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再夺解元(1 / 2)
卢范接过试卷,展开一看。
“对:两仪亭育,聚严刑于积阴;四气平分,降明罚于秋序。是知观像设教,圣人所以胜残;因物造端,懿后由其立辟。”
这是开篇从上古时代律法、刑法设立的原因讲起。
卢范出自范阳卢氏,和清河崔氏一样,都乃本朝五大高门大姓之一。
范阳卢氏历史可追溯至秦始皇时,堪为累世公卿,家族贤良辈出,勋业灿烂,文豪蜚馨。
雍州属于上州,刺史为从三品,卢范年仅三十二就官拜从三品大员,还任京畿之地的长官,除了身世显赫以外,本人自幼耳濡目染之下,文采风流,备受长安文人、朝中重臣赞誉。
卢范一看开头,便知这篇文章立意,欲借古言今,来阐述对刑法的取舍。
破题算不上多么标新立异,但是文风沉稳,语言严肃郑重,言辞平和而从容大气,若按这个水准写下去,又无太过偏颇之言,在他这里可以录取了。
卢范却眉头微皱了皱,才继续看下去。
这一看,就是一气呵成的看到最后——“中岳既封,自可专循大礼,谨对。”
中岳既封,专循大礼。
卢范深吸口气,目光久久地落在策文最后这八个字上。
“礼”和“刑”皆为治国之法,儒家尚礼,法家崇刑,“礼”、“刑”孰轻孰重一直争议不断,而他本人则倾向于“崇礼慎刑”。
此举子指出摒除刑罚,专循大礼必须有“中岳既封”的前提,这正与他的主张如出一辙,也正如属官所评,已从另外一套文字解释了他出这道策问的意图。
再比较他单独着重审阅的几位衣冠子弟的策文,无一篇能比得上这篇对刑法取舍看法更切合他心意的了。
可是这也才一篇而已,尚不足定为解元,卢范略松开眉头,将此篇策文交回下属,另外问道:“此篇刑法取舍的回答尚可,剩下四篇如何?”
卢范今年已是第三年任雍州刺史了,在场属官在卢范手下做事时间长了,多少知道卢范的性子,卢范虽也是进士出身,但他本人并不喜欢科举这种选才方式,他推崇古礼,认同“九品中正制”这种选才举荐方式,因此对寒门子弟妄图通过科举晋升十分不喜。
不过卢范也颇有高门士族的风范,虽偏向于衣冠士子,但对京中达官显贵,乃至至交好友推荐的举子,但凡无真才实学,他也不会录取。只是对寒门子弟的卷子审阅更为严苛,一般情况下,差不多的两份卷子,衣冠举子常能排名靠前,寒门子弟则居于末位。
若是去年,他们还能按照卢范的喜好以及周边人荐举、举子的才誉等呈送试卷,可今年不一样,自二月魏王抨击科举之风后,他们雍州就是一个靶子,不仅朝廷监察那些人盯着他们,全国各州的州试结果还等着参看他们的,少不得要更为慎重的秉公阅卷。
可卢范现在显然不想点这位为解元,他们又何尝想?
不说这位举子出身卑微,就是一个小娘子而已凑什么热闹?
余下四位同考官心下一叹,彼此望了一眼,就效法先前那位同僚,呈上余下的策文,由一人代为回道:“卢刺史,我们五人已经再三对比过了,这位女举子余下四篇策文,均有出彩之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