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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明叟游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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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墟市之行,总体来说,莫问坚并不算十分满意。

应该说,这方世界的市场划分,有其合理之处。墟市主要面对着世俗国家,基本上都是些普通武者。而湾水镇这样的地方,就属于修仙界和世俗国家之间的桥梁,面对的几乎都是先天、宗师这样的巅峰武者。

至于修仙者,他们应该有属于自己的修仙坊市,并不会与凡人混杂在一起。

由此可见,墟市其实需要湾水镇里大量的资源,但并不能满足力士们的需求,于是就大力发展……二奶经济,盼望有更多力士的到来,吸引他们在墟市消费。

但另一方面,只要是普通武者需要的资源,无论是卖出去,还是购买,墟市都是个很好的交易场所。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回到家后,莫问坚就变得若有所思:这次的蒲浆草算是意外。以后的修炼资源,还是放在湾水镇解决吧!除非那些普通武者都需要的资源,比如说,淬体液那样的东西。否则的话,根本没必要再去墟市。

还能那根金属短棒。其实真说起来,弄明白了又能如何?除了能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对实力方面毫无助益。

暂时不需要想法太多,还是尽快突破先天二层吧!如果想要研究,完全可以留待以后。

想到这里,莫问坚就取出了那本《明叟游记》。粗略的翻看了一遍,他就忍不住哑然失笑。原来这就是本刘备文。没想到在这仙侠世界,这样的刘备文居然也最为畅销?

既然如此,莫问坚就兴趣大增。嗯,肯定带着批判的目的!

再次翻回到《明叟游记》的首页,莫问坚突然感觉到,似乎少了些什么,于是顺手就找来了灵果脯,拿了一块扔进嘴里。嘴里一根……有零食,这样的看书才会有灵魂!

没想到灵果脯特别的鲜甜多汁。含在嘴里,就感觉一股热流顺着而下,瞬间从丹田弥散全身,让人舒服的打了个激灵。这才是真正的享受啊!无论是味道,还是效果,都远超那些香果脯。

渐渐的,莫问坚就变得聚精会神,仔细阅读书里的内容。

这本书的内容并不复杂。主人公是个名叫明叟的奇人。他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叙述了自己的传奇人生。

明叟出身民间的一个富豪人家。他从小就是吃喝玩乐,丝毫没有烦恼,也没遭受过波折,快乐的就像地主家的傻儿子。

然而在36岁那年,明叟突发奇想,他突然对武技开始感兴趣。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51岁入先天,59岁成为宗师,到了他67岁的时候,居然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宗师?

前文曾经介绍过——30岁不入先天,终身无望!

这就是说,到了壮年以后,人的身体机能就会逐步退化,武技境界的提高,将会变得越来越困难。

然而明叟到了36岁才开始习练武技?之前就是个毫无基础的普通人!

显而易见,如果书里内容是真实的话,明叟的天赋早已经突破天际。

可这还没有完。当成为了大宗师,终于攀登上武者巅峰,明叟就感觉一点儿都没劲,他居然开始转修起修仙?通过培养出自己的伪灵根,成为了炼气初期的修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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