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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争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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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刘海短发,黑框眼镜,五官精致......

村长沈阿福和他老婆,哪怕是基因突变,也很难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

所以,村里人一度怀疑,村长老婆嫁来沈家沟前,已经怀了某个野男人的孩子。

尤其和村长不对付的村民,指桑骂槐,暗示村长戴绿帽,是一只绿毛王八。

村长沈阿福对这些流言蜚语,从来不屑一顾。

都说山里农民重男轻女,可沈阿福对女儿,比比儿子都宝贝。

尤其是女儿考上了大学,还是本一重点大学,沈阿福走路都是横着走的。

沈家沟村,一百多年前出过一个秀才,在那之后,村里文化最高的,就是曾经的村会计,小学六年级的文化。

沈鹿雅是她哥哥去火车站,用自行车接回来了。

前半场骑自行车,后半程,进了山之后,几乎就是车骑人了。

沈天和二蛋正在直播,身后一个声音喊道:“沈天,二蛋,我回来啦!”

“呦!咱们村的大学生村花回来啦。”

二蛋都不用回头,一听到声音,就知道是沈鹿雅放假回村了。

这位沈家沟唯一的‘官二代’,村长的掌上明珠,自幼就是二蛋和沈天的玩伴之一。

她虽是女孩,小时候却是十足的假小子。

抓鱼摸虾,样样在行。

带头偷地瓜偷玉米,偷的还是自己家地里的,女人狠起来,真的是连自己家都不放过。

有一次,沈鹿雅逮住了一条小蛇,拿在手里玩,缠在腰间当皮带,最后挂在了二蛋的脖子里,吓的二蛋直接尿裤裆了,回家发了一夜的烧。

天不怕地不怕的‘沈家沟第一猛猪’,唯一不敢得罪的,就是沈家沟唯一的官二代,村长千金沈鹿雅。

并非忌惮于村长的淫威,忌惮沈鹿雅‘官二代’的光环,而是......真的打不过!

有好几次,沈鹿雅将二蛋按在地上,骑在二蛋背上,一顿胖揍,成为了二蛋童年挥之不去的阴影。

直到沈鹿雅去村外上学,寄宿在城里姑姑家,放寒暑假回家,少女长大了,虽然还和以前一样找沈天和二蛋玩,但也仅限于烤地瓜,不会再和小时候一样,大家一起脱光了,到河里游泳嬉闹。

——多么美好的时光啊,那是二蛋人生的巅峰,却因年幼,不懂得珍惜。

“听哥哥说,你们两个现在在做直播?”沈鹿雅问道。

她穿着一件黑色T恤,搭配灰白格子相间的背带裤,看似中性的穿着,显的格外时尚。

“是啊,你看,我们现在正播着呢!”二蛋摆弄了一下手上的直播杆。

沈天注意到,沈鹿雅不易察觉的避开了直播镜头。

“没什么事,我刚从学校回来,想着来看看你们。你们先播着,晚上去找你们玩。”

说完,沈鹿雅背着手,离开了。

沈天看着沈鹿雅离去的身影,一双眸子,似能看透她的外衣,看透她内在的一切。

沈天的本意,是想引来‘无生’和‘嘚刚的谦儿’这些修行者的。

沈鹿雅......

沈天微微皱眉。

晚上。

沈鹿雅和二蛋到沈天家里蹭饭,这是他们三个一直以来的习惯。

沈鹿雅和二蛋家里都有父母管着,沈天反正是一个人住,在他家无拘无束,干什么都行。

二蛋带来了啤酒和老村长,沈鹿雅则带来了很多熟食,有海鲜、烤肉、糕点,都是她从城里买了带回来的。

一个小时后,二蛋第一个醉倒。

沈天说了几句酒话,也趴在了桌上,一动不动。

沈鹿雅的脸红扑扑的,也已有了几分酒意,却并未喝醉。

三人中,沈鹿雅的酒量向来都是最好的那个。

她家里开着全村唯一的宾馆,以及全村唯一的‘超市’,沈鹿雅很小的时候,就在自家杂货小卖部,偷了老酒和花生米,到沈天就喝酒。

每次,都是沈天和二蛋醉的不省人事,而她只微醺而已。

酒量的好坏,的确是有遗传,沈鹿雅的村长爸爸,就是沈家沟天字第一号的酒囊饭袋。

“出来吧!”

沈鹿雅突然说道。

房门悄无声息的打开,陆小月缓步走了出来。

二人互相打量着对方,谈不上敌意,却有着明显的警惕,都很讨厌对方。

很多人就是这样,哪怕是第一次见面,看到对方的第一眼,或一见钟情,或万分厌恶。

这两个大美人儿,明显都不爱百合花。

“一回到村里,就听说我的发小沈天,撞了桃花运,家里住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我特意来瞧瞧,是田螺姑娘,还是狐狸精。”沈鹿雅的话,明显带着锋芒。

“你看我是田螺还是狐狸?”

陆小月虽是顽皮性子,骄傲却是藏在骨子里的。

“我不在乎你是田螺还是狐狸,不过,有一句话,你给我记住......不管你是什么人,出于什么目的接近沈天,不要试图伤害他,否则,我会让你生不如死!”沈鹿雅道。

陆小月和沈天,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白雪公主和小矮人的爱情,只会出现在成年人的电影里。

沈鹿雅绝不相信,陆小月是真心看上山里穷小子沈天,还心甘情愿煮饭洗衣服,晚上暖被窝的。

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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