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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章 初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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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轻飘飘的话,吓得阿穆鲁氏一个激灵:“不要告诉我,你现在就带着它。”

所有人的目光全部都盯着穆亦漾,身为始作俑者,穆亦漾觉得自己所作所为没什么不妥:“二大爷答应让我带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你,二大爷成背锅的了?”

莫名被点名的杨贞矢口否认,他不记得自己可曾允许孩子随身携带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穆亦漾反驳得振振有词:“出门前,我说要带一把用惯的小刀,您说没问题。”

仔细想想,好像真有这回事。杨贞突然觉得有点心塞,一把价值连城的精致的古董匕首,行家肯定会把它供奉在家里或保险箱里。哪像囡囡这败家丫头,如果是她说的那用惯的小刀的话,他亲眼见她用它来削2b铅笔,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听到有古董可看,旦旦连声要求:“拜托,拿出来给我开开眼界。”

自诩是个大方的人,穆亦漾把手往怀里一伸,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把短短的不起眼的小刀,递给旦旦:“出鞘时小心点,它很锋利。”

双手接过匕首,轻轻一拨,旦旦原本兴奋的小脸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消失殆尽,垮了下来:“不会吧,普通到不起眼。囡囡,你确定它是一件古董?”

这种小破刀,扔在地上,估计捡破烂的都懒得把它捡起来。还有,匕鞘看着都比它长眼、值钱。

阿穆鲁氏盯着这匕首,委实瞧不出它的不凡之处。杨贞更是眯着双眼,远远地打量着:“囡囡,这是青铜匕首?”

远远地看着,这把匕首好像铜绿铜绿的,看着像是生锈。但是,能让小丫头如珍似宝的珍重的东西是不会生锈的。结合小丫头贪财的特点,杨贞断定,这把匕首应该是一件青铜物件。

二大爷就是二大爷,穆亦漾竖起大拇指:“二大爷,识货。”

青铜物件,怎么会让意大利人得到?阿穆鲁氏不明白为何一个金毛能弄到这种稀罕物件:“囡囡,实话实说,这东西来路可正?”

啥意思,看上我这宝贝,想打它主意?作梦。穆亦漾一脸戒备地盯着阿穆鲁氏:“这是我的匕首,我的。”

穆亦漾戒备的表情,让阿穆鲁氏觉得自己真的成为抢夺他人宝物的歹徒。他不轻不重地敲着穆亦漾的脑袋瓜子:“阿舅什么时候抢过你的东西。”

“好好的,您问它来历做甚。”穆亦漾从旦旦手里拿过匕鞘,指着它的末端,大声宣告,“上面刻着呢,我的名字,看到没。”

名字是姥爷刻上去的,而且,当时匕鞘里装的并不是青铜匕首。不过,这等机密要事,穆亦漾不会对外人提及。

好奇的杨贞也坐过去,他戴上老花镜,果然看到一个“漾”字。然而,下面的一行是类似符号的字形符,他看不懂:“囡囡,这刻的是什么,也是你的名字?”

旦旦也伸长了脖子认真看,他也看不懂:“囡囡,这是不是拉丁文的天使的意思。金毛那家人,都管你叫天使,我没说错吧。”

阿穆鲁氏抚着下巴新长出来的胡渣:“还别说,那个金毛当初对你当真上心。就连送东西,也让亲戚在上面刻你名字,既有中文又有拉丁文,呵呵,双语版本的签名。”

笑而不语的穆亦漾让他们随意乱猜,她绝对不会告诉他们,上面刻的既不是拉丁文,也不是天使的意思。事实上,上面刻的是姥爷给她取的名字,乌希航阿。

闹了半天,也没见小丫头交代青铜匕首的来历。所以,杨贞心里有数,多半这把匕首的来历见不得光。否则的话,丫头应该会说出来。也罢,给孩子一点面子,还是等私下再问问她。

“行了,咱们来说说正事。”

杨贞把晚上的安排告诉穆亦漾和旦旦:“晚上8点的接待晚宴,你俩都要参加。旦旦,你换一套其它颜色的西装。囡囡,晚上穿晚礼服。你们两个都遗传爹娘的好基因,不用刻意打扮也好看。”

正式的服装,穆亦漾带了不少,专门是为此类晚宴准备的:“我想穿旗袍,它可以体现我们的民族特色。我的身材体型,最是适合穿旗袍。”

丫头真不客气,即使说的是实话,也没几个人能像她那样夸赞自己。杨贞自是不会反对,因为他见过穆亦漾穿旗袍的样子,宛如从图画里走出来的仕女:“现在还有时间,你去试试服装,挑件喜欢的。”

趁着穆亦漾回小卧室挑衣服的空隙,阿穆鲁氏小声地向杨贞汇报:“晚宴来宾的名单,确实有大卫和他的家人。”

来罗马,无可避免的其中一件事,就是与大卫一家人直接间接的碰面。杨贞知道,只要有机会,大卫那家人绝不错过与穆亦漾见面的机会。这次来罗马,其中的一个目的涉及到生意上的合作。以大卫家里的背景,绝对够格出席今晚的晚宴。

防贼一时易,防贼一世难。再说,杨贞觉得,目前而言,大卫对穆亦漾来说,已经没有特殊的意义:“他们想见囡囡,让他们见就是。况且,囡囡对那家的长辈,仍是比较喜欢的。”

话虽如此,当穆亦漾穿着旗袍走到他们面前让他们点评时,杨贞却是这么交待的:“囡囡,晚上你是我的翻译。旦旦,晚上你也别乱跑,跟在我身边。”

“您真的用我?那杨秘呢,他干嘛去?”

虽说是晚宴,但是接触的毕竟都是重要的领导人物。您就不怕我在翻译上出错?穆亦漾自认自己的意大利语沟通起来没问题,但是与专业的翻译人士相比,还是有不小的距离。

“杨秘自然也在。我的意思是,翻译毕竟是翻译,在词藻上会有些讲究。然而,一些话,你可以悄悄用大白话告诉我。”

听完杨贞的话,穆亦漾觉得这招好像有点似曾相识。想当前,二伯和约翰逊谈生意时,也是这么交待自己。没想到,有朝一日,二大爷也用这招。

既然您相信我,我尽力而为就是。穆亦漾穿着金黄色刺绣旗袍在杨贞面前转圈:“你们看,我穿这套旗袍合适吗?”

女人的衣柜里永远少一件衣服,穆亦漾的衣柜比自己的衣柜还要大,自从认识穆亦漾以来,杨贞几乎不见过她穿过重复的衣服:“这绣的是凤凰?”

“是啊,秋姨亲手做的。”

丫头的旗袍,除了她仙逊的姥姥亲手制作之外,基本上都是出自瑞阁,衣服自是没得错处可挑。杨贞觉得她穿这件旗袍特别美,显身材的同时更衬气质,突显她的雍容华贵。

不过,感觉少了点什么,杨贞看了两三遍才找到问题所在:“囡囡,佩戴首饰,效果会更好。”

“有首饰的,我忘了戴。”

穆亦漾转身回房,很快又出现在众人面前:“我穿旗袍的话,最喜欢搭配耳铛。”

小丫头的审美,他信得过。杨贞拍板:“行,今晚就这套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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