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虚耗(6)(1 / 2)
当他们搀扶着娇弱状的“岳平川”走出房门时,天色刚刚亮。而同一时刻的另一间卧房中,被打晕的小薇五花大绑着蜷在地上。几个时辰前,桃夭借岳平川的嘴讲出了她从司静渊那里得来的真相,而司狂澜没费多大力气便逼小薇说出了灯笼藏在哪里。万幸的是,她还留着灯笼没有毁掉,否则重新收集百家灯油又要耗费好些时间呢。
岳门主这头,见女儿平安无事,真真是高兴得老泪纵横,当即备下厚礼酬谢司家兄弟。司狂澜并不推辞,只说岳小姐身子尚虚,不宜开口说话,之后几天恐还要陷入一段时间的昏睡,但无需担心,再醒来时,岳小姐自可脱胎换骨。岳门主忙不迭点头,事到如今,司狂澜跟他说什么他都无条件相信,只恨不得再给这个大恩人磕三个响头。不过,唯一让众人不太习惯的是,那个往常食量比猫还小的大小姐好像变了一个人,一口气吃了八个馒头一只烧鸡外加五碗鸡汤,最后还是在司狂澜目光的警告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最后一个红烧猪蹄。
对于这次的事件,司狂澜对外只简单概括为邪物作祟,已驱除,关于司静渊换魂捉虚耗的内情一概省略。
然后,小薇被关进了长刀门的牢房。
事实上,连她都不知司静渊当初究竟干了什么事,除了司静渊告诉她的那些,她只知他亲了岳平川一口,然后便见他晕过去了。可是,司狂澜并没有对岳门主省略她如何在关键时刻提灯而去,如何将这救命之物藏于暗处,如何对“情同姐妹”的岳平川落井下石,见死不救。听到这些的岳门主,足足愣了好久,然后是一连串的“想不到想不到……”。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当如是。
之后的一切亦如司狂澜所说,在岳平川吃饱喝足之后,便又一次陷入昏睡。安顿好她之后,司狂澜亦向岳门主告辞。岳门主始终有些不放心,想留他们再住几日,司狂澜让他安心,说不出两日,岳平川自可醒转。岳门主感激之余,对司静渊的状况依然表示了深刻的内疚与担忧,说自家女儿是捡回了性命,但司家大少爷还是生死未卜,着实不能安心。
“门主大可放心,大小姐这般娇弱的人儿都能挺过这场劫数,我家大少爷自然不会输她。”桃夭插嘴道,然后拿出那颗用来照明的珠子,装模作样道,“哎呀,差点忘了把这宝珠还给门主了,真是个好东西啊,好看得舍不得放下呢。”
闻言,岳门主大方道:“既然姑娘喜欢,拿去玩就是了。此番为了小女的事,不止劳烦了二少爷,想必姑娘也是出了力的。区区一颗珠子,不足挂齿。”
“哎呀那怎么好意思呢!”桃夭边推辞边迅速把珠子揣起来,还能说什么呢,这样大方的人活该生意兴隆儿孙满堂啊,嘻嘻嘻。
临走前,桃夭去了一次牢房。
小薇蜷在最阴暗的角落里,脸上没有恐惧,也没有悔意,小声哼着断断续续的小曲儿。
“你家小姐没事了。”桃夭蹲在牢门外,故意说得很大声。
小薇看她一眼,继续哼她的曲子。
“好奇怪啊,为何这么恨她?”桃夭托着腮,“不是好姐妹么,所有人都这么说。”
小薇不哼歌了,好像听了个很大的笑话:“丫鬟跟小姐怎么做姐妹?”
“可她死了你也做不成千金大小姐呀。”
“她死了,薛公子在九泉之下至少有个陪伴。”小薇带着笑意的声音在阴暗潮湿的空气里回荡,“反正薛公子眼中只有她,既如此,我要成全他们。”
“你喜欢薛公子?!”桃夭怎么努力都看不清她埋在阴影里的脸。
“我喜欢的,从来都不会属于我。”她长长叹息,“小时候,我很喜欢那朵盛开的红牡丹,最后却戴在岳平川的头上。她是大小姐,戴上去人人称赞,我是丫鬟,戴在头上只会被人笑不知身份。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所有我喜欢的,不论衣裳还是胭脂还是别的一切,除非她不想要的,不然什么都不会到我手里。即便是我先认识了薛公子,可最后他要娶的还是岳平川。于是我终于明白,这一生我什么都得不到。”
言毕,牢房之中一片死寂。
“你多大年岁了?”桃夭突然问。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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