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人性!(2 / 2)
“您儿子的手机已经粉粉碎了,不手术就得流血流死。那么您说我该不该救他呢?”
“而且当时手机坏了,只有身份证,他的病情根本等不起,我只能根据程序,申请医院给我授权,对他做了截肢术,目前手术顺利,命差不多是保下来了,如果没有其他脏器的损伤的话,估计很快就能醒来。”
“对不起,我能力有限。没办法做到在这样的情况下,又要救命,又要治病。”
看到了这个照片,正情绪十分愤怒的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
最后还是他们的儿媳妇儿醒了,她大概四十多岁的年纪,此刻头发十分凌乱,穿着的衣服和裤子上都还有泥巴。好像是刚从地里或者田里赶来的,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
她抓着陆成给来的手机看了看,然后又看了看陆成拿来的资料,坚定地说:“你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给我丈夫做了截肢术,你们就是违法的,我要去告你去。”
“我丈夫的腿都没了,他以后工作怎么办?你们这是违法的,你们医院在违法操作,把我老公的腿,在任何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截了。”
就一副不肯签字的样子。
“对,你们没有经过我们签字就做手术,是违规的,你们这是在杀人。”老头和老妇人也开始吆喝起来。
这是陆成没预料到,但是也只能稍微苦笑了起来。
但凡这几个人,稍微多读点书,稍微多在网上查一下,可能都不会这么吵闹了。他丈夫这属于急诊,在危及生命情况下,医院在无法联系到家属的情况下,授权做的手术,属于紧急抢救避险。
在为了抢救生命的时候,在医疗机构没有在患者当时病情情况下,形成过度医疗或者过度损伤的时候,那么可以先抢救,后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陆成直接退去了手术室内,手术室的几个保安就顶了上来。
推拉几下,老妇人和中年妇女还要在那里大喊大叫,一副你敢动我我就撞死在这里的样子。
然后保安就报警了。
最后三个人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给带走了。
法律明确规定,在医疗机构、学校等公共场所,危害或影响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以及做可能伤及他人性命的事情,是违法的。
手术室里的病人不乏有危重病人,是那种可能受到了大声尖叫刺激就马上被送走的情况,这也属于剥夺他人的性命。
当然,三个人被带走之后,没过一会儿,就又直接放了回来,毕竟他们这也属于特殊情况,并没有造成特别恶劣的后果,予以口头教育,并且在三人都保证不在医院内大喊大叫之后,就被放了回来。
想来也是考虑到他们的儿子现在还需要有人照顾。
出了警察局,看起来颇为精明的老头子就说:“不行,这样不行,家引的腿,不能够就这样被医院白白给切了。以后家引没法工作了,腿也没了,怎么养孩子啊。”
“必须要医院里赔一笔钱。来的时候我就问过了,现在在医院里闹如果不行的话,就去告,一告不成,就二告,就算是告到京都去我们也要求告。”
“医院里必须要赔一点钱给我们。”
老妇人满脸纠结着说:“道理是这个道理啊,可是家引也是人家医院救了的啊,咱们现在钱都还没交。人家就给做手术了,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太亏心了啊?”
“那以后两个孩子怎么办?就靠珠香一个人能养活吗?”老头在那里大骂着,“你要心软了就回去,别跟我们去医院了。湘雅二医院生意这么好,不差给我们赔的那点钱。”
“那是他们的九牛一毛,我们是要靠赔的钱生活的。”
珠香,也就是那个妇女,此刻满脸都是纠结。她说:“爸,你要去你自己去。刚刚人家警察就都讲了,医院那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不是我们胡闹的地方。”
“家引残废了要赔钱,也要去找撞他的人赔,你还想找医院干嘛?是不是想从医院里赚一笔去还你欠的债?”
“我是不会跟着你去医院里大喊大闹的,你如果要去就自己去,但是我把丑话摆在这里,您如果去了,那我就和家引离婚。”
“如果不是因为家引要给您还债的话,他也不至于这么没日没夜的跑,这个家里,我算是待不下去了,你的债,剩下的那部分必须要是老二去还,不然的话,我和家引离婚。你们家的这些事情,我一点都不想掺合了。”
听到珠香这话,老头当时就气得全身发抖了:“你现在要和家引离婚?你对得起他吗?啊,他没日没夜的跑车赚钱,不就是为了养你和家里两个孩子吗?”
珠香很是固执地说:“我每年挣的钱,够我和孩子的生活,钱去了哪里,虽然家引没说明白,但我心知肚明。”
“您是他爹,都不怕对不起他。我对不起他又算什么?”
“只能说他这辈子命不好,有这么一个爹,和一个偏心的娘!我也命苦,嫁给了你们这一家子。我现在后悔了,不行吗?”
“你都把家引害得残废了,您还要怎么样?”
“真把他害死才行吗?”
“我已经给我哥打电话了,我下午就去他那里,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不管了。”珠香铁了心一样的,到了警察局门口就拦了一辆车,然后掩面流泪地就消失在了人流中。
剩下一对老人,老妇人在那里手足无措:“老头子你说这可咋办啊,家引现在腿也没了,珠香还要和他离婚,以后谁给你还债啊?老二吗?”
“老二什么老二,必须医院也要赔一笔钱!不然日子没法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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