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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终究还是一个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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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话让李悦有些挠头,当初父亲上任就把家安在县衙,根本没有多余的房产。

二叔的家好像也不大,再加上自己三兄弟,恐怕更挤了。

“二叔,再过几个月我就已经成年。按照道理讲,我现在就是咱们李家大房的顶梁柱,再住在你家里,外人不说闲话,侄子我自己也抬不起头啊。”

李悦的话让李文渊沉默半天,汉家的男人都是要面子的,这事放在自己身上也会这样办的。

“好吧。有什么难处和二叔说。”

见父亲和大哥说完话,旁边着急等待的少年终于有机会开口了。

“爹,过几天才要种地,孩儿这些天想和大哥去军营住些日子。”

李雄,李文渊的儿子。

人如其名,年纪不大、却是长得虎背熊腰,个子更是和李悦相仿,照这个架势,再过几年还得长成铁塔啊。

“不行,你大哥是没地方住。你去那里添什么乱,给我在家待着,等天好了马上种地。”

父亲的话把李雄的希望浇灭,本打算去军营里见识见识,顺便学个一招半式的,他可不想一辈子种地讨生活。

“二叔,要不然就让小雄去住几天吧,我和方校尉打声招呼,应该没什么问题。”

李雄眼睛一亮,之前和这位大哥没有多少交集,一个整天在衙门里读书,一个成天在地里种地,除了逢年过节,两家很难聚在一起。

“好吧。不过可和你小子说好了,在军营里一定要听大哥的话,不然老子打断你的腿。”

“谢谢大哥。放心吧爹,孩儿一定不给大哥惹麻烦的。”

李悦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微笑着说道:“这几天去军营,正好教你们几个认字,这么大的人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说出去还不笑死人啊。”

李雄听了顿时脸色一垮,要说舞枪弄棒的他不在乎,可是毛笔那玩意,在他感觉比枪棒还要沉重。

“好、好、好,二叔早就想让他识字了,可惜自己没那个本事,你爹还总是忙……”

说到这里,李文瀚说不下去了,脑海中又想起和大哥相处的日子。

“二叔不要伤心,恐怕爹在九泉下看到你的样子,他也不会好受。让雨欣也去,正好和雨珊还有个伴。”

“嗯、嗯……”

方平见叔侄聊完,这才走了过来,双方见面打过招呼,郑重地问道。

“公子,你打算怎么处理这几个畜生?”

李悦明白他的意思,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先含糊应付过去。

此时的三名太监,哪还有之前半点的样子,头发披散着,好好的官服已经碎成了布条,发丝间隐约可以看到淤血红肿的面孔,看上去实在是太可怜了。

“公子?”

百姓们群情激愤,有受害者的家属,也有曾经被官府压迫过的,还有一些想到自己受到的不公,总之太监们成了发泄的对象。

“打死这些畜生。”

“应该拨了他们的皮,看看里面是不是畜生变得。”

“要我说应该凌迟处死,一刀剐了太便宜他们了。”

看着对方的样子,李悦实在是不忍心,如果不是了解对方,恨不得马上给他们医治。

“公子宅心仁厚,手上还是不要沾血了。就由老方代替百姓,来替天行道吧。”

小声和李悦说完,方平走上前去,抓起一名太监的头发,把他的脸向百姓展示出来,意味着向百姓们验明正身。

太监的眼睛中没有了一丝神采,像是一具活着的尸体,随方平摆弄、随百姓唾骂,没有任何的反应。

横刀举过头顶,方平用力一挥,太监的脖子上蹿起一股鲜血,脑袋应声落地。

“到底不是个爷们,连血都没蹿多远。”

“这些连祖宗都不认的畜生,你还指望他有骨气。”

听着百姓们的谈论,李悦感觉和这里格格不入,一个个冷血的让人可怕。

似乎是感受到李悦的异样,李文瀚开口道:“老百姓们不是没有人性,只是这些年过得太苦了。”

“多交点税算是好的,最可怕的是被拉去上了战场,每一年打来打去的,搞不好打仗的时候都和亲戚对敌。”

“如果老百姓们能吃饱,也就不会出现10多年前的黄巢了。”

李悦知道,二叔说的是历史上有名的黄巢起义,当初就是因为连年的水灾旱灾,加上朝廷横征暴敛,使得百姓们走投无路,纷纷揭竿而起。

想到这里,李悦不由得小声喃喃道:“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要说李悦能记住这首诗,和黄巢没有半点关系,完全是因为当年由杰伦出演的那部电影。

当初在网上搜索电影名的时候,竟然让他搜到了这首诗,并且鬼使神差的记了下来。

PS:《不第后赋菊》是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所作的咏物诗,收录于《全唐诗》中。

此诗运用比喻的手法,赋予菊花以英雄风貌与高洁品格,把菊花作为广大被压迫人民的象征,以百花喻指反动腐朽的封建统治集团,形象地显示了农民革命领袖果决坚定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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