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2 / 2)
“高见!果然高见!表兄读书人的见识果然不一样!这女人啊,懂得东西多了想法就多了!想法多了就成日闹得家里不得安生!你瞧瞧我家里那两个女人就知道了!”
李晓香撇了撇嘴,什么和什么啊!你家里那两个女人有见识有才学?
就是因为没见识没才学外加没修养才会成日闹腾吧?
“小女之前略通文墨,可惜数月前从屋顶坠落……摔伤了脑袋,昏迷卧床数日。
苏醒之后,失了忆。
从前教她的诗词文墨都记不起来了。”
李明义解释道。
李晓香眼睛一亮,对啊!她曾经摔坏过脑子!不就正好拿这个说事吗?
金三顺狐疑地看向李晓香,“我不听你说。
晓香,你爹说的是真的吗?”
金三顺算是看明白了,自己在这里打了这么久的太极拳,李明义就是不想订下这门亲事。
与其听李明义推三阻四,他就不信连李晓香都同她的爹娘套好了说辞。
可李晓香是什么人啊,十三岁的身板,女汉子的内心。
“表叔……我自从醒过来之后,总觉得自己记性不好了。
娘教我女红教不会,爹教我诗词我也记不得。
有时候自己前脚做的事儿后脚就望了。
夜里睡觉睡得好好的……可醒来却发觉自己躺在屋外的老槐树下。
就是前几天,哥哥半夜里醒来,就看见我拎着砍柴刀在他的榻边站着……”
想想这场景,金三顺抖了抖,咽下口水,“这怕是摔伤之后没治好吧?
得上都城里找名医好好瞧瞧!”
李明义是知道李晓香在撒谎的,他皱着眉头只是觉得李晓香这么撒谎不好,但在金三顺看来李明义正苦恼着女儿的病。
“唉……表兄,晓香的病说严重吧,她这不还好端端呢。
说不严重吧……大半夜里的人说不见就不见,是挺让人担心的。
等得了机会,我就找都城里的大夫给她好好瞧瞧。
咱们若能结成亲家,那是好事啊!这样等宿宸科考的时候,也好有个照应不是?”
这话一说完,李晓香明显看见他爹的喉头动了动。
金三顺是个贫乏的人,除了钱,别的他还真没有了。
可再有半年,李宿宸就要参加科考了。
这里面的弯弯绕可多了,不是凭他李宿宸有才华就能考上的,还得上下通气。
这钱……他们家还没攒够呢。
而金三顺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只要将金璧与李晓香的婚事定下来,李宿宸的乡试是决计没有问题的。
李晓香背脊凉飕飕的。
她知道李宿宸的前途对于李明义来说意味着什么。
她有些害怕了,害怕李明义的动摇。
她没有那么崇高,绝不会为了李宿宸的前途牺牲自己。
金三顺又寒暄了两句,乘着马车离开了。
李家忽然一片安静。
李明义握着茶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晓香也不敢与他说话。
反正只要李明义的态度“不端正”,她就立马卷铺盖走人!
“爹,乡试我可以自己考。
如果要把晓香嫁去金家来换通气的钱,我宁愿不参加科考。”
李宿宸的声音淡淡的,但每一字每一句都清晰可辨。
李晓香望向李宿宸,这家伙收起了以往对什么都无所谓的笑容,目光沉敛,无比认真。
“虽然金家不缺衣少食,但……你也知道晓香的性子……金家的两个小妾也不是省油的灯,晓香若是嫁入金家,指不定要受什么气呢!”
等了良久,李明义终于说话了。
“明日你陪着晓香去都城里,买些布匹,制些衣衫。
再挑选些有花色的发簪饰物……”
“名义!我说了,晓香是我的心头肉,我是不会让她嫁入金家的!”
王氏急了,心想李明义这么说就是要打扮女儿,然后将她送去金家,好让金璧能一眼看中晓香。
“谁说了要将晓香嫁给金璧的?
晓香已经到了这个年纪了,不能再把她当个孩子了!别人家的女儿都知道摆弄些胭脂水粉的,你看看晓香哪里像个姑娘。
女儿家该打扮的时候就要好好打扮!免得来日空叹!”
李晓香与王氏都傻了。
李明义的意思,应该是说李晓香应当抓住青春,好好打扮自己?
弄了半天,李明义暗沉的样子不是在思考要不要把女儿嫁入金家,还是终于发觉忽略了女儿太多,这会儿得赶紧补上了?
“反正谁也不知道宿宸乡试到底得花费多少,我们这些年的积攒下来也许根本就不够……还不如用些在晓香身上。
宿宸……是有真才实学的,为父相信他就是靠自己也能出人头地!”
李晓香惊呆了,这是李明义吗?
这真是李明义吗?
他没给雷劈了吧?
“爹……”李晓香的眼睛忽然红了起来。
“这……这是怎么了?
难不成你想嫁给金璧?
你听爹说,金家……”
“我才不想嫁给什么金币银币的呢!女儿是觉得爹你真好!”
李晓香上前一把抱住了李明义。
从来未曾与女儿如此亲近的李明义咳嗽了起来,耳朵根都红了,“去去去去!这么大的姑娘还在爹身边蹭来蹭去成何体统!”
李晓香第一次觉得万分庆幸自己穿越来了李家。
它不是高门大户,也不是宫廷侯爵。
但是它真的是一个家。
李晓香原本以为李明义也就是说一说而已,没想到第二日起身,王氏还真准备了钱袋要陪着李晓香入都城。
李晓香这才深深了解了他爹说一不二的性子。
王氏先是随李晓香来到十方药坊。
她带了些新鲜的野菜,向柳大夫道了谢。
又说李晓香身形渐长,想带她上集市扯两尺布。
柳大夫点了头,给李晓香放了假。
这还是母女二人头一回一块儿逛集市。
都城里平民百姓经常逛的最为热闹的集市自然要数天桥下了。
王氏心中早已计划好了去哪家店铺,她们先是去了良记布行,扯了一尺月白色的素锦,加上两尺碎花布。
虽然在李晓香的审美里,碎花布也是土得要死,但她相信只要经了王氏的手,定能化腐朽为神奇。
除了扯布,就是得给李晓香添些头饰、首饰什么的。
珍珠、玛瑙、和玉什么的,王氏是买不起的。
她们也没去首饰铺子,只是在寻常卖货郎的小摊上看了看。
王氏给李晓香看中了一个手串,不知道是什么木头磨出来的小珠,二十几颗穿在一块儿,珠子上还刻着些细细的纹饰。
虽然不是贵重的材质,但做工却十分精致。
不过五文钱而已,价格也公道。
李晓香戴在手上,喜欢的紧。
王氏二话不说就给她买下了。
再来就是挑些头饰了。
王氏看中了几支木簪,挨个儿在李晓香的发间比着样式。
李晓香是看不见发簪到底配不配自己,但一想到有了发簪,王氏就会给自己梳各种式样的头,心里边儿开心了起来。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驾马车停在了她们身后,李晓香万万不想听见的声音响起。
“唉,我还说背影怎么瞅着这么眼熟呢!原来是嫂子和晓香啊!”
李晓香肩膀一颤,与王氏齐齐回头,就看见金三顺撩起车帘探出头来。
王氏道了声好,李晓香也不情不愿地喊了声“金表叔”。
“嫂子带着晓香逛集市呢?”
金三顺眼睛一转,就看见了王氏胳膊夹着的两尺布,“给晓香扯了布啊?
唉,怎么在这儿扯布呢,花色少不说,这布料贴在身上也不舒坦啊!走走走!上车,表叔给晓香扯点好布料!”
李晓香下意识往王氏身后躲了躲。
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愿上金三顺的车。
王氏彬彬有礼地回绝了他,“多谢金表弟了。
只是该买的我们也都买了。
晓香又在长个儿,制好的新衣没穿多久就不合适了。
所以这样的布料也就够了。”
“长个儿好啊!长着个儿呢才该穿好布料呢!不合适了,就再扯了布重新做嘛!走!表叔带你去隆裕布行,那里花色多,每样扯上些!”
金三顺脖子上的大金链子就快闪瞎李晓香的眼睛。
王氏还要说什么,金三顺的两个家仆硬生生将王氏与李晓香推上了车,李晓香脑袋差点没撞车顶上。
好吧,她这算是上了古代“豪车”了。
金三顺打定主意要在她们母女面前土豪一把。
王氏说了半天不用他破费,都给金三顺挡了回去。
“我们家晓香啊,乍一眼是不怎么出彩。
可越看呢就越有味道了,眉清目秀的,金璧见着了一定会好好疼你!”
李晓香太阳穴突突,搞什么?
她爹娘还没答应呢,怎么就成你们家的了?
一路上,路过几个金家的米铺,金三顺便迫不及待地介绍起来。
比如每日有多少人来他铺子里买米啊,每个铺子月入多少啊,什么样的米最得京城里达官显贵们的喜爱啊。
王氏还会点头应和两句,李晓香的嘴唇是抿成了一条线。
“晓香是头一回坐马车吧?
有点晕那是正常事儿,多坐坐就好了!”
金三顺还以为李晓香板着张脸是晕车呢!这回李晓香真想吐了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