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真理社(2 / 2)
作为女人,呆别院房间里时可以随便一点,一出门自然就得稍稍收拾一下。
很快,士子装扮的她又重新出现在了郑经面前。
说起来也还蛮可伶的,在荥阳时的郑家大小姐,绫罗绸缎、珠宝首饰样样都不差,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而在仓促逃离荥阳之后,她现在有的衣物,也就出逃时的那身书童装,以及郑经给她买的那两套布衣士子装,再加上醉香楼配给她的两身乐师服。
除了那身乐师服以外,其它的都是男装。
但她偏偏就选择了换下了原本穿着的一身乐师服,穿上了郑经给她买的士子装。
至于原因……
这是书呆子兄长给她买的呀!
已离开荥阳郑氏的她,已经有了不再是郑家大小姐的觉悟,再加上郑经前一段时间的表现,已足以给她充分的信任,因此,现在的她,已在尽量向着迎合郑经的方向靠拢。
是的,迎合,就如一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一般。
咱待她是不是太过于抠门了一点?
郑书笙身上的这身布衣士子装,倒是让郑经稍稍内疚了片刻,毕竟这是曾经锦衣玉食的世家大小姐,跟了他之后,却是连合适的女装都每一套。
确实有点。
毕竟咱现在已经也算是有钱人了,兜里还揣着两千两银子的银票呢!
郑经思忖道。
值得一提的是,在帮了苏窍窍夺魁之后,他现在确实不算穷人了,颜月月给他的报酬足足有两千两银子,包括之前的那五十两金子,也为了便于他携带,全都给他换成了随时可兑换的银票。
既然不缺钱了,那花点小钱,给郑书笙买上几套像样的女装自然不在话下。
不过……给女人花钱,总得有个正当的理由对吧?
她又不是我养的金丝雀,凭什么让我给她花钱?
想花钱,得靠本事自己赚!
他很快又给自己找到了不负疚的理由,并且决定,正式给她安排点任务,然后再以报酬的形式来给她钱花。
很快,他就把郑书笙带离了贵宾别院,开始逛起天静宫来。
占地起码超过三四千亩的天静宫其实有蛮多地方可以参观的,像什么老君殿、三清殿、祖师殿等,大大小小的神殿就有十来个,除此之外,还有讲经堂藏经阁,园林景观啥的,绝对算是一处不错的旅游景观。
因此,已有结社想法的郑经并没有急于开口,而是带着郑书笙四处逛,欣赏起这颇具原汁原味的古徽派风格的园林景致来,走走停停时,还耐心地给郑书笙讲起了他所了解的道家典故,以及所供奉的神仙原形。
态度好得不要不要的。
在郑经看来,这当然是有必要的,因为在此之前,他是把郑书笙看做是地主家傻丫头,当成了自己的累赘,因此态度自然会冷了点,而现在,他将把她发展成自己的第一个革命同志。
对待同志,就得像春天般温暖。
可这样却让郑书笙犯起了嘀咕。
今天的浪之兄长有点不对劲啊,怎么突然对我那么好了?
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在她的忐忑中,二人来到了三清殿,也就是诸糅真人正在为德王妃一家做祈福法事的地方。
“书笙啊……”
郑经终于准备开口谈正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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