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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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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的小朱记,生意比早上好了许多。

桃夭坐在靠外头的地方,不慌不忙地吃面。

头天来他家买走一罐汤汁是绝对正确的,有这锅浓汤打底,哪怕煮个野菜都是美味。这么好吃的地方,怎么也要在回帝都前再光顾一回。

忙着给客人们上菜的小朱老板,一张圆脸比平日里更红润,方才有个媒婆样的人来找他,不知跟他叽叽喳喳说了些什么,他就红了脸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媒婆临走时他还送了一块排骨给她。

“姑娘是要回去了?”他瞧着桃夭的面碗快见底,忙过来给她添了一勺热汤,“天寒,再喝点。”

“该回去了,平白被些闲事耽搁了。”桃夭喝一口汤,依然竖大拇指,“好喝!不枉我大老远找你买汤。”

“姑娘若住在洛阳就好了,来我这儿也方便。今天的面不收钱,当是为你饯行了。”他认真道,又朝放调料的地方努努嘴,“你给的法子果然不错,换了盐罐后一粒盐巴都没少过。”

桃夭忍住笑:“那这碗面你是该请客的。”

“不够你再说,今天管饱。”他笑着指了指热气腾腾的灶台,“我先忙去了。”

“刚刚那婆子是来给你说媒的?”桃夭好奇问了一句,“我看你的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

“嘘!”他顿时窘迫起来,十分害羞地搓着手,“还没定的事……不好说,不好说。”

桃夭“扑哧”一下笑出来:“这有什么好害臊的,你看你那没出息的样子。”

“怕自己不够好,配不上人家姑娘。”他憨笑,“听说她倒是愿意的……啊,不说了水开了!”

桃夭摇头一笑,低头哧溜哧溜地把最后一根面条吸进嘴里。

这时,外头一阵喧闹,不知哪里的大户人家路过,轿辇车马浩浩荡荡,连跟随的家丁侍从都衣帽光鲜,队伍扬起的尘土里,多是艳羡敬畏的目光。

短暂的热闹过去后,街头又恢复了老样子,行路散步的,高声叫卖的,讨价还价的,填满市井日常的始终还是寻常男女。

这人世,有珠冠锦衣,更有柴米油盐,无论光彩平庸,这天地四季,过往未来,总该是人人有份的。

城门前,桃夭突然停下,头也不回道:“你还要跟着我多久?不是说了不用送我吗!”

一直飘在她身边的咸鼠停在她身后:“跟着老曲那么久,诗书礼仪我也是自小学起的。你救了我性命,无论如何都要送一送的。”

桃夭回过身:“你倒是提醒了我,虽然我并没有给老曲治病,但如果你非要说我救了你的命,我也不推辞了。我对病人的规矩你也该知道的?”

“做你的药,我知道。”它忙说,“我愿意啊!你不嫌弃我就好。”

“都说了嘛,跳蚤再小也是肉。”桃夭伸出手去,却突然想起咸鼠并没有爪子,只好勉强拿食指拍了拍它的脑袋,也算是盖章了,“行了,回去吧,你家老曲这种一无是处的倒霉鬼,只有你会愿意留在他身边。”

“我……我只能跟着他啊,不然我吃什么!”它分辩道,旋即又好奇地问,“你们桃都也跟人界一样吗?桃都里的妖怪也有如我这般艰难的?”

桃都……不知不觉离开那儿已经好久了。

桃夭想了想,说:“桃都里的妖怪有没有像你这么艰难的,不好说,但绝对没有像你这么无赖以及大胆,明明是个废物,还敢在我面前放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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