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能干的姐姐早早嫁人了(2 / 2)
十二三岁年纪,就要负责煮一家人的饭菜,洗一家人的衣服,上山扒拉到一家人生活所需用的柴火。
甚至还要去替换在生产队上工的母亲干活。
比如生产队组织社员割稻谷,收工时每人要挑一担湿稻谷回晒谷场。
邹秀花不要说挑一百斤重的稻谷,七十斤八十斤她都挑不起。
每当这个时候,就只有潘东玲和潘大章挑着小箩筐,去帮母亲分担重量。
不到十六岁,潘东玲就成了生产队正式一名社员,干了半年,工分拿到了十分。
但就是这样一位顶大梁又懂事能干的女儿,刚到十七岁,邹秀花就到处托人做媒,要把她嫁出去。
潘大章还直接怼母亲,说她脑袋被驴踢了。
你把姐嫁出去了,谁帮你做家里事,干田里活。
潘东玲最终还是在未满十八岁这一年,嫁给了大油坑村的许静金。
好在这一年,已经实行了分田到户,每家每户都按人口分得了一分田地。
农忙时潘东玲便会带许静金出来帮忙。
插秧、犁田,包括除草撒农药,都是女儿女婿帮忙。
春耕夏收季节,学校也会停课放假。
身为农村的小孩,谁没有在泥浆里滚爬过。
潘大章十二岁时,就能够牵牛下地耕田了。
十三岁挑一百斤稻谷在窄小的田垄间健步如飞。
餐桌上看着狼吞虎咽的杜善文,潘大章对他隐隐产生了同情之心。
他老爸杜金长若不是死得早,他娘俩也不至于混得这么凄惨。
这家伙或许小时候体验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养成了他长大后好逸恶劳的习性。
但是他老爸死去后,人走茶凉,谁又会再卖他杜家的账。
凭他母亲弱小的肩膀,根本无法靠劳动力,出工挣工分养活母子两人。
所以每次分配食物都是最少的。
农作物收成后,晒干收仓,生产队便会根据每家每户的工分和人口计算,该分得多少斤,就分多少斤。
象潘大章家按照人口计算,该分得一定的数量,但是邹秀花挣的工分又是少得可怜。
人家出个工是十分,她才5.5分。
分食物时要想把按人口计算的食物拿回去,就必须缴纳一定的超支款。
好在父亲潘柴久每个月在矿山上可以领几十元的工资。
可以这样说,潘柴久每月领到手工资的三分之二,都拿回家缴了超支款。
当然生产队生产的粮食作物,收成后还要上缴一定的公粮,生产队还有集体提留。
三扣五扣,总之到了农户家里,粮量就少得可怜了。
潘大章家靠父亲每月拿几十元回来缴超支款,还勉强能保持不饿肚子。
但杜善文母子境况肯定是凄惨得多。
他母亲大概出工情况也跟邹秀花差不多,只能挣生产队最低的工分。
靠她挣的工分,养活自己都成困难,就不用说还有一个“小饭桶。”
她也没有钱来缴超支款。
虽然有几分姿色,但是在贫穷的年代,女人的姿色根本是没办法撬开一般男人的口袋的。
除非权势个别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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