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怀孕(1)(2 / 2)
然后呕的撕心裂肺。
身子被一把推开,李希尧的表情也猛然沉了下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希尧的视线扫过已经空无一人的黑暗角落,将那院子内候着的福嬷嬷喊了进来——
姚落柔抗拒他的接近,那其他人呢?
在谧王府的西跨院,有一处废弃的宅子,里面住着四只狸花猫。
猫妈妈不知道得了什么病症,在剩下五只梨花猫后逝去。
因为没有人发现,所以那只最为瘦弱的狸花猫在第二天就死去了,至于剩下的四只,也虚弱的厉害。
若不是他们意外的闯入,只怕那一窝猫崽,剩不下一个。
他们精心喂养,还叫来的大夫看病。
最后,他被武青云拽着离开。
原以为这件事就此掠过,以武青云那无情的性子不会再发生什么。
可就在一个午后,他路过那个院子,却发现,武青云正拿着肉糜喂食,甚至还和它们玩闹在一起,这实在是不可思议,而更不可思议的是——
武青云在笑,明媚的刺眼。
姚舒怀垂下头,指尖微颤:他到底要不要看一看,要不要重新认识一番。
可这是他第一个朋友啊!
虽然最开始有百般误解,可现在却越来越喜欢的朋友啊,他真的要放弃自己的感知,去相信一个调查结果么?
姚舒怀闭了闭眼睛,将手中的册子一把翻开。
他相信武青云。
如果当初的真相是好的,那是他冤枉了武青云,若是坏的,那也只能说明武青云当初年少顽劣,如今已经改过自新。
不管当初的真相是什么,他只知道,现在的武青云是好的。
姚舒怀一字一句的读下,猛地松了口气。
“是我错了。”
幸好——
随着姚舒怀告退离开,倒是把那百无聊赖的姚落柔弄不懂了。
她看着欢喜的跑出去的姚舒怀,皱了皱眉:这孩子知道自己弄错了,难道不应该是愧疚么?怎么这么高兴?
难道,她拿错了?
怀着一百个不理解,姚落柔拾起了那随意摊开的册子——
岑三娘,毙于四十三岁。
是宿州一带有命的花婆子,专靠买卖人口为生,从望门贵族和贫苦农户的交易中赚取银钱。
于天龙一年被仇人灭门,辗转于长安后,做起了老本行。
但由于长安丰硕,少有卖孩子的农户,是矣,干起了偷盗孩子的勾当。
......
因拐卖了一个安乐公主府嬷嬷的孩子,被武青云发现端倪,斩首。
“没错啊~”
姚落柔看的仔细,一手拿书,一手把玩着李希尧的手指,本来还好好的,可不知为何,突然上了脾气。
手指戳了戳李希尧的指腹,嘟囔。
“为什么你查的这么快!”
对于长安来说,还是小美人的暗影卫更加迅速。
“???”
桃欢看着眼前的一幕有些傻眼。
而另一边,桃喜见桃欢已经清醒了过来,便缓缓收回了手指,放到了自己的唇边,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
还有些没回过神来的桃欢乖乖点头。
听话,就对了。
又过了许久,就在桃欢的眼神都逐渐锐利的时候,马车终于停了下来,马车之外,也响起了细碎的说话声。
“看看看看,这不是穆堂主么?怎么还驾了一辆马车来了?”
戏谑的声音响起,车身晃荡。
“哟,这次,你居然还劫了一个小娘子?”
“啪!”
老妇一巴掌甩过,狠狠的将那掀开车帘,打算伸进去摸摸看的狗爪子给拍了下去,默然开口。
“开门。”
被打了一下的男子有些不满,咬牙开口。
“穆岑岑,你不要给脸不要脸!”
老妇没有说话,还是神色淡淡的看着一旁,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反倒是一旁的田十三娘开了口。
“朱举,你确定你要染指祭品?”
她的声音轻柔娇媚,却让那本来还要找茬的男子神色僵硬起来。
半晌,他们的后方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
“你们怎么还没进去?”
车厢内的桃喜动了动耳朵,眼底划过一丝诧异,这个声音她再熟悉不过,因为最近才刚刚听到。
没想到,他也是这的人。
“孙才?”
朱举闻声偏过头,看着一摇一晃走过来的孙才嘲讽的笑笑。
“你就是这么空手交差的?”
孙才的脸色有些尴尬,看了朱举一眼,无奈的摊了摊掌心,他努力了,但奈何,现在的人都越来越聪明了。
“早就说你那个愿者上钩的办法行不通,还不信!”
在孙才身上找回了自信的朱举神色终于明朗,手腕摆摆,身后的看守听话的打开了大门。
“进去吧。”
他现在很期待,今年的孙才会受到什么惩罚。
“多谢。”
孙才拱手,好像丝毫没有注意到朱举恶意的笑容。
......
远处的山巅之上——
“阿尧,怎么办,他们进的,居然是个山谷。”
万黎看着远处渐渐驶入山谷的马车,咋舌:这个灵医谷简直了,居然还有谷中谷。
“那是灵医谷的重地,里面生长着许多的贵重的药草。”
李希尧开口解释,可眼中也同样划过了一丝疑惑。
什么时候,这个地方居然允许这么多人进去了?而且,还要用人来看守?
随着思绪的扩散,好似一团巨大的迷雾笼罩在头顶: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灵医谷的弟子可以外出?
李希尧想的认真,而万黎却有些不可思议。
话说,阿尧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不论是之前的指路,还是之前带他去的山洞,又或者是如今的山谷。
都好像亲自来过一般。
可是,灵医谷从几十年前开始,便一直避世不出,一年也才开一次谷,而谷内的弟子又都是从小培养,是矣——
想要探听灵医谷的消息简直是难上加难。
不过也还好,灵医谷与世无争,没有人想要灵医谷的消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