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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成立第四家公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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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弦暂时把尚华文化定位成一个“轻资产”公司,所带来的一个好处便是,短小精悍,行动灵活,随之也相对省心。

就拿邹闻怀来讲,一边神经绷紧地和邵谊夫打着“独臂刀”IP的官司,一边殚精竭虑地忙于建设片场、发展院线、招揽明星,以及最基本的拍摄影片,

相比之下,高弦只需要抓住类似《七十二家房客》、李晓龙、许氏兄弟这样的关键机遇和人物,就足以保证自己的利益了。

高弦让许贯文去打造《香江一九七一》的剧本后,算是基本把人“拴”住了,同时也向外界表明,尚华文化并非只做一锤子买卖的皮包公司,而是有着长远经营下去的打算,另外也顺便给高弦创造了去联系李晓龙的有利条件。

不过,在动身去米国之前,高益公司这边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一下。

和记一系为了融资而发行的新股中,高益和香基证券联合承销了六百万,整个过程普普通通,没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真正引发高弦思考的是,之后,和记控制下的黄埔船坞,收购大型货仓集团“均益有限公司”,从而使得和记一跃成为香江的大地主之一。

要知道,这个在九龙和港岛拥有大量廉价地皮的均益仓,是一家公众上市公司,而且还是恒生指数成分股之一。

结果呢,整个收购过程中,均益仓没有重大事项公告,也没有停牌,其股票照常在香江证券交易所和远东交易所交易,直接换了东家。

高弦没有因为自己提前预见利好消息、结果大赚一笔而高兴,他只想吐槽,这个阶段的香江股市,制度不完善到了这种地步,到时候,自己收购更有油水的牛奶公司时,岂不是时时刻刻都充满变数!

与此同时,高弦也意识到,自己应该像和记通过黄埔船坞收购均益仓那样,另外再成立一家公司,对牛奶公司展开收购。

这么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未思胜,先虑败,让这家公司顶在前面,可以保护自己和高益。

退一万步讲,要是以小博大的收购玩砸了,就让这家公司清盘好了,自己和高益最多损失一些钱,却能换得安全无虞。

其次,让这家公司聘请高益做为财务顾问,也能保持高益表面上的中立地位,从而有利于在资本市场上的其它活动。

虽然在香江注册一家公司简单至极,但高弦并没有因此轻视,他还是想要好好经营一番的。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高弦决定,这家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零售领域,更具体来讲,开一家现代化的连锁超市。

在这个时代的香江,超市还是一个挺“潮”的零售模式。直到六年前,正式成为牛奶公司附属公司的惠康,才开始从米国引进“自助购物”的超市经营概念,即顾客无须向服务员索取货品,可自行于货架选购货品,也就是多年后内地民众习以为常的那种超市。

现代化的连锁超市经营,还是有很多门道的。

比如,高弦就比较看好超市的资金流转。

超市的钱,可不仅仅来于自己进货售货之间的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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