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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章 又见熟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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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朗世这种酒坛子比酒量,即使让穆亦漾上阵,她都不敢轻易接招。她慎重地看着朗世:“朗子,咱们随意,别太拼。”

酒桌的豪迈,非他们莫属。朗世不会勉强穆亦漾等人喝酒,他笑着说:“随意,大家喝得开心,吃得高兴就好。”

美味佳肴很快上来,令穆亦漾满意的是,这些菜,与昨天在金家吃的不一样。简单来说,没有重样的菜。同一种菜不同做法,一菜百吃。穆亦漾对着满桌的好菜垂涎欲滴,杨宗一筷子夹一块包肉给她:“吃吧,小馋猫。”

美滋滋地嚼着嘴里的肉,她满足地感叹:“真好吃。”

“即使觉得好吃,多吃点。”

很高兴看到客人吃得开心,朗世热情地推荐着:“这家馆子不错,除了游客之外,很多本地人每逢请客宴宾,也喜欢来这里。”

原来是当地的招牌饭馆,穆亦漾顺口问一句:“厨房应该是本地人吧,外来人可做不出如此地道的味道。”

“那是,据说,老板家里的老祖宗当年是从宫里出来的大厨,从宫里退下来之后,老爷子忙了一辈子,闲不下来,于是在家乡开了一家饭馆,传到如今,这家馆子也有一百五十年的历史。”

御厨的手艺,不是一般人能比的,难怪这些菜这么好吃。提起宫廷菜,穆亦漾顿时来了兴致:“那这家馆子,肯定有几道招牌宫廷菜。”

那是当然的,正好服务员又来上菜,朗世将新上的那盘菜转到穆亦漾面前:“这是其中一道,金钱吐丝。”

丝在哪里,恕她眼拙,看不出来。不过,她依稀看得出,里面的主料是鲜仁。她夹起一块放嘴里,嗯,炸的火候刚好,与她在家里经常吃的深海大虾味道完全不一样,各有各的口味。

无法用语言描述金钱吐丝的美味,她只有做着最老土最捧场的动作,伸出右手竖起大拇指,看着朗世又是一笑。

大炮夹了一块水晶肘子,慢慢品尝之后,微微一愣。随即,他夹了一块放进穆亦漾的碗里:“尝尝。”

哦呵,太阳从西边出来,鲜少给她夹菜的大炮竟然给她夹菜,肘子有那么好吃吗。穆亦漾好奇地咬下去,然而当她的舌尖品尝到味道时,她同样也是一愣,咀嚼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仔细观察着她反应的朗世愣住了,奇怪,水晶肘子向来受欢迎,怎么两人是这种反应。他有点纳闷,夹起一块品尝,嗯,肉质鲜嫩柔滑,好吃。

确定味道没问题之后,他小心地问:“这道水晶肘子的味道,不合胃口?”

怎么不合,太合,合到不行。穆亦漾放下筷子,摇了摇头:“很好吃,我们都喜欢。”

从您二位的表情来看,看不出半分的喜欢。朗世正在奇怪,继而听到穆亦漾的声音:“我们在京城的一家馆子里吃的水晶肘子,和这里的水晶肘子,味道一模一样。所以我刚才差点以为,做这道菜的师傅是同一个人。”

弱水与京城相距千里,可是竟然有人能做出与御坊一模一样的菜。虽说这家馆子的老板曾经是御厨,可是经过一百五十年的变迁,味道竟然不变。从理论上来说,这是难以相信的事情。

宁爷爷是姥姥的亲爹的心腹,并不是御厨。可是他老人家竟然能做出地道的御厨的佳肴的美味,难道,姥姥亲爹是个美食家不成。若非那样,他老人家的亲信怎么可能去学做菜。要不然,就是这家饭馆的开创人从宫里出来不假,然真实身份并非御厨,而是一位有着高超厨艺的当差人。

原来是吃到口味相信的肘子,害得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朗世这才放下心来:“掌柜的本来是从京城回老家,做的菜自然带有京城的味道。再说,水晶肘子的做法都差不多,味道相似不足为奇。”

奇就奇在,味道不是相似这么简单,而是一模一样,宁爷爷的御坊,做菜的厨师清一色的宁家人,从不假他人之手。穆亦漾很肯定,宁家人不会有人跑回弱水开馆子。总不至于,这家饭馆的第一代掌柜,就是宁爷爷的老祖宗不成?

那肯定不会,据宁爷爷说,他出生不久即被爹娘抛弃,是姥姥亲爹在街上把他捡回来,本想差人送到育善堂,可是看他长得可爱,肥头大耳的,合了老人家的眼缘,于是把他留在府里养大。

罢了,不过是一道菜,说不定做这道的人当时教了很多徒弟,徒弟又传给徒孙,代代相传。正如朗世所说,味道相似、甚至一模一样,也是有的。

穆亦漾又夹了一块肘子,切得薄薄的,几乎近于透明:“我宁爷爷亲自下厨做这道菜给我吃,每回那个碟子都是空的。”

她能吃,还敢吃,当着外人的面,照吃不误。想起昨晚天子和他说的话,朗世那张俊脸的笑容愈加明朗:“我们哥几个也特别喜欢吃。我阿玛有一次看到我们吃饭,他忍不住说,哪天家里穷得没肉下锅,都是被我们这些人给吃没的。”

“没肉下锅不要紧,有米就成。”穆亦漾有感于自己来到弱水之每,餐餐肉糜而食,还有山珍佳肴,想想都有点感动,”赶明儿你们来我家,我老家海门,我请你们吃海鲜,现成的,刚从海里捕上来的。山珍海味,你们吃惯山珍,是时候尝尝海味。”

同是东道主,她绝不能逊色于朗世几人。再说,她有一家酒店,朗世他们去再多的人,穆家庄都给住得下。

直爽的朗世一口应下:“就这么说定了,有机会,一定去你家玩。”

两人说的热闹,杨宗听得心里直冒问号。小妹怎么回事,不是说她对外人的时候,有点认生吗。可是他看到了什么,她和姓朗的小子认识不到三天,就已经到了要邀请人家往家里做客的份。这就是所谓的认生,生个鬼呢。

大家正在吃饭当中,包厢门被推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从外面走了起来,奔奔跳跳地走进来,直奔朗世的身边。看到来人,朗世笑了,起身给她一个拥抱:“布耶楚克,你什么时候回家。”

“前天晚上,听海兰珠说您在这里吃饭,所以跑来找您。”

“头一次离家这么久,在外可习惯?”

“一点都不习惯,外面太热,抬头就是高楼大厦,要么就是灰蒙蒙的天空,一点都不好玩。还是家里好,高山绿水。”

布耶楚克的姐姐嫁到外地,作为妹妹的她送姐姐出嫁,顺便在姐夫家里住一段日子。这不,实在受不了高速紧张的城市生活,她赶紧跑回家里。

拥有单眼皮的丹凤眼的布耶楚克长得很漂亮,她两眼发光地看着一屋子的帅哥美女,热情地问:“阿浑,他们都是你朋友吗?”

对了,布耶楚克还不认识他们。朗世给她一一介绍,说的普通话,方便杨宗和大炮能听懂:“各位,介绍一下,这是我妹妹布耶楚克。布耶楚克,这是宗哥、炮哥、乌希航阿。”

说完,又改用杨宗他们听不懂的语言:“啊,这位乌希航阿,你要得叫厄云。乌希航阿,这是布耶楚克,她来自另外的金家,不是天子家的,是另外姓金的一支。”

何必介绍得如此复杂,直接说她与金天一家人就行。穆亦漾笑着对她打招呼:“漂亮的小美眉,你好。”

她觉得小美女的父母给孩子换个名字,她长得那么漂亮,为何给她取一个可爱的名字。布耶楚克打量着眼前比她更漂亮的穆亦漾,漂亮的丹凤眼充满惊艳:“厄云,你才是漂亮的小美眉,你比我好看。”

真是实诚的孩子,看到漂亮女生也不会忌妒,心态摆得正。穆亦漾拉着已经走到她身边的布耶楚克坐下:“你也来这里吃饭,一起吃呗。”

“不了,我陪玛法过来的,一会得回去那边。”布耶楚克挨在她身边,搂着她的胳膊,亲热地问,“厄云,你是哪家的,我从来没见过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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