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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蒙面唱将猜猜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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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就是天王张天宇?”

负责整个策划节目组的老大黄得胜也十分好奇这个问题,他挂了两个小时去了解这个大明星,从起源崛起的一个超级作家,短短半年一书封神,二书成就白金作家,这种成就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而且期间除了给书中一个叫碧瑶的角色写了一首青衣谣,竟然还给天王郭麒麟跟天后陈瑶写了两首经典,每一首都媲美主题曲,甚至超越!

他真的是大明星?

还是说这只是一个梗?

好奇心一上来,黄得胜觉得自己也得坐镇猜评团。

“诛仙~”

黄得胜点开,他好久没有看小说了,武林神话的小说他都看腻了。

诛仙两个字让他恍然一新,仙?

开篇!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很有意味深长的话。

看着看着。

黄得胜就沦陷了进去。

这就是诛仙的魅力。

在武侠年代。

诛仙的出现,就是更高层次的一个武学追求。

一下子就让他的认知感觉了升华。

看着看着~

一个不小心就通宵了,哪怕睡意上头,他都想看鬼厉复仇。

“碧瑶,青衣谣!”

黄得胜再回头听这首歌的时候,终于有感觉了,仿佛沉醉于碧瑶的感情世界里,是那么的奋不顾身,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好久没有小说能这么令他情绪动容了:“还有一本小说,斗破苍穹!”

他好困了。

要不要继续看?

看看吧。

然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黄得胜又看入迷了。

相比诛仙,斗破苍穹一环扣一环,三章小打脸,五章上高潮,简直爽的停不下来,让人忍不住继续下一章的浏览下去。

一目三四行,快的一目十行,跟吃快餐一样,主要是情节太白了,不用脑子的,情节是直接一直爽下去。

打脸的事,不会设置很多伏笔,几乎每一张都是装比的爽点,一章小爽,三章大爽,这就是斗破苍穹的魅力所在。

1600多章,外快都得看上好几天。

黄得胜疯了。

他很想睡觉,他还得上班安排工作,可忍不住多看几张,再多看几章,看到萧炎魔兽森林收服异火,邂逅云芝,勾搭小药仙,打脸佣兵工会,等等,一环扣一环,简直不要太爽了!~

根本停不下来,救命啊!!!

有毒!

小说瘾犯了,最后还说睡了过去,醒来未借来电十几个,很尴尬!~

“不知道萧炎收服青莲地心火了没有,蛇人族美杜莎,名字起的真好,人身蛇尾,美貌绝伦~”

黄得胜一一回了电话,他又开始想小说里主角会遭遇的情节,难以想象,他竟然被一本小说吸引到这个程度,其他书友可想而知,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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