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推销金疮药(2 / 2)
沈忆姝因为急着找销路,倒是一天都不愿意多等了。
何况那牛车颠的人屁股都要开花了,实在算不得舒服。
没有负重且距离又不算太远的情况下,沈忆姝是真的不想再体验。
这古代出门还是太不方便了一些。
沈忆姝琢磨着,等以后她有钱了,应该买辆马车才是。
马车的速度比牛车快,车厢又能遮风避雨的,到时候在车里铺上厚厚的垫子,倒是舒服得很。
想到这个,沈忆姝便想起了那一次遇到那位中暑的有钱人家的小姐,那位小姐坐的马车,内部装饰可谓是相当豪华了。
想来,那姑娘家中一定是非富即贵,不是镇上那所谓的财主员外能比的。
两人走到镇上时,天色已经大亮,街道上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沈忆姝接过孟昭手里提着的竹篮,指了指前面的街道,“我们先吃点东西再去吧。”
“好。”
孟昭点头笑了下,“没想到镇上如此热闹。”
相比京城的繁华,这样的小镇自然不及十分之一,只这副热火朝天的景象,却显得格外真实。
就好像自己也融入到了这热闹中的一部分。
若是放在那个一步也不敢行差踏错的京城,他哪里有机会这样大大方方的走进其中。
“你有什么想吃的?”
沈忆姝朝前看了看,道:“上次我在那家吃过一碗馄饨,味道倒是不错的。”
而且那个摊子上的卫生也做的不错,不像有的摊子上,那桌子和碗筷看起来油腻腻的。
“那就吃馄饨吧。”
孟昭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于是沈忆姝便扯着他走过去,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
“婆婆,来两碗馄饨!”
这摊主是个五六十岁的大娘,长着一副笑面,看起来便是个和蔼的。
“哎,丫头稍等一会,马上就来。”
那婆婆笑眯眯的应了,转头手脚麻利的丢了几十只馄饨到锅里。
这馄饨虽小,但这婆婆给的量也确实够实惠了,定价也算不得贵,看得出这婆婆是个厚道人。
没等太久,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就被端到了两人面前。
沈忆姝用手掌在碗上面扇了扇,笑道:“这馄饨闻起来便有一股香味,不愧是几十年的老手艺。”
闻言,孟昭也学着她的样子闻了闻,而后舀起一只馄饨吹了两下,一口吸进了嘴巴里。
“嘶——”
馄饨还有些烫,刚一咬开,里面便泄出了一点汤汁,味道竟然十分鲜美。
孟昭有些诧异,尽管有些烫,却也舍不得吐出来,慢慢地咀嚼着咽了下去。
这位老婆婆的手艺,竟然比御厨也不逊色几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