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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惊变!(感谢择梦生大佬打赏的盟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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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个小时。

第二座侧峰通过。

最终在下午三点半左右。

马车顺利的穿过了怀特库姆山。

随后汤姆逊一行人在山脚的偏僻处休息了一晚,没有遇到毒蛇、灰熊、聂小倩或者吸血鬼的骚扰。

次日一大早。

一行人洗漱完毕,继续出发。

今天的天气延续了昨日的阴沉,甚至还要更压抑几分,仿佛一个吃饱了饭的耳根正在朝你坐来一般。

就在马车行进了小半天后,官道旁忽然出现了一些动静。

唰——

路边的树林里忽然冒出了几位苏格兰士兵,看上去跟越共附体似的。

这些士兵手中都握着燧发枪,脚穿黑色皮质长筒靴,里衣全白,上身穿着红色的外衣。

则是非常典型的英式军服,历史上将这一阶段的英**队称之为红衣军。

苏格兰作为英国政体的一员,此时陆军部队在服装上也延续了英格兰的风格,只是帽子上略有差别罢了。

至于赫赫有名的苏格兰裙此时还是骑兵装束,要到二战期间才会普及到陆军——风笛手和鼓手例外。

当然了。

等再过一些年,布尔战争爆发,英国人便会因为红衣服吃了大亏:

那场战争中英军以5:1的兵力优势投入战斗,结果在丛林中太过于显眼,被没有制服的布尔人屡屡偷袭。

总结经验的英国人遂放弃了穿了接近200年的红色军装,改为土色上衣和长裤。

顺便一提。

丘吉尔曾经在这场战争中以战地记者的身份被俘虏过,后来自己越狱成功了......

视线再回归原处。

拦住马车的苏格兰军士一共有七人,很快,其中一位头领模样的中年军官走到了马车身边:

“边防检查,几位先生,伱们从哪里来的?”

汤姆逊从车厢里探出头,说道:

“这位先生,我们来自爱丁堡。”

“去哪里?”

“斯坦福桥。”

“走什么道?”

“圣花大道。”

“斯坦福桥,那是在伦敦?”

中年军官微微一愣,他还以为汤姆逊是去邓弗里斯镇做生意的商人呢。

去中间地带和去英格兰境内,那可是两个概念。

眼下得知对方打算前往伦敦,他的表情不由郑重了许多,再次一敬礼:

“马车过境...这位先生,你有携带跨境公文吗?”

汤姆逊点点头,从身上取出了一卷牛皮纸递了过去。

在驾照和护照出现之前,欧洲对于身份的管理登记其实是非常松散的。

在很长的一部分时间里,负责统筹身份的都是教会,因此那些家族的徽章才会如此繁多。

汤姆逊手中的这份牛皮纸是由议会所开的商业通行卷,章印保真,军官很快便将它还给了汤姆逊:

“公文没问题。”

随后他又看向了马夫座上的徐云,目光在他的黑头发上停留了几秒钟,嘀咕道:

“怎么又是东方人.....”

军官的声音很小声,汤姆逊不由眨了眨眼,问道:

“抱歉军官先生,您刚刚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军官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大事,接着又道:

“汤姆逊先生是吧,请你现在跟我们去一趟哨站,盖完章后才能上官道通行。”

汤姆逊很是理解的点点头:

“没问题,对了,军官先生,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军官头也不回的返身走去,悠悠在空气中留下了一个名字:

“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

萨道义?

听到这个姓氏,一旁徐云的眼神顿时微微一动。

这个姓氏很少见,如果没记错的话......

好像在哪儿听过它?

奈何徐云对于欧洲的历史实在不太熟,努力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想到对应的人物,只能就此作罢。

随后在萨道义的带领下,一行人很快来到了一处有些类似军营的哨所。

这处军营背靠山脚,周遭围着类似拒马桩的障碍物。

入口处有两座塔楼,内部则是以帐篷和阁楼为主,隐约可以看到不少执勤的士兵。

片刻过后。

马车来到了哨所外部一处开阔的空地上,

此时这片空地上正聚集着好几十号人,服饰和容貌看上去很是富态,叽叽喳喳的不停在交流着什么。

萨道义从身边执勤的士兵手中拿过一枚木制号牌,递给汤姆逊:

“汤姆逊先生,你们在这里等一等,叫到号牌的时候上去登记盖章就行,盖完章沿着大道直走,就能到邓弗里斯小镇了。”

“做生意的商人可以在邓弗里斯停留七天,想要前往伦敦的话直接穿过镇子就行,不过记得到英格兰的哨点再做个登记。”

汤姆逊道了声谢,接过号牌,望前看了几眼,眉头微微一皱:

“上帝....人可真多。”

萨道义见说耸了耸肩,道:

“没办法,边境的局势紧张,商人们就赶着过来发财——据说现在利润是往常的三倍以上呢。”

汤姆逊微微一愣,抬头看了看排在自己身前的物资,费解道:

“可是萨道义先生,现在即将入冬,纵使真要打起来,那也绝不可能在这种季节开战吧?”

萨道义冷哼一声,用下巴朝商人的方向努努,看得出来他对前方的那些人很无感:

“汤姆逊先生,那些商人比你我更清楚这点,但别忘了,后方的平民们却掌握不了前线的动向。”

“他们只要放些风声再造些势,哪怕仍然有少部分人之一,物资依旧会被盲从者抢的一干二净。”

说着萨道义叹了口气,指了指不远处的另一块营地,说道:

“算了,不说这些。”

“汤姆逊先生,现在离天黑只剩下一个小时出头,等登记完毕你们多半赶不了路,那边的营地是哨所专门为旅人搭建的休息区。”

“虽然没有帐篷也没有被子,但至少有篱笆墙做保护,还有其他一些商队作伴。”

“另外,哨所的营地也在旁边,比野外宿营还是要安全不少的。”

“好了,祝你一路顺风,汤姆逊先生。”

说完。

萨道义便摆了摆手,离开了现场。

待他走后。

汤姆逊翻了翻手中的号牌,又看了眼前方一个个大腹便便的商人。

面色沉重的叹了口气。

也不知是在可怜后方的平民,还是为又要在聚集处渡过一晚而苦恼。

.......

19世纪英国的边境检查不像后世那么繁琐,哨站真正严查的物品其实只有两个:

枪火和酒水。

前者的原因自不必说,严查后者嘛......

则是因为此时英国的高酒税。

从18世纪初开始,英国政府就开始对酒水实施起了高额的关税。

其中1874年,最高的税率甚至达到了酒水通行价的240%。

而苏格兰因为拥有着孕育着纯净的水源、丰富的大麦和充足的泥煤,长期以来便是理想的非法威士忌蒸馏地。

因此在整个19世纪。

苏格兰走私最多的物资不是枪械也不是羊毛,而是威士忌。

汤姆逊的马车体积有限,几乎没有藏匿酒水或者枪支的空间,因此检查起来非常轻松。

过了两个小时。

“汤姆逊先生,请收好公文。”

“谢谢你,美丽的女士。”

汤姆逊从负责盖章的军士手中接过牛皮纸,客气的道了声谢。

离开检查岗后。

汤姆逊看了眼已經完全黑下来的天空,搖摇头,彻底打消了继续赶路的念頭。

随后他回到马车边上,吃了点徐云和威尔准备的晚饭,便早早回到帐篷里休息了。

至于帐篷之外。

那些即将赚取暴利的商贩们却并没有急着休息,他们正兴致勃勃的举行着篝火晚宴。

达斯·玛是一名来自因弗尼斯的粮食商贩,原先是个厨子。

因弗尼斯是英国的最北端的城市,而这种地理优势在贸易中,便代表着巨额的利润。

因此这次他能获取的收入,也是众多商队中数一数二的档次。

情绪兴奋之下。

达斯·玛便多喝了几杯大麦啤酒。

而啤酒这玩意儿属于利尿神器,因此没一会儿,达斯·玛便感觉小腹有些鼓涨了。

“嗝——”

达斯·玛打了个酒气浓郁的饱嗝,费力的站起身,说道:

“抱歉,我去外头拉个尿。”

说完他一手松着裤腰带,一边歪歪斜斜的朝营地门口走去。

走着走着。

想到自己这次可以赚到的巨额利润,达斯·玛肥胖的脸上不由扬起了一丝贪婪的笑容,仿佛自己将会升到天国一般:

“起飞咯......”

话音刚落。

咻——

只听一声微不可查的破空声响起。

达斯·玛整个人忽然重重往后一仰,啪的一声摔倒在地,卷起了一阵烟尘。

不远处的其他几位商贩见状,不由大笑着嘲讽道:

“嘿,达斯·玛,你的酒量也太差了吧!”

“你还吹自己是金牌厨师呢!”

“要不我们趁热把他......”

就在此时。

一位看起来比较有威望的中年商人轻咳一声,站起身,从身上掏出了一根手电筒,说道:

“算了,我去把他扶帐...额,那是怎么回事?”

中年商人说着说着,整个人的面容忽然变得惊恐了起来:

只见此时此刻。

距离他们二十多米处达斯·玛额头上,赫然插着一根......

箭!

或许是手电筒的光源在黑夜中极为显眼的缘故。

下一秒。

咻——

又是一道破空声传来、

“啊!”

中年商人一把丢下手电筒,捂住自己的手臂,痛苦的嚎叫了起来。

只见他的手臂上......

此時赫然也插着一根细长的物件!

靠着手电筒的微光可以看到,这东西并不是箭,而是......

弩!

片刻过后。

一阵慌乱声霎时暴起:

“敌袭,有敌袭!!!!”

......

注:

感谢择梦生大佬打赏的盟主,欠债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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