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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分山掘子甲(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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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用得着你想,我早就给你想好了,特别特,怎么样,这个名字够好吧,顺便也可以用来做品牌的名字,听着就非常特别,引人注意。”

李老大服装店的名字,咱先抢了,反正你现在也没想到开这个服装店。

“没想到你起名的本事还不错。”

祖儿想了下,答应下来。

至于地点,当然也是放在鹏城,至于香江还是算了,寸土寸金啊!

香江这么点地方,生活了数百万人,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这也导致了实业的不发达。

尼玛,寸土寸金啊!

建个几亩的的厂房,仅是土地就不知要花多少钱,相比鹏城来说贵的不是一点半点。

更别提其他地方,你要是跑到一些偏远地区,说不定人家能将土地给你免费使用,为的就是吸引投资,让你将钱投过来,带动经济发展。

哪像这里,千尺豪宅都能搞出来,千尺听着好听,其实也就是九十平米的房子,说是普通住宅没什么,但说豪宅就有些过分了。

你让国内那些住一百多平大房子,或者在农村盖别墅的人怎么说?

爷,几千尺的大房子都不敢称豪宅,你那么屁大点地方,竟然也好意思说是豪宅?

而且地点都是现成的,就放在家电厂边上,当初买的土地够多,别说建一个家电厂,再建三四个都没问题。

当然这土地不能用,必须在旁边接着购买土地,进行建厂。

现在土地价才哪跟哪,买到就是赚到,搁到四十年后,这些土地随随便便都能卖到几百上千万一亩。

圈个十来亩就能达成小目标,要是圈个上千亩,林耀感觉身家百亿不是梦。

若非人家不允许,他敢将整个鹏城都划进去。

走的依旧是张家瑞的路子,谁让他黑白两道通吃,家电厂的土地也是他帮忙,有他出面,土地的事,不过十来天时间就轻松搞定。

剩下的,就是建厂投资购买设备,这个不用他操心,因为聂父有这方面的渠道,听说女儿要开家电厂,早就帮忙联系好了,只等着厂房建成,便可以运过来。

虽然忙碌,但祖儿却喜笑颜开,祖儿服装店是父亲帮她投资的,当时她才刚毕业,哪有那么多钱去开个服装店,直接问老爸要的钱。

而现在她却是凭自己开服装厂。

这段时间,林耀也没闲着,返回厂内查看,身为老板哪怕再不称职,也得时常去厂内看看,要不然真被李大龙联合厂内的高层架空,他想哭都来不及。

“老板好,老板好。”

走在厂区的路上,遇到的员工纷纷停下跟他打招呼,林耀一一点头回应,总感觉有些不对。

老板老板,听着总有些喊那些店铺小老板的感觉,你说喊他林总不好吗?

以后找机会一定要让他们改正,他可不想天天被人称老板,听着总感觉跟那些店铺小老板似的。

咱好逮也是家电厂的老板,怎能是那些店铺小老板老板能比。

只是圈地面积大了有时也不好,这么大的面积,厂房建的不小,他想要浏览一遍都得逛半天。

看来日后的买辆自行车,留着在厂内代步。

前面一群人围在一起议论声不断,这还能行,这可是上班时间,工钱我给你们开着,不干活管什么事?

林耀过去喊道“怎么了,不去干活跑这边干什么?”

有人回头看到是他笑着说“是林哥,俺们发现了两个穿山甲,寻思着逮起来给你尝尝。”

还认识他,看来是从刘家村那边来的,只是从镇上来的人足足上千,他也不认识对方是谁,只是点了一下头做为回应。

林耀过去一看,真的是两个穿山甲,看起来已经成年,体型不小。

周围的人个个拿着工具正准备抓捕,看他们那兴奋模样,显然是准备宰了吃肉,只是见到他,这才改口说是要送给他品尝。

一群人围着,想要将它们宰了吃肉,急的两只穿山甲四下乱扒,钻通道逃生,可它们被围在墙角,地上又是铺的水泥路,一时间哪里可能扒开一条通道。

爪子扒了半天,别说通道,连凹坑都没出现。

林耀笑呵呵呵说“胡说什么,这哪是穿山甲,这是分山掘子甲。”

一群人都有些懵,这明明是穿山甲,怎么就成了分山掘子甲?

林耀看他们表情,就知道是没看过鬼吹灯。

《鬼吹灯之怒晴湘西》中,鹧鸪哨下地宫寻宝,经过地下河来到了地宫,厚重的山石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正在分山掘子甲出手,这才扒开山石,让他们得以进入。

分山掘子甲本身是穿山甲的一种,在几千年前就被人们驯服,通过极其精细的喂养,让它的前肢格外发达,再加以训练,如此一来它就可以在短时间里迅速挖开厚厚的石墙,成为盗墓者们的开山利器。

搬山一脉因为人数稀少,在进行盗墓活动的时候不能像卸岭那样分工合作,所以只能靠一些工具和绝技。

这分山掘子甲就是他们密不外传的盗墓工具,是挖洞的小能手。

每次看到关于分山掘子甲的描述,林耀都不禁为它钻洞的本事感叹,想着自己如果能有这么一只分山掘子甲该多好,他到不是准备掘墓,而是留着挖洞玩。

你看那些荒野建房的主播,有在地下挖洞建房的家伙如果他能用分山掘子甲挖洞建房,那人气绝对是噌噌噌往上窜,当个主播也不错。

可惜这是不可能的,根本就没有这么灵性的穿山甲,且不说不准人养,他真养这么两只穿山甲,更大的可能是没过两天就挖洞跑了。

有心想让他们将这穿山甲给放了,但现在鹏城大建设,各处都是工厂厂房,哪怕放了也逃不了多远,就会被抓住扒皮吃肉。

再说他这边说放,至于到底放到哪里去,就不知道了,放归山林是放,放到肚子里也是放。

他不认为在自己走后,仅凭一句话,就能让他们将这穿山甲给放了,这又不是后来四十年后,人们保护意识强烈,遇到穿山甲不用说,就会被放归山林。

现在基本上就没有保护野生动物一说。留着吃肉不香吗?

想了下就说“行了,将他们抓起来,交给我。”

既然不能放,留着试试能否训练成分山掘子甲也不错。

很快有人拿了个笼子将它们给抓起来,林耀便带着两只穿山甲,不,现在应该叫做分山掘子甲,来到自己的办公室。

打开门,看看周围没人,林耀打开时空通道穿过去又返回来,再看分山掘子甲,看向他的目光带着依赖,而且是两只分山掘子甲,都带着些依赖。

我去,林耀大为高兴,他本以为有一只开智就不错了,没想到全都开了智,好好好,这才是他想要的分山掘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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