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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绛君(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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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落入人界的日子,他在深山里躲过,闹市里藏过,最后始终觉得要在人界生活,老一条红绳子的样也不行,他没想过跟其他妖怪一样老实修炼人形,那太花时间,而且他也不懂其中法门,想了好久,他在一户人家的厨房里开了窍。他本是绛君,“黏性”是他与生俱来的本事,这本事加上月老的仙法,连人的姻缘都能黏住,有此能力傍身,拿面粉做个身体粘在身上,再催动自身妖气与仙气,变个人样倒也不难。

其实他也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听闻不少术士曾以泥土或莲花或树木做人形,但拿面粉的……应该不多。

反正,那天他忙了大半个晚上,终于在天亮前,以一个男人的形象走了出来,顺手还拎走人家晒在院子里的衣裳穿在身上,幸好那户人家当夜无人,不然那面粉飞舞红绳成人的场面是要吓死人的。

从此,他就成了人,身体还很结实,不说每一块,是每一粒面粉都在他身上黏得十分牢靠,大约是沾了仙气之故,模样还算英俊。

他以为新的生活就此愉快地开始了,可“人生”给他的第一课,却是一堆下手无情的山贼,他只是想换个繁华些的城池生活,却在山路上被打个半死,因为身上没有半文钱。虽是面粉做的身体,多少还是有些痛感,加上对这个身体的操作还不是特别熟练,他几乎没找到反击的机会。山贼打完他还不解恨,一脚将他踢下了山。

这种情况,若在哪个善编故事的文人手里,那十之八九是落难公子大难不死被高人所救传授一身武艺,要不就是恰遇某家娇俏小姐施以援手从此郎情妾意,可惜,他的确也是被人救了,但不是高人也不是某家美貌小姐,而是个五十开外的胖婆子。

那天,倒霉的他刚好就滚落在她山下的后院里,还压死了她家一只快生蛋的老母鸡。

胖婆子可伤心了,说是救他,还不如说是坚决不能让他死,不然谁来赔那只老母鸡的钱。

还有比他更倒霉的妖怪了吗?

钱是没有的,胖婆子坐在地上哭得再厉害,他也没钱。

没钱?胖婆子一擦鼻涕,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道:没钱,那就出力!

说罢,又将他从头到脚看了个遍,最后盯着他的脸:“模样还过得去,以后就跟我一块儿押婚去,别人问起你就说是我侄子,如此一来,收钱也能收两份。都归我,当是你赔我的钱!”

刚能下地走动的他,对胖婆子说的每个字都不理解,只觉得自己压死了她的鸡,的确是要赔偿了才能走。

“帮大娘你做什么都可以,但杀人放火不行。”他好歹是从天界下来的,即便在姑灌山时,他们一族也只是终年在冰雪下休憩,跟一株植物没区别,从不作恶。

胖婆子一翻白眼:“押婚罢了,哪用杀人!”

“押婚?这是何营生?”

“即便有了婚约,也有半道反悔的,男的不娶,女的不嫁,若两边家人又认定这婚非结不可的,就得押婚人出马了。”她得意地一拍心口,“我干这行三十几年,我押的婚,没有结不成的。”

他突然觉得有意思了,人界七十二行之外,竟还有如此行当。

于是,他长住下来。胖婆子姓洪,让他叫她洪姑姑,问他名字,他想了想,说他也姓洪,单名一个升字。洪姑姑哈哈笑着说倒还有缘,反正以后什么都得听她的,还够了那只母鸡的钱,他爱去哪儿去哪儿。

那就这么说定了。

他想过各种在人界的新生活,唯独没有想到自己会莫名其妙成了一个“押婚人”,前方不是江湖的腥风血雨,也不是市井中的寻常日子,而是一场又一场红烛高烧喜服耀眼的婚礼。

可怜他连喜欢一个人是怎么回事都还没弄明白,便整日跟着洪姑姑去赶那一场又一场不顺利的婚礼。

原来中途反悔甚至一方根本就不打算缔结婚约的情况还挺多,要么公子嫌弃小姐不够美,要么小姐心中另有所属不嫁他人,要么有人一厢情愿非要做谁家女婿或者儿媳。但只要找到洪姑姑,所有不顺利都会顺利。

跟她去了不少回,他发现洪姑姑的套路基本一样,先是让雇主拿出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看了之后放碗里烧掉,再神叨叨地念念咒,最后再从她随身带着的漆木小盒子里拿出一小撮盐巴似的东西洒进去,兑上半碗水,一分为二到两个瓶子里,让雇主拿去想办法给新郎新娘服下即可。

说来也怪,用了这法子之后,原本不管多么坚决不嫁不娶的当事人都会转了心念,虽不至于说喜笑颜开接受婚事,但也不再反对,仿佛突然想开认了命一般,终是顺顺利利拜了天地。而这也是洪姑姑最高兴的时刻,以前只她一人时,拿的酬金已是丰厚,如今多了一个“侄子”,虽然干的只是打打下手以及在她“念咒做法”时假模假样替她护法保驾的工作,但旁人看来也是了不得的存在,酬金也自然是要预备下的。

一来二去,时光飞快,不知不觉留在洪姑姑这里已两年有多,暑往冬来,他帮忙“押”过的婚少说也是大几十桩,装模作样的本事也是越发熟练起来,洪姑姑待他不差,虽是个嘴上不饶人举止又粗俗的妇人,但也会在赶集时像给自己儿子买衣服一样仔细挑最好的款式送他,有时还嫌弃街市上卖的鞋子不结实,自己在灯下忙活好几个晚上给他做鞋子,虽比不上外头的好看,但确实结实,元宵节时她还亲手给他煮一碗汤圆,嘴里总说的是煮多了分他一点,可汤圆馅儿全是他爱吃的红糖桂花馅儿。只是从不给他钱,不管得了多丰厚的酬金也不给。

有时候他想,那只老母鸡的钱,应该早就还上了吧。可是他却也从不提离开的事,住惯了洪姑姑家,家里的每件家具包括他睡的床,乃至院子里的所有植物与动物,都在他身上种下了深刻的亲切感,没想过离开后的日子,比起冰天雪地的老家,以及动不动就将他往焚炉里送的天界,这里挺好,为何要走。

洪姑姑除了喜欢钱,喜欢酒,没多大毛病。

他不止一次看见她在深夜时抱着酒壶睡在院中的竹躺椅上,一边看天一边喝,妇人里少有她这般海量的,但有那么一两回他以为自己眼花,因为在洪姑姑眼角看见一点亮闪闪的东西,她在哭?可是她这样“健壮”过头的人,不该是跟眼泪无缘的那一类吗?

他没有问,也知道即便问了她多半也是不回答的。来人界这些日子,他多少也明白人类的生活习惯之一,便是将那些不肯与人言的心事,在深更半夜化在梦里或者酒里。

他不喝酒,觉得不好喝,他的夜晚只献给暖烘烘的被窝,不做噩梦时最舒服,像头吃饱的猪似的一觉到天亮。

不过,他也好奇过洪姑姑到底是施了什么绝技才让那些痴男怨女们顺利成婚,也想知道她那小盒子里装的盐巴一样的粉末到底是什么,但洪姑姑跟防贼一样始终不肯透露半分。

大概是怕他知道其中窍门之后另立门户?

不过也无所谓,他只是想要个安稳生活罢了,被迫离开了原住地的妖怪,大多数都只有这个期待而已,他们很少有修炼到顶称霸三界的野心,跟世间许多普通人一样,不过是不想漂泊流离,求一心安处度过余生,不要再回到被敌对被嫌弃被随意处置的过往。

但没想到的是,终究还是被嫌弃了。

苏胜就是最嫌弃他的那个。

苏胜算是他邻居,家在离洪姑姑家不远的北面山脚下,比洪姑姑家气派些,大门上还挂了“震霆镖局”的牌匾,听起来能唬人,但实际上来托镖的雇主少得可怜,经常门庭冷落,以至于苏胜经常要带着门下不多的镖师靠帮人修房建桥这些力气活儿来赚钱。

听说震霆镖局以前还是风光的,在苏胜爹还在世的时候。他去世后,镖局便挪到了苏胜手里。苏胜原本不叫这名字,叫苏胜雪,对,她是个女的。接管镖局后,她便将那雪字去了,说念起来方便。

可即便听起来像个男人,世俗的眼光仍将她排挤到很尴尬的位置,没有多少人会放心把东西交给一个女镖头,哪怕她看起来十分真诚且勇敢。这样的后果,便是老主顾一个个离开,新主顾顾虑重重甚少上门,下头的镖师们迫于生计,也逐一离开,如今剩下的,无非是早年一直跟从苏家且看着她长大不忍离开的叔伯们。但长期如此,震霆镖局散伙也是迟早的事。

这些都是洪姑姑茶余饭后讲给他听的,因为每次苏胜带着她的下手们出去揽活时都要从洪姑姑家经过,每次洪姑姑都会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直摇头,说好好的姑娘偏要干这样的营生,谁若劝她放弃家业早些寻个如意郎君有个依靠,必被骂个狗血淋头,天晓得这姑娘是不是吃铁长大的,非要守着那根本扶不起来的家业苦苦支撑。

她觉得苏胜有毛病,苏胜同样看他们不顺眼,每次路过,四目相接时,他总能见到她不屑的眼神跟故意转过去看都懒得多看他们一样的脸,也不知是为什么。问洪姑姑,她说在苏胜眼里他们镖局干的是正当生意,自然看不惯我们这些剑走偏锋,靠促成姻缘来赚钱的押婚人,觉得我们干的不是正经事。

想想也多半是这个缘故,毕竟七十二行里,从来没听过押婚人这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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