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沅陵的过去9(2 / 2)
大家没有因为沅陵逃离妓院而彻底松口气,一个八岁的小姑娘,要怎么养活自己是个很大的问题,就算是一个成年男子,也很难找到活干,何况她这么一个小姑娘。
“九岁有些小了,找不到工作,朝歌虽然可以,但是我们没有户籍所以不好找,不过,后来让我发现了一些契机,大城里,那些布衣店会向外面收一些平民绣好的手帕之类的,钱也不少。
我和朝歌别的事做不来,但是刺绣这件事是在行的,我们跟掌柜的说,手帕是家里人绣好的,因为腿脚不方便,所以让我们两姐妹出来卖,掌柜的也没有多疑。基本上我们绣好的东西都能卖的出去,就这样,我们从那些人手中拿到的报酬也能养活自己。
虽然我们外表看起来还算体面,但晚上还是要住破庙,因为我没有那么多钱住客栈,更没有钱租房子,而且客栈人多,我们也担心别人再把我骗了去或者抓了去。到时候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不过,破庙也不总是安全的。第一次碰到那种情况的时候,我们那天因为卖了十条帕子,得了二十文的报酬。
那个破庙我已经住过几晚了,但我们那天傍晚回到那里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人了,而且还是好几个几十岁的妇人。
我感觉到了危险,转身就拉着朝歌想往回外面跑去,却被其中一人一个大跨步从后面一把抓住了我的头发,她把我们拖拽到她们一行人面前。
在高紫怡落井那件事后,有次我出门,被镇上的其他半大的孩子打过,现在这群人的表情比那些曾经打我的人的表情还要凶狠,我知道,今天可能也逃不过一顿打了,只是要连累朝歌了。
果然,她们说他们观察我好几天了。她们也是在做刺绣的活,在我没到这里之前,掌柜的都会收她们的帕子,但是因为我们手工比她们好,卖价也比较低,所以掌柜的就不收她们的了。
敢抢他们的生意,她们决定给我们一个教训,然后那些人把我们的钱都抢走了。不止那天挣到的二十文,是所有的钱,所有我们辛苦挣的,不舍得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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