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人行不行(2 / 2)
有些人就喜欢睁着眼睛说瞎话,嫖客还无罪。
现在是没强迫,属于失足妇女,抓到你了关几天,罚点钱,顺便公告家人朋友单位,送个社死套餐。
这不狠吗。
你要是强迫一个试试,违背妇女意愿,那叫强奸,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致她人死亡伤残的,最高死刑。
花街那里,妇女是自愿给你嫖的?
宰了嫖客不对?
给了钱就算嫖是吧,属于你情我愿的交易,罗翔直呼你个老三,冥币自己留着用吧。
有些人白嫖不说,提起裤子还说我活不好。
笑死。
道德标准高,别白嫖。
你这叫盗取他人劳动成果。
其他的字多懒得说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