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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摇滚乐拯救了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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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等着我们回去搜一下。”张一一把书名记在手机的备忘录上,决定等明天清醒的时候再好好品鉴一下,友方社团的著作。

“那你们呢?”悟空反过来问道。

“我是从小学的架子鼓,属于爸妈强制性安利给我的一个兴趣爱好,不过还好我坚持了下来。”梅毛病抢先说道。

其实这才是大部分人接触这些东西的最初原因,小孩子能懂啥,这些爱好啥的都是大人强迫着培养的,没有自己父母的监督,基本不会有人能坚持下来,更不要说搞出一点名堂来。

梅毛病稍作停顿,然后继续说道:“上了大学之后,我就想随便加个社团玩,于是就去大学生活动中心里四处晃悠,结果就晃悠到唱街的门口,正巧看到屋里有个鼓,就进去试了一下手感,然后就再也出不来了。”

“哇,好草率啊你。”悟空吐槽道,然后又看向刘细君,“那这个小姐姐呢?”

“我吗?”刘细君缓过神来回答道。“我是因为爸妈都是搞音乐的,所以才学的这块。”

“哎呦,跟你一样啊刘备。”齐德龙对刘备说道。

“那你为啥要学贝斯呢。”刘备问道。

“因为我爸妈跟我说女孩弹起贝斯来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就学了。”刘细君说道。

“确实也是这样的,现在的女贝斯都是万中无一的,真的蛮酷的。”靳钵盂说道。

“那赵云呢?”

“我的话,其实我一开始学的也不是电吉他,是指弹吉他,上了大学之后,被张一一和司南忽悠进了唱街乐队,被迫转电。”

“靠,一样,兄弟啊。”橘子一听这话,立即起身去和赵云称兄道弟,没想到走的还是同一流派的,缘分啊。“我也是被忽悠进泛舟之后,指弹转电的。”

“那你那些指弹曲还在练吗?”赵云好奇地问道。

“早不练了,都快忘干净了。”橘子苦笑着说道。

“我也是。”

“那张一一呢?”终于,大家把目光都聚集到了张一一身上,重头戏要来了。

“我的接触摇滚乐的缘由可能有些黑暗。”张一一闭目沉思了良久,才缓缓开口说道。

“呃...方便说吗,如果不愿意就算了。”司南看着张一一迟疑的样子,有点于心不忍,便出言劝道。

“没事,都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讲一讲也无妨。”张一一抬起头,眼睛里闪烁着前所未有的光芒:“我能喜欢上摇滚乐,是因为摇滚乐拯救了我。”

本文歌曲:

痛仰乐队《公路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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