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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已构成犯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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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警员见他们老实了,以为有觉悟了,也不想像看守犯人一样,准备跟他们好好聊聊。

谁成想一开门,彻底傻眼了。

“草泥马,亏老子还以为你们老实了,跟所长求情来着。行啊,好得很。”

一向斯文的警员气的直爆粗口,直接拉响了警报。

急促的警报声,直接将爬探出头的陈老二吓得跌回了原处。

派出所的所长听了汇报,将几人分开隔离管禁闭,勒令反省。

陈老三和陈老四最先怂了,写了保证书,发誓再也不会踏入红莲镇一步,更不会骚扰陈引弟一家。

当然,陈老大和陈老二也比老三老四还积极地保证,出去后一定重新做个好人。

老太太熬了一宿,又是一天,据不答应。

理由很坚定,称将女儿养大,就是要她给陈家养老。

外面,陈引弟将老太太告到了法院,称宁可赔偿,也要与陈家断绝一切关系。

“老太太,您还不知道自己你们一家犯了什么罪吧。”

“胡说八道,老娘住到女儿家,犯什么罪?”

“首先,陈大陈二殴打杨小梅和杨小娟,导致两个孩子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已构成故意伤害幼童罪,已经违反了红莲镇地方法规。

其次,老太太殴打陈引弟,陈家众人帮凶,导致陈引弟头部受到重创,经诊断为轻微脑震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违反红莲镇地方法规。

第三,你们一家在陈引弟不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家中财产搜刮,已构成盗窃罪,违反红莲镇地方法规。

当然,法律也是建立在人情的基础上的,你们二位毕竟是陈引弟的亲生父母,若是归还陈引弟家失窃的财产,并征得陈引弟本人的同意,你们的盗窃罪也是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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