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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刚升堂就宣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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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看她一眼,问:“你是?”

“小女子是被告,朱大壮。”虽然不想,但朱莺莺还是当众说出了自己的大名。

县令“哦”了一声,“你有何冤?”

朱莺莺忙说:“这婚书是我的五姐朱苗苗的丈夫刘田生,与原告王二柱一家签署的,我本人毫不知情!就算婚约我无权决定,是以父母之命为准,那我父母双亲也还健在,此事并没有任何人征得他们的同意!再就算,是以我父母亲年过古稀无权签字,我家中也无可继承此权利的兄弟,签订权也该顺移至我大姐的丈夫,如何轮到我五姐的丈夫为我的婚姻大事做主?求大人明察!”

吴秀芬提前找了人写状书,朱莺莺也早就腹议好自己的说辞。

县令听她说完,道:“有道理。”

一旁的师爷却朝他走过去,指指与状书一并呈上的婚约书,对县令小声说了些什么。

县令的脸色马上变了,他语气严厉的问朱莺莺:“婚约书上有本县的县章,你的意思是,要蔑视当朝律法嘛?”

朱莺莺只好说:“小女子绝无此意,只是……”

“只是什么?”县令打断她,“难道县衙盖章通过的契约书,还会让你有冤情嘛!”

朱莺莺没说话了,因为她无话可说。

很明显,从王家能在婚约书上盖上公章开始,他们就已经赢了,而之所以能盖上,自然是花了钱打点。

于是被县令匆匆宣判,内容与最开始一模一样。

三日之内履行婚约。

朱莺莺待在升堂的小厅里,好一会儿不肯走。刘田生走得最急,朱苗苗一边要追上他,一边还回头看看朱莺莺,王家人则是心满意足,吴秀芬对她说:“明天我会带我儿子再去你家,你最好提前跟你父母亲说一下这个好消息,还有,你别出去躲,躲也没有用。”

王铁生跟着说:“成亲了,我要摸小手。”

“摸什么都行。”吴秀芬说着,拉起还想去抓朱莺莺手的王铁生,边走边说:“成亲了摸,成亲了才能摸。”

现在他们占理,可不能变成不占理的那边。

朱莺莺站着不动不是伤心难过,或者心灰意冷,她是在想,要如何解决当下的难题。

这张婚约书的签订过程肯定有不合理的地方,朱莺莺想,不然在她提出质疑的时候,县令不会第一时间说了“有道理”,至于具体是如何不合理,她必须去找人问一问。

很快有人催促朱莺莺离开,朱莺莺于是先出了衙门。她去街上问了好几个人,终于在附近找到一个状师。就是帮忙打官司的,古代的律师。

状师也没个店铺,就摆了个写字的摊位在外边,朱莺莺姑且先给了他两文钱,在他对面坐下,把情况与他说明了一下。

好在状师还算专业,他很快就开始给朱莺莺解答:“首先,你父亲的年纪确实已经不能签婚约书了,这没错的,再者,你五姐的丈夫继承了签订权,这个成立,因为婚约书上还有你五姐的画押签字,如果没有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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