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黑暗的郁闷(2 / 2)
还好,一切全都在时空神山之主的掌控之中,无论时空神殿之主再怎么强大,他所掌握的法宝全都已经被对方给提前炼化了,时空神殿是一件非常伟大的法宝,这恐怕是有史以来第一件真正的圣皇至宝,能够媲美顶级圣皇。
特别是在时空神殿之主将这件至宝炼化之后,这玩意儿的威力变得更加强大了,可惜在此之前时空神山之主已经设下了手段,让时空神殿再也没有办法被其他人所炼化时空神殿之主,还以为自己炼化了时空神殿呢,实际上只是为他的这位好师弟做了嫁衣,在他接近权力将这件至宝炼化到了无上至宝的层次之后,时空神山之主出手将之夺走。
当时的时空神殿之主非常气愤,他没有想到自己在时空神殿之主忙碌了一辈子,不知耗费了多少心血,才把时空神殿直接炼化到了无上巨头级别的层次,结果他这边才刚刚炼化成功,那边就直接被人给夺走了,甚至不止是如此,当初他所继承的时空之主的传承,实际上也被人给动了一些手脚,虽然问题不是很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体内的一些本源还是被对方给牵动了,相当于有了对方的精神烙印,所以在时空神山之主出手的时候,轻而易举就让时空神殿之主受到创伤!
原本的时空神殿之主可谓是万古以来的第一,任他的实力根本不是其他人能够想象到的,作为真正意义上第一个突破到无上巨头层次的存在,他的天赋资质毋庸置疑,而且整个时空神殿的众多强者都很是信服他,结果没有想到的是,他最为信任的兄弟背叛了他,准确来说对方一直都不是他的好兄弟,而是一直把他算计着的那个男人,对方的实力之强,让他也很是忌惮,尤其是在夺走了他的本命法宝,甚至还把他的力量夺走一部分之后,他就没有了绝对的把握能够干掉对方了。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如今的时空神殿之主应该是不完整的才对,因为他的一部分本源力量被时空神山之主给夺走了,还有一部分本源力量烙印在了时空神殿之中,结果无论是那个人还是那件至宝,现在全都不被他所掌控,所以他的力量是不完整的,想要恢复完整的力量,必须先把时空神山之主杀掉,然后再把时空神殿彻底炼化才行,可惜他现在根本做不到,因为他的实力并不比对方加起来强大。
更何况现在除了那两个敌人之外,时空神山之主又多了两个新的敌人,那就是他曾经的一个晚辈,那个名为苏尘的年轻人,对方仅仅用了不到两万年的时间,就成功突破到了无上巨头的层次,做到了他不知用了多少个时代才做到的事情,除了这个叫做苏尘的年轻人之外,他来到了这片幽暗的空间之后,还遇到了一些非常诡异的生物,也就是这一个个黑暗的气息,这些玩意儿的力量并不算是很强,但是生命力非常强大,显得极为难缠,而且侵略力很高,让他都感觉很是难办。
不过好在这位存在终究是万古以来最强大的存在之一,他的实力就算是被削弱了,照样能够排得上是万古前三就算是另外两个无上巨头,也没有绝对的把握,说要比他更强大,至于这些所谓的黑暗的生物,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哪怕这些黑暗的气息组合起来,由一个个分散的个体变成了一个个完整的个体,可是和他之间的差距依旧非常巨大,想要和他作对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股股可怕的力量在他的身上爆发了,时空神殿之主的力量究竟有多么可怕,根本不是其他人能够想象得到的,他的实力简直没有极限,哪怕已经被削弱了两次,现在依旧爆发出让人难以置信的能量,让那些黑暗的气息一个个全都消失了,就算这些黑暗的气息再怎么强大,对于圣皇境界的强者来说都极为难缠,可是对于时空神山之主来说却不算什么,他的实力要远远比圣皇境界的强者强大。
另一边的时空神山之主,他的表现也是非常惊人的,毕竟他掌握了两件真正的无上之宝,在万古以来的不知多少个时代之中,真正能够成为至宝的法宝非常之少,更不要说是在无上巨头这个级别了,可以说是只有这两件而已,而这两件无上之宝现在全都成为了他的法宝,而且他本身也是一位无上巨头,三者合一之后所能发挥出来的实力,让这些黑暗的气息纷纷叫苦,都有些不想再和这个家伙进行战斗了,对方实在是太赖皮了。
黑暗的气息之所以敢朝着这三个强大的存在发起进攻,就是因为他们自信自己的数量非常之多,哪怕是在纷纷合体之后所能够使用出来的数量,照样比对方多了不知多少倍,可是当他们朝着其中的某个人发起进攻的时候才发现对方并非是一个人,而是相当于三个人之多,因为对方除了本身的力量之外,居然还掌控着两件非常强大的法宝,仅仅是那两件法宝就让他们没有办法抗衡!
真正的无上巨头并非是这些准无上巨头能够碰瓷的,这些黑暗气息的确是非常强大,可惜他们的实力和那些黑暗的气息相比,还是差的太多,双方之间看似只有半个境界的差距,实际上的力量差距却是有着天壤之别,就算苏尘这边只有三个人,外加两件法宝,而黑暗的气息这边拥有着无穷无尽的数量,双方之间依旧是不对等的,因为彼此之间的本质差距很大。
想要和真正的无上巨头进行对抗,这些黑暗的气息必须要进化到这个层次才行,不然的话就算他们所组成的新的个体的力量,已经超过了真正的圣皇境界,并且数量显得很多,可以说是成千上万,也没有办法和这三个人进行抗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