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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约翰与莱尼的过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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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当时世界上的那个耳熟能详的超级大国——毛熊,被自家那几个‘儿子’给‘篡位’了。

那几个儿子里,大儿子最终继承了毛熊的名字,并且全盘接收了毛熊的‘遗产’。至于另外几个像是白熊、乌熊之类的,到最后其实也没捞着啥好处,最多就是跟着吃了两口汤而已。

那几头熊眼看大哥继位了,自己一没财二没势的,索性也就不再闹腾各回各家去了。

只不过在当时,由于他们的分裂行径,使得那片土地上出现了许多的‘无政府武装力量’。经常把白熊乌熊他们搅得天翻地覆。

乔达尼·约万诺维奇,也就是如今的约翰·威克,在当时还是罗姆族(吉普赛中的一支)中的一个十岁小男孩。

他和他的父母以及族人们,生活在白熊国边缘的部落村庄里。在一天夜里,一支流窜在边界上的武装部队袭击了他们村庄。

在听到枪声响起后,他的父母把他藏进了地窖,嘱咐他不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要出声。

一天后,他从地窖里爬了出来,在看到自己的村庄燃烧殆尽,父母与那些认识的熟人都变成了冰冷的尸体,年幼的他站在那冰天雪地中失声痛哭起来。

恰好没过多久,一个只有5人所组成的雇佣兵队伍发现了他。而这,也是他与莱尼的第一次相见。

当时队伍中唯一的女性在看到这孩子的时候,不知是不是被触发了母爱情结,不惜说出放弃任务也要照顾这个孩子的话来。

在经过一番激烈的交涉后,最终小男孩还是和队伍一同离开了这个已经被焚毁的部落。

小男孩很聪明,他很清楚的知道眼前这些人里只有那个一头黑色短发的安迪是真心接纳他,另外三个则是对他采取了无视的态度。

至于那个当时还留着一头长发的莱尼,则是把他当成了‘玩具’。

男孩有着自己的小心思,在与那队人熟悉了之后,他称呼那安迪为‘姐姐’,其他四个则是‘叔叔’。

这个称呼上的差异,让莱尼极度不满,为此甚至用了一连串威逼利诱的手段,例如半夜把他连同睡袋一起倒挂在树上,然后用刀在他面前不断比划威逼他,才终于成功让自己改口称他为‘哥哥’。

同行的路上,小男孩为了不让自己成为累赘,做了许多超出他这个岁数所承担的事情。比如生火做饭、铺睡袋之类的杂事都是他去做,当然在做这些的过程中,那位比他母亲更温柔的安迪也一直在一旁帮着他。

当某次遇到了一群武装部队后,男孩亲眼见识到这些人的强大,这也是他第一次萌生出了要让自己成为像他们一样的念头。

不过在同行了几个月后,众人路过一个迁徙的罗姆族部落时,那群人里有人认出了小男孩。于是,小男孩虽然本身极度不愿意,但还是跟着那些族人一起离开了。

……

由于生存土地被极度压榨,这群罗姆人不得不去寻找一片新的土地让他们的族人继续存活。在通过一些关系疏通后,一批与男孩同龄的孩子们率先登上了一艘开往白头鹰帝国的货轮。

来到纽约这个地方后,这里的一位罗姆人带他们来到了一片混乱的地区,并告诉他们,想要在白头鹰的土地上活下去,就必须拿出拼命的态度来。

原来这位罗姆人有着另一个身份,她会训练一批孩子,然后挑选出几个优秀的苗子送去大陆酒店进行杀手训练。至于那些被淘汰的,男的可以成为保镖打手,女的则是可以去进行艺术训练,例如芭蕾、歌剧。有些条件不错的,还能送去做模特培训。

再不济,也能通过她们去笼络一批有权有势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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