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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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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帐篷外面闯进来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剪着个三搭头,耳朵上头挂着两个硕大的金耳环,身上穿着猞猁皮的袍子,腿上的靴子镶金嵌银,腰间插着一把马头弯刀,是个顶顶富贵的蒙古王孙打扮。

三娘子瞧见孩子,顿时便大怒,“不不桑,你怎么进来的?娜仁胡日乌斯(按:娜仁是太阳,胡日乌斯是雨水,这个名字翻译成汉文,就是烈阳雨),娜仁胡日乌斯……”外头一个身材魁梧的蒙古女子匆匆进来,抚胸跪倒在地,“钟金哈屯。”

赤兔哈屯顿时满脸涨红,乖官还来不及不好意思,不不桑小脸上满是乖戾之气,噌一声就拔出了马头弯刀,刀刃寒光闪闪,就指着乖官大声道:“你这个坏人,我要杀了你……”

他正要扑上来,还是旁边的娜仁胡日乌斯一把抱住了他,低声道:“小台吉,万万不可。”

不不桑拳打脚踢宛如一头小牛犊子一般,就那么被娜仁胡日乌斯给抱了出去,三娘子这时候便觉得十分是丢脸,坐起身来,双手捂着脸颊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乖官也实在不太好意思,慢慢吞吞把衣裳穿起来,看看三娘子,略一犹豫道:“我……去跟他聊一聊好了……”

三娘子松开手,双眼满是泪水瞧着他,他伸手抚了抚三娘子的肩,“放心,没事的……”说着,故意一笑,“怎么,对我这个草原上的影子大汗没有信心么?”

他如今通过战争和联姻,把漠南漠北经营得十分妥当,说是草原上的影子大汗,的确有那个资格了,等朝廷正式册封了蒙藏的僧都纲,这僧都纲再把乖官那孔雀大咒王菩萨转世的说法给说出去,不消三五年,这蒙古大草原,还真就和他家后院差不多了。

瞧他那故作吹嘘的自信脸庞,三娘子赤兔哈屯扑哧一笑,泪花顿时转成了笑颜,随即才发现,自己身上的毯子滑落了下来,整个上半身裸露在空气中,白皙丰腴,这时候未免就害羞,娇靥薄晕,拽过毯子又把身体给裹起来。

乖官瞧她小儿女状,哈哈一笑,转身就出了帐篷。

不不桑是三娘子的第二个儿子,一般来说,数兄弟中的老二,大抵都有些别扭脾气,他们既不如长子那般让父母有[初为人父母]的惊喜,又不如幼子那般因为父母年纪渐长而得溺爱,故此老二们大抵是兄弟中最不起眼的一个,脾气自然就会比较古怪。

他大哥不他失礼今年十四岁,在蒙古人当中来说,已经是成年的男丁了,三娘子为何要发动大板升之役?说白了就是为不他失礼找一个部落,若不然,作为漠南实际上的掌权人,长子连属于自己的部落都没有,这如何说得过去?

至于老三蓝毛锅锅,如今八岁,是老汗俺答六十八岁那年得的,若从这一点来说,俺答还真有些天生异禀的味道,不过,从那年以后,俺答就不成了,也就是说,三娘子也七八年没近过男人了。

不他失礼、不不桑、蓝毛锅锅,这三人是诸台吉中最悲剧的,有台吉之名,却无台吉之实,连老汗的干儿子尔国临格都有万把人的部落,作为俺答的儿子,这三人却没属于自己的部落,故此,虽然老汗在世的时候对三人都格外宠爱,却依然不能改变三人的命运。

三人并不和三娘子住在一起,而是被养在瓦拉奇喇古特部,三娘子的母族处,不他失礼十四岁已经算是成年人了,事实上,这个时代大多数地方,十四岁的确也是成年人了,像是朱翊钧的弟弟璐王朱翊鏐,十四岁也大婚了。

瓦拉奇喇古特部可不是什么小部落,这时候的瓦拉奇喇古特部落大多数已经往伏尔加河下游迁徙,并且在伏尔加河、顿河、乌拉尔河地域建立了土尔扈特汗国,从此,开始不断地和沙皇俄国时而战争时而媾和,直到一百多年后沙俄愈发壮大,要求土尔扈特臣服,土尔扈特部这才又迁徙回了天朝。

大明万历十二年,西方教皇格里高利历1584年,伊万四世因为误杀了王太子而悲伤至死,这位伊万四世绰号[雷帝],乖官一直说,要让他和圣湖公主的儿子做莫斯科大公国的国王,实际上这个说法并不准确,因为伊万四世早在三十年前,就因为让东正教成为国教而被加冕为[全俄罗斯君主、上帝加冕的神圣沙皇],莫斯科大公国也升级成为沙皇俄国。

饿死的骆驼比马大,烂船也有三斤钉,沙皇俄国绝不是那么好啃的,当然了,这时候的土尔扈特汗国也还不弱,或者说,蒙古人也还不弱,甭看乖官轻而易举解决了蒙古就意味着蒙古真的是脱光了的姑娘一般可以任凭人为所欲为。

不不桑兄弟三个以为是郑国蕃巴掌了他们的母妃,并且吞下了原本应该属于他们的部落,这真是从何说起,乖官隐隐就察觉到,似乎还有一支不甘心的力量在潜伏着。

不过,乖官并不把这些放在眼中,这时候的蒙古人可不是铁木真那时候的蒙古人,就像是后世花旗国说天朝威胁论,可是,也只是威胁论,纸面上的东西,固然很多很多年前天朝很厉害,天朝若真那么硬,就不是在联合国抗议那么简单,而是先干一架再说了,俗称,[日后再说],这个日,是日你妹的日,而不是某年某月某日的日。

在一个小山坡旁,乖官脸上带着微笑,就瞧着不他失礼、不不桑、蓝毛锅锅三兄弟,三人依次是十四岁、十岁、八岁,其中不他失礼留着[婆焦]发饰,身上穿着一件银鼠皮袍子,这银鼠产与朔北,也就是后世所说的西伯利亚,刚生下来的小鼠是青色的,下过第一场雪之后,鼠皮便会变成雪白,年头活得越长,皮毛愈发雪白精亮,是当时的皮毛至品。

不他失礼长得略有些像是三娘子,脸做修长,眼睛大而有神,在蒙古人中当真算得俊美之极了,至于不不桑,则是一副老汗的相貌,单眼皮,眼睑颇厚,也就是俗谓的三角眼,故此虽然年岁小,却显得有些阴狠乖戾,至于蓝毛锅锅,年岁尚小,肥嘟嘟的脸颊上未免有些不知所措,眼神也颇神似三娘子,身上穿一件火鼠袍子,这火鼠也产自极北之地,是皮毛中的至品,传说入火不焚。

银鼠、猞猁、火鼠,这些都是皮毛中极致上品,可想而知这三人是得宠爱的,不过,这些不过是一身的富贵,作为俺答汗的儿子,没有部落,自然就不符合他们台吉的身份,就相当于大明的藩王,却没有就藩封国,只是领着一份俸禄和王爷的头衔,自然就不过尔尔。

“郑国蕃,你要是不离开我母妃,迟早我会杀了你的。”不不桑紧紧握着腰间的马头弯刀就恶狠狠率先发难,乖官右手在腰下轻按,让跟在身后的姬武士稍安勿躁,这才笑着说道:“哦?杀我?你怎么杀我呢?你瞧,我是大明剑庐尊主,手下剑豪济济一堂,我亲手杀过扶桑国的第一勇士,杀过大明东厂掌刑千户,杀过漠北察哈尔第一勇士,你能成长为漠南第一勇士么?”

不不桑脸上微微一红,他固然有些武力,这个武力也不过是在十岁的孩童中而言,何况,他作为台吉,又怎么可能多在个人武勇厮杀上头下功夫呢?不过,他又如何肯服输呢!故此强自道:“我父汗说过,再强大的野猪或者黑熊,也斗不过狼群。”

狼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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