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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红龙之卷 神探班森(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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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将猎魂者假定为人类,拥有超凡力量的人类。从这个角度来看,量刑这件事情是要看猎魂者心情的,一般处置最重的通常是猎魂者最憎恨的罪行。

就算是处死,也是分轻重的,轻者直接致死,严重者死状极惨,从现场来看,似乎是被什么令其极端恐惧的存在在逼迫着,折磨着,指甲断裂,抓痕遍地,血肉横飞。

一般被处以这种刑罚的是……

四名随从翻动起面前的文件,很快得出了结果。

强暴,抢劫,拐卖儿童。

也就是说,猎魂者特别憎恨对女人和小孩下手的罪犯?

嗯,这个先记下来。

对了,还有少数几个诈骗案和盗窃案的罪犯也被处以极刑。受害者家庭都比较贫困,如果那些钱被骗走或者偷走,那对于整个家庭来说,真是灭顶之灾。

这就意味着,猎魂者是一个特别有正义感的人?

不不不,可能只是穷而已……

也许猎魂者自身的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好。

这一点班森深有体会,他自己家里也很穷,还要赚钱寄给自己的妹妹和母亲,所以他也特别憎恨那些连穷人的钱都不放过的罪犯。

还有一个要注意的就是猎魂者的活动范围,只要还是人类,就一定会有活动范围的局限,而且,往往会在案发现场留下痕迹,甚至是在现场停留。

猎魂者在目击者的眼里通常是一个身穿皮甲的男性,箭术极强,身上散发着黑雾,看不清面目,杀人时利用手中的雾气形成箭矢,或者直接用黑雾。有极少部分的目击者提出,猎魂者似乎还有一头黑兽作为坐骑。

呵!什么来无影去无踪,只要把黑雾收起来,就可以混入人群,如果没有往这方面想,当然找不到了。至于黑兽,不排除是超凡能力。

推理到这里,似乎陷入了僵局,满足这个条件的人可不少。

班森皱着眉头,吐出一个烟圈,然后再吸了一口,将烟雾吐到眼圈里,形成一个扩大的冲击波。每当他思考案情的时候,总喜欢变着花样吐烟圈,原来他还顾虑着身体,自从加入教团之后,就彻底放飞自我了。

突然,他想起以前翻阅《城防纪要》的时候,里面常常会提到从一句话。《城防纪要》就是那本在内城卫之间流传的侦探手记,原本是巡逻记录,但是自从有一个人在上面写了自己破案的经历之后,开始有各种人跟风在后面回复,一开始只是写什么“队长666!”“新技能GET!”有人觉得自己的破案技巧更加高超,就把自己的也写了上去,于是成为了内城卫的传统。

那句话出自于开创《城防纪要》侦探手记功能的初代队长:“当你的推理陷入僵局时,不妨反过来想一想,最危险的也许是最安全的,而你的目光只盯着暗处。”

这样的话……

四名随从又是一顿翻找,将结果反馈给了班森。

在所有的猎魂者目击事件里,有一个人的出现率特别高。

嗯,不过还不能确定,先看一下他的资料。

班森突然抬手打了个响指,一名随从打开门,把大厅里的治安署官员叫来了。

“那个谁,去给大爷调一个人的户籍资料。”

那个官员很快把那个人的资料从户籍科取过来了。

猎户出身,有妻女,经济困难,家里突发变故……

班森拿过来一看,不由得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猎魂者,班森大爷出马,你往哪里逃?”

而一旁的治安署官员纷纷露出惊愕的神色,有些怀疑地问道:“班森大人,您确定是他吗?”

“你们这些小地方的土包子,破过多少案子?会不会推理?这么简单还看不出来!等会治安署派人跟我来,我要当场揪出他来!”

班森一脸陶醉地嘬了口烟,缓缓吐出来,声音低沉地说。

“请叫我,神探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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