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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夺城招兵(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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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抓获了县令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实际上这并不奇怪,在这明末之时,虽说有史可法那样临死不屈之辈,但更多的却是县令这种见敌便降的家伙。

当然,像他们也是自己一套说法的,连水太冷这样的朝廷重臣都早早的降了清,何况自己呢?

不过话说回来,这边,方小悦抓了县令,另外一边孙学斌则是抓了主簿,县丞,典史等一干大小官员。

反倒是一个貌不起眼的老头跳井自杀了。

据投降的县主簿所言,那老头便是县里的教谕。

好吧,在孙学斌看来,虽说这位教谕的骨气还是很让他佩服,不过其先是杀了老婆,女儿然后再自杀,就有些让他看不过了,至于名字,都没有太大兴趣去了解。

县令叫周大童,当天中午时分,就让衙役去县城各处张贴了告示。

大意就是现有外洋富商与本县合作,招募本县子民做工,每月工钱多少多少云云。

不得不说,这以本地官员名义张贴的告示在老百姓眼里多少是有点公信力的。

就刚吃过午饭,孙学斌,方小悦等人刚在县衙前摆开桌子,就有不少民众前来咨询此事。

孙学斌等人招工是之前临时管委会已经商定好的事宜。

只要将县城攻占下来,那么就借鸡下蛋,开始招工,就连登记表,都是准备好的。

招工桌子一共有五张,其中四张是招工登记,最后一张则是孙学斌亲自坐镇,桌子上垂下一张大纸,上面明晃晃的写着招团练兵四个大字。

嗯,这招团练兵也是与周县令协商好的,经过了县令盖章承认的。

名号就暂时叫码头团练。

不过方小悦这边招收的工人都有不少了,可孙学斌这边却是一个都没有。

“姓名,年龄,家庭住址,有何擅长......”

方小悦看了看排队到桌子面前的一个当地民众,此人面色有些黝黑,这很正常,当地日照比较强,大多人都晒得皮肤发黑,看体魄倒是不错。

“我叫万老幺,家中排行老八,现年19岁,家住琼山县万家村,会打猎......”

不过这人说的话,倒是将方小悦吓了一下,他原本看对方面相已经30多岁了,可对方自称19岁。

当然,这也不奇怪,这个年头人操劳得比较厉害,又吃不饱穿不暖,再加上有些人天生就显老相。

不过这万老幺的面相也太老了一点。

“看你的情况,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就是去种田,每个月1两白银,第二就是去当团练兵,每个月1.5两白银,两个选择都包吃包住,但团练兵还包衣服,可以多吃肉。”

方小悦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朝着门可罗雀的孙学斌那边指了指。

“可以多吃肉?1.5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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