非我莫属,唉,实在令人伤神呢。”
明明是在炫耀,却又故意装出一副无奈的样子,气的裴芊芊半晌说不出话来,片刻后才缓缓倒在椅子里,面露悲伤地说道,“我与彦卿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那个时候他还是璟王府的小世子,京城里最受瞩目的世家公子,颇受大家喜欢,就连先帝都对他称赞有佳。记得有一年我和他还有裕王、萧王四人在演武场打球,莫萧和彦卿素来不对盘,于是就借打球的名义,趁他不注意将球故意踢向他,却不小心踢到了我身上,最后彦卿把莫萧狠狠揍了一顿,为此还被老王爷罚跪祠堂。”
裴芊芊忍不住笑了起来,仿佛回到了那个懵懂无知的少年时期,又继续道,“彦卿从小就很优秀,是这世间最好的男儿,姑母说,如果我嫁给他,一定会幸福,所以从小我的心思就全系在他的身上,谁知在他十八岁那年,当时我刚过及笄......命运给我们俩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我以为那个花轿是去璟王府的......凤九,要不是阴差阳错,我早就是他的璟王妃了,哪还有你什么事?所以现在他表面上怪我无视我,甚至恨我,那都是因为他还爱我!”
如果凤九只是这个时代的女子的话,或许确实会觉得这段故事很凄美,甚至还会因为对方与君彦卿有过一段婚约而感到生气和难过,只可惜在经历了两世,见惯了男男女女的分分合合后,她只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傻的可以,一个失去自我,把全部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的女人,不觉得很可悲吗?先不说璟王到底有没有爱过她,就算有,君彦卿也不是那种为了爱就可以放弃一切的人的吧,因为他的身上背负了太多的东西,家族的荣耀、追随的将士甚至是边关的和平,每一种责任都不可能让他沉迷于情爱之中而无法自拨。
但是眼前这个女人却看不清形势,不好好抓住魏玄祁的心,反而整天想这些有的没的,难不成她真以为有太后撑腰就能万事大吉了?南疆和大禹迟早有一天要兵戎相见,到时候没有魏太子的关照,只怕拿她祭旗也未可知。再说她也不想想太后在明知道南疆和大禹不睦已久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将她嫁到南疆去,不就是为了万一有一天打仗她能派上点用场吗?看来太后太高估她这个侄女了。
“不管怎么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人还是要往前看的。”所以,你还是省省心吧,别整天情啊爱的,难道有情有爱还能当饭吃不成?凤九突然觉得自己菩萨附身,跟这位娇纵无理的太子妃说这些做什么,于是转移话题道,“刚才太子妃问我来买什么,再过几日便是董府老太君的寿诞,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礼物可以送给她,不知太子妃驾临此处所为何物?”
裴芊芊嗤笑道,“我来自然是为了语落,她要嫁进萧王府了,作为嫂嫂当然要准备一些嫁妆,免得被萧王府的那些下人看不起。”
说这些话的时候,裴芊芊的语气里明显带着幸灾乐祸,想必是因为语落公主喜欢璟王的原故吧,如今她就要嫁进萧王府了,裴芊芊自然是很高兴的,难怪语落公主宁愿求她一个外人,也不愿求自己的亲嫂嫂,这位亲嫂嫂不落井下石就已经很帮她了。
两人正说着话,掌柜的在外面敲了几下门,得到允许才赔着笑脸走进来说道,“太子妃,凤小姐,小人刚才特意去库房命人将新进的珍宝手饰抬了过来,二位小姐请过目。”
掌柜的是个聪明人,事前应该仔细交待过那几位伙计,将珠宝手饰一类适合女子配戴的珍品放在裴芊芊面前,而将那尊白玉观音以及触手生凉的玉如意等等梵物放在凤九面前,一一介绍道,“太子妃请看,这几款手饰都是出自风华公子之手的,比如这款翡翠嵌蓝宝石珠花簪,质地上乘做工精美,且风华公子所出的饰品均是独一无二的,太子妃不用担心有人会重样。”
掌柜的又仔细地介绍了几款式样不俗的饰品,很识趣的没有再打扰裴芊芊,转而向凤九恭敬地介绍道,“这尊观音像玉质通透且没有杂质,乃是西方印加出土的和田玉,像这样一大块通体润滑光泽的玉材可是世间难得的宝物,凤小姐看看可还满意?”
凤九满意地点头,虽然对玉质不太懂,但是以前或多或少从大师兄那里了解过一些,确实是上等的和田玉,不仅玉质上乘,就连雕工也非比寻常,每一处设计都恰到好处,几乎可以与大师兄媲美了,必定出自大家之手,不过也对,像这样一块价值连城的玉材,若不是手艺已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恐怕也不敢平白浪费了这么贵重的宝贝。
见凤九神色满意,掌柜的脸上立刻笑开了花,又指着一旁碧绿色的玉如意道,“这柄玉如意触手生凉,乃出自南疆,凤小姐学识渊博,必定知道南疆盛产白玉,像这样碧绿色的玉材是极少出土的,所以,这柄玉如意的妙处就在于稀缺,而且夏天放于房内可以降暑,凤小姐看看可还喜欢?”
玉指轻轻触了一下玉如意的柄端,指尖顿时传来一股凉意,确实是个不错的宝贝。联想到魏玄墨生于南疆,虽说上次赠她决明草是事出有因,但到底是帮了璟王,所以适当的回礼还是很有必要的。
“掌柜的,这两个我都要了。”凤九很快作了决定。
掌柜的见凤九如此爽快,又在短时间内促成了一笔大买卖,高兴地笑道,“这尊玉观音价值六千两,玉如意三千两,凤小姐第一次光顾小店,就打个折,八千两吧,也图个吉利。”
“如此,多谢掌柜抬爱,珠儿,给银子。”
买到合适又满意的东西也不枉此行,与裴芊芊告别后,主仆几人便出了正德古玩店,珏儿走在前面揭起帘子伺候凤九上车,珠儿却指着对面刚刚进入酒楼的一对男女小声说道,“小姐,那位不是欧阳公子和董三小姐吗?”
几人寻声望去,果然看见一对锦衣华服的男女消失的身影,即使只见过欧阳洵一次,但凭借过目不忘的本领,凤九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看来这两人还真是死心不改啊,果真应了那句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吗?
“小姐,要过去看看吗?”珏儿问道。
凤九摇头,优雅地上了马车,一个被清妍姐姐放弃的渣男,她才懒的过问。那位董三小姐只怕也是个炮灰,眼光是有多差才会相信一个有婚约在身还到处沾花惹草的男人的鬼话啊。
“不知里面可是凤小姐?”
马车外传来一阵打马的嘶鸣声,凤九微微挑眉,这京城可真是小啊,到哪里都能遇到‘熟人’。掀开窗帘,看向不远处坐在马背上雄姿英发的男子,淡笑道,“四皇子,真是幸会。”
不知为什么,和司马瑜仅仅两面之缘,但是看见此人凤九就觉得气儿不顺,也许是因为他身上的杀戮太重,又或者是因为那双充满算计的眼睛,总之,凤九就是不太喜欢这个人。
司马瑜朗笑一声,看着马车里端庄优雅又不失大气的女子,扬眉道,“凤小姐是来买东西的?”
目光在正德古玩店的门楣上一扫而过,又看了看珠儿手上捧着的金丝楠木礼盒,了然笑道,“小王与凤小姐虽然只见过两面,却觉得分外投缘,前两次也没准备什么礼物,实在是失礼,不如请凤小姐移驾藏宝阁去挑选几样如何?权当小王送给凤小姐和璟王的结亲之礼。”
“不劳四皇子破费了,想必四皇子还有公务在身,小女不敢叨扰,珏儿,把马车让开,先让四皇子过去。”
这样说已经和送客差不多了,但是司马瑜却穷追不舍,死皮赖脸地笑道,“小王今日正好得空,并无要事在身,凤小姐可愿赏这个脸?”
“小姐,早上出门的时候老夫人不是吩咐让您早点回去吗?明天就是二小姐回门的日子,府里还有很多事要准备呢。”珏儿道。
凤九点头,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失望地笑道,“四皇子盛情相邀,凤九本应却之不恭,但实在是很抱歉,早上出门的时候祖母特意吩咐要早些回去,恐怕要让四皇子失望了。”
司马瑜低眉一笑,目光在凤九清丽的容颜上放肆的打量着,让人心生厌烦。然后打马上前,在凤九的窗边停下,弯腰小声说道,“凤小姐才貌双全,小王十分倾慕,小王听闻当初皇上赐婚,凤小姐实非所愿,若凤小姐愿意去我北狄,小王愿不惜一切代价向贵国皇帝请求恩旨,将凤小姐下嫁陵王府做正妃,不知......”
话尚未说完,司马瑜只觉一阵厉风猛然向面门射来,带着势如破竹之势,可是由于距离太近,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之下从马背上重重地跌到在了地上,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毫无之前的高贵可言。
“四皇子,四皇子。”属下几人惊慌失措地上前想要扶起主人,司马瑜却将他们一把推开,毫不费力地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目光如炬地盯着马车内平淡无波的女子,阴恻恻地笑道,“好功夫,凤小姐可真是奇女子,看来今日是小王唐突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看似温柔婉约的女子,武功竟然好到如此地步,内力更不是一般人可以达到的修为,难怪,难怪璟王对她会另眼相待。
凤九面色慵懒地支起下颚,淡笑道,“四皇子难道没有学过礼仪吗?光天化日之下也敢胡言乱语,难道不怕辱没北狄皇室的脸面吗?我听璟王说陵王妃是贵国皇后的亲侄女儿,我倒是有意去陵王府看看,不知道四皇子打算将陵王妃置于何处啊?”
陵王是司马瑜的封号,听说他出身并不如何显赫,生母原是北狄皇帝宫里的一名贴身侍女,与皇帝日久生情才被封了淑仪,后来生了司马瑜以后,才被升为昭仪。说来司马瑜确实是个聪明人,不仅讨得北狄皇帝的圣心,竟然还说动了皇后将自己的亲侄女儿嫁给他,确实是个不容小觑的人物。自从成婚以后,司马瑜更是如虎添翼,实力竟能与皇上最中意的二皇子相抗衡,可见陵王妃的重要性。
司马瑜当然也不是傻子,刚才之所以那样提议,一来他确实觉得凤九是个不可多得的女人,聪明而且美丽,日后对他定会有所帮助,二来......因为她是未来的璟王妃,如果能调戏调戏璟王妃又何乐而不为呢?最好这个女人能像别的闺阁千金那样,经不起调戏当众大哭才好,璟王的女人受委屈,可比见到璟王被人追杀还要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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