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我陈某疯起来,自己人都杀(1 / 2)
震耳欲聋的音波,随着时间推移,而慢慢衰减。
方圆百米内所有建筑物的门窗,全部粉碎。
百米外,也都出现蛛网般的细密裂痕……
女孩站在院中,呆呆愣愣。一缕鲜血,从她耳蜗内流淌。
可还不等她回过神,擦干净。更密集的枪声、惨叫声、呼救声,便由逐渐倒塌的别墅内传来。
“轰——”
“砰砰砰砰……”
“稀里哗啦……”
大约五分钟后。
尘埃落定,一切重归寂静。
陈宇上身赤裸,皮肤沾满猩热鲜血,肩上背着大包裹,左手捏着沙漠之鹰、右手握着城主之枪,一脚踹飞裂痕遍布的别墅大门,神情漠然而出。
夕阳下,他停下脚步,低头观察手中的城主之枪,手指灵巧转动左轮。
“啪!”
左轮弹开,露出其内的三颗黄橙子弹。
“……还剩三颗。”
眼神微微闪烁,陈宇收起两把枪,抬头看向对面还呆愣的小女孩,露出一抹微笑。新笔趣阁
小女孩:“……”
她光着屁股,傻傻与陈宇对视,后知后觉的倒退两步。身躯开始发抖。
“汪!”
“汪汪汪!”
女孩身旁的小奶狗,从枪声的震荡中回过神,夹起尾巴、狗毛炸起,疯狂的朝陈宇吠叫。
而陈宇却没有理会,扛着肩膀上的大包裹,绕过一人一狗,默默走出已成废墟的别墅庄园,步入院外的黄昏。
……
离开祥和街。
陈宇沿溪水逆流而上,独自前行,双脚陷入溪岸松软的泥泞里,留下一行错落脚印。
走了一会,他找到了一处无人的小密林,随后放下了背在肩上的包裹,开始查看这一波杀戮的战利品。
冈本避孕套,一盒。
华为Mate40Pro手机,一台。
胡歌的签名照,一封。
描绘着山川大地的丹青图,一卷。
实体书籍,若干。
就98年NMG出版社的精壮《金瓶梅》,一本。
.44子弹,43颗。
卫生巾,x2。
XBOX手柄,一个……
整理好所有“物资”,陈宇沉默片刻,从中拿出最重要的一件——斗篷。
这是哪个二星超凡,“王大人”死后爆出的“装备”。
显然,也是一个和“镰刀”相同的特殊物品。
斗篷入手柔软,表面纹刻着密密麻麻的血色花纹,颜色鲜艳绚烂。
“……防具吗?”
思索着,陈宇试探性的披在了肩上。
顿时,斗篷血色花纹亮起。
点点相连,变成线。
线线相通,形成面。
血光映衬中,令他整个人仿若置身于一团逸红氤氲之中。
充满了未知力量的神秘……
而在陈宇的体感里,他浑身骤然轻盈。仿佛地心引力猛地失效。仅仅向前一踏,便在原地留下一道红色的残影。
脚步骤停,陈宇眼前一亮!
“加速度?!”
接着,他又立刻调整姿势,弯腰屈膝,像一根被压缩到极致的弹簧,拔地而起!
“嗖——”
直窜密林冠顶!
“还能加弹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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