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497章 初改兵制(1 / 2)

加入书签

上元节日狂欢刚过,唐朝便开始了大动作,在单于台故地筑燕然城,并以其为治所,置燕然都护府,统辖定襄、贺兰、桑乾等都督府,以右武侯大将军李世勣为燕然都护、李渊从外孙张俭为副都护、平原郡公刘兰为长史,前突厥俟斤执失思力为司马,掌管碛南地方防戍及抚慰监护回纥、薛延陀、契丹、奚、霫等部之事宜。

同时废西海州都督府,原且末、鄯善两地降州为县,划入沙州都督府治下,并以吐谷浑故都伏俟城为治所,置青海都护府,统辖西海、河源、焉支、呼延及党项、白兰诸部,任命女郡公祁黛双为青海都护、左武侯将军薛孤吴仁为副都护,祁黛双之夫梁元度为长史,凉州都督李大亮之侄李道裕为司马,总揽移民开荒,屯田放牧,建城筑堡,修建驿道,通贡互市等军政事务。

随后又根据唐军现状,推出了新的兵制:改原来的统军府为折冲府,统军改为折冲都尉,别将改为果毅都尉。十道共有六百二十五府,其中“关内道”置府一百八十六,兵力为诸道之最。

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并以此规定诸府兵额上限,上府为一千二百人,中府为一千人,下府为八百人。折冲府以下,两百人为一团,团设校尉;每团下辖两旅,百人为一旅,旅设旅帅;每旅辖两队,五十人为一队,队置队正、队副;每队分为五火,十人为一火,火设火长。

与此同时,李渊采纳了护国公主的奏言,同意在燕然都护府和青海都护府试行全民征兵制,规定都护府辖区内“男十六以上,六十以下,除每户可留一丁,余者尽签为兵,若幼男及丁,则入兵籍。每千户兵丁为一营,设屯田都尉、屯骑都尉各一人,秩从四品上,掌团练、治安、巡逻、戍守等事宜,营下设团、旅、队、火,皆同折冲府。兵丁平时聚居耕作,畜牧渔猎,闻警则披甲持械,上马备战。”

显而易见,这种因地制宜创立的兵制,具有一定的游牧军事制度特征,不过两者之间又有着很大的区别。

比如,突厥的部落兵制以及后来的蒙古军户制,都是脱胎于草原上的游猎习俗,非常方便发动战略进攻。

而都护府的征兵制虽然也是军民一体,呼之即来、来之即战,可以迅速集结成军,但侧重保卫本土安全,法定的作战范围仅局限于都护府的辖地之内。

至于李曜为何会想出这种东西,其实原因不外乎有三:

一是无论碛北的回纥、薛延陀,还是雪域高原上的吐蕃,生存空间和势力发展都或明或暗地受到了唐朝的挤压和制约。

只要唐朝自身不出现动摇统治根基的内乱和战争失败,这些势力几乎不可能对唐境构成威胁。

二是都护府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当初唐朝灭亡东突厥,李渊便立即下诏:“谪天下罪人,配为戍卒。”

紧接着,他又免除了东突厥故地的徭役和赋税,并且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在北部边疆兴建城镇和铺设道路,同时还在边境增设集市数量,大力发展经济贸易,以增强人口的吸引力,而后来设立的西海四州亦是依葫芦画瓢照此经营。

如此一通积极政策实施下来,成绩当然不会差到哪里去,但移民实边毕竟是百年大计,即便年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也不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

三是李曜通过数年的实践,发现中原的府兵制度无论怎么修改,都不适合直接套用在“四季转场,逐水草而居”的牧民身上。

所以,这个都护府兵制才只论户口不提均田,而那些降唐的东突厥和吐谷浑的部落自然被该兵制变相打散得七零八落,并且每营兵源亦受到严格限制——都护府会根据辖区内的人口增长状况,不定期地增置新营,顺便提拔能力出众或尽职敬业的校尉担任屯田都尉或屯骑都尉,以作朝廷恩赏,这一招与汉武帝的“推恩令”相比,可谓异曲同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