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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新老员工之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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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

孙思道十分惊喜,真是打瞌睡天上掉枕头,果然好人都是有好报的:“在什么地方?”

“不夜坊向北有一处山丘名唤金鸡岭。”绾绾指着北边的方向:“山顶上有一尊鸡血石,每日吸纳天阳真火,乃是至阳之物。”

“哦?如此宝物,恐怕会有强者把持吧?”

绾绾点着头,两只可爱的兔耳来回摆动:“嗯,确实如此。金鸡岭原本是没有主人的,很多妖精修者都会前往修炼,时常爆发一些小规模的协斗,血洒当场。

人们都传说,那鸡血石原本并非赤红,就是因为惨死于此之人太多了,鲜血渗透了石头。

但后来,金鸡岭来了一只大地熊王。他力大无穷实力强悍,大概得有五品级战力。”

孙思道倒吸一口凉气:“五品!这在陇外群山怕已经是天顶星级战力了吧?”

“可不是,相传他本是上古蛮兽大地怒熊成精,力大无穷的同时皮糙肉厚,而且只要双脚踏地,就有使不完的神力。

所以,从熊王落户金鸡岭之后,就没人再去那里了。”

孙思道苦笑连连:“绾绾啊,你这说了等于没说啊。咱们也干不过那熊王啊!”

绾绾却微微摇头:“思道哥哥你有所不知,那熊王本源为土,那纯阳的鸡血石对他来说十分鸡肋。

他之所以会定居在金鸡岭,完全是因为贪嘴。”

孙思道满头问号:“贪嘴?”

“是的。在金鸡岭下有一山谷名叫赤阳谷,山谷之中满是赤阳桑木。

只因有那至阳鸡血石在,赤阳谷之中的桑树全年盛开花朵。因此引来了大量的细腰火蜂,没日没夜的采集赤阳桑木花的花蜜,酿成极为珍惜的赤阳蜂蜜。

熊王最喜欢这赤阳蜂蜜,每日都会前往吞食。但他也懂得不可涸泽而渔,每次都会留下不少蜂蜜,也不会破坏蜂巢,还会庇护细腰火蜂。

所以,那些颇有灵性的细腰火蜂就大量定居在赤阳谷。两者形成了这种互惠互利的关系。”

孙思道点了点头:“你刚刚叫我什么?”

绾绾瞬间脸红,附身在董晓草身上的胡媚儿不由得翻了个白眼:“道爷!绾绾说了那么多,你却在意这个!”

绾绾有些害羞:“思……思道哥哥。因为我觉得,喊道爷怪怪的……”

“哈哈哈哈!我从小就是独子,没有兄弟姐妹。没想到,有个妹妹是这种感觉。”

胡媚儿闻言连忙媚态尽显:“思道哥哥~”

“你不行。”孙思道嫌弃的摆了摆手:“人家可可爱爱清新脱俗,你就属于低俗庸俗媚俗!我们要反三俗知道吗?”

“哼!你区别对待!回去我要跟娘娘告你的状!”

孙思道冷笑一声:“那你要不要也跟她说,你叫我思道哥哥的事情啊?”

“董晓草叫的哥哥,关我胡媚儿什么事?”胡媚儿一脸的严肃认真:“不过绾绾的主意刚说了一半!我们还是继续吧!”

两人将目光转向绾绾,后者稍稍有些羞涩:“我是……我是这么想的。那熊王本源为土行,对他来说火属的赤阳蜂蜜并非是最佳的选择。

如果,我们培育出来极为美味的土属蜂蜜,是不是就能以此为代价,从熊王那里换取鸡血石?”

孙思道诧异的看着绾绾:“你会种花我相信,但你会养蜂吗?”

“我不会,但是……”

绾绾看向了后面的两辆马车,里面坐着的是大量从灵埔坊解救出来的灵植花匠,还有几个对贤寅山感兴趣的路人。

“您可能不知道,像我们培育灵花灵草,是需要用到灵蜂帮忙授粉的。而且授粉好坏,会直接影响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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