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黄金大案(2 / 2)
在秦国,狱官的性质和地位比较特殊。县狱官的负责人称为“狱史”,又称为“牢监”,其副手称为“狱佐”。
在体制上,狱吏应当属于县廷,但同时接受郡府卒史的垂直领导,可以受命审查本县的长吏,所以狱官大抵与尉官相似,也具有相对对立性。
所以,被狱史审查的案子,基本上是当地县吏没有处理好的案件,上报送给郡府卒史,然后被郡府卒史打回来的案子。
基本上只要打回来的案件,就涉及到对县府、县尉这些部门内的人员的审查,专为回应上级的控诉做调查,重新审理案件。
这种情况下,狱史显然是地位高于县内所有人的。
任何人都要接受狱史的盘问。
但是,东方奚是秩吏,距离实权这样高的狱史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秦时的官吏要想升迁,一个就是积攒功劳,另一个就是积累时间,三年一小迁。
东方奚自然是选择前者。
……
这一天,农历十月十九日,郡府驳回一个案件,让狱史景差负责审查案件。
【案意如下:兹有农历七月十五日,县丞杜允上报一案。云阳县下辖乡邛崃乡,冶炼矿场,发生暴乱事件。起因是万两矿金不翼而飞,县吏出面审查处理,结果引起徒隶的反抗。主管徒隶的【司空曹*庆】出面镇压,反被杀害死亡。凶器为铁镐,伤口在头颅后侧。令史闻讯,当夜将在场的徒隶十人很快被全部逮捕,一律被令使活埋。
【郡史驳回。
指控令史处事不当,罚二甲、二赀。
县丞审查此案更是疏忽,以暴动论处,对谋杀案未加以详细审查。令曹身为主管法律解释的人,却没有进行正确的司法解释,匆匆结案定案。
经审查询问,凶手尚且未定,仍有嫌疑人在逃,尚未缉拿。
找回万两黄金】
任狱史审查重新审理此案,还司空曹*庆清白,捉拿凶手归案。
狱史景差看到这个案子,自然皱眉。
“去把令史,秩吏都请来。”
众人都到了,年纪最轻地位最低的东方奚自然在最末位。
景差把案子传给众人看了。
“来了大狱,那就都是自己人,这个案子诸位有什么看法?”
“这个案子,水很深啊。”令史申看着这案子,尤其是最先呈上去的结案陈词,里面的细节都很含糊。
令史游则道,“这是因为要变天了,所以有人趁机作乱想要大捞一笔钱了啊。”
景差坐在座上,目光落在东方奚身上。
“秩吏奚,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万两黄金,不翼而飞。县吏去查,反而引起矿场徒隶暴动,出手反杀了县尉。要知道,徒隶暴动是经常有的事情。根据以往的经验,这种案子多是因为司空曹过于严苛。”.CoM
“秦律令规定,如果因为长官的过失导致的损失,要由长官负责赔偿。所以徒隶被活埋,应该由令史负责,他不仅仅要赔偿甲和赀,还要让他负责弥补损失的矿场徒隶数量。”
“至于那万两黄金,这么大一笔钱,怎么可能不翼而飞呢。金子没有找到,反而死了很多知情的人,更像是有意掩盖。而且这个案子是在七月发生的,如今都是十月了,时隔两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今天才把案子驳斥回来……”
“疑点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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