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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2章 鬼佬别无选择,只能全面接受《高弦报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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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鬼老们近些年居心叵测地不断扩充港府立法局规模不同,港府行政局的人数始终相对稳定,最多的时候也就十六、七个,设置的原理类似英国的枢密院,有个“总督会同行政局”的概念,也就是,港督在决定重要决策或向立法局提交法桉前,均先由港督会同行政局通过。

当然了,实际操作中,总督会同行政局属于橡皮图章,港督能够绝对掌控,但有一样母庸置疑,香江的重大事项,这里的成员离得最近,高爵士始终“埋伏”在鬼老当中,进而门道就多了!

于是乎,有前面《香江外汇基金管理局条例》之于香江外汇基金管理局、《香江金融管理局条例》之于香江金融管理局的成功范例,眼前《香江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之于香江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对高爵士而言,堪称熟门熟路,具体应该怎么运作,门清!

高爵士对港府财政司翟克诚明确表示了,他对香江证券会条例通过进程的期待,最多耗时一个月,毕竟之前“让子弹再飞一会儿”的时间,已经相当充裕了,如果港府立法局财经事务委员会的议员,理解脱胎于《高弦报告》的《香江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很“吃力”,那可就有理由怀疑,是不是尸位素餐了。

《香江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确定香江证监会的监管职权,包括监管香江联合交易所、香江期货交易所,以及相关结算、交收、存管等系统环节;管理证券交易商、期货交易商、杠杆式外汇交易商等市场机构的牌照;监管涉及香江公众公司的收购及合并;审批希望在香江分销公开集合投资计划,等等。

细说起来有点复杂,不过,换个角度就容易理解了,那就是,“老剧本”里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香江遭遇打劫后,相比于针对包括港元、股指在内的立体多维综合攻击,香江在防守上被动地只有调高银行业隔夜拆借利率一招,而高弦要从香江证监会这个根子上,打造出一个健全的机制。

财政司翟克诚对于全面接受《高弦报告》,以及通过《香江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倒是没有抵触情绪,因为就算鬼老真的夺得了主导权,也不外乎采取此类措施,但肯定没有高爵士做得好,根本挑不出高爵士的毛病,在这种情况下,倾向就很大程度上受高爵士的“个人魅力”所影响了。

“一个月内通过《香江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甚至用不上一个月,应该不成问题。”翟克诚说道:“议员们对基于《高弦报告》的条例内容,可没有比作者高爵士认识还深的自信,所以,他们更关注具体的改革措施上,比如证监会为了保持中立运作的经费问题。”

高弦点了点头,鬼老精得很,在《香江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上挑不出毛病,就转到实施细节上,因为明眼人都明白,具体落实是个大难关,“四会合并”花了十多年的时间才达成目标,便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如果自己没摆弄明白,就给了对方发难的机会,翟克诚算是提醒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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