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人家心里有数(1 / 2)
[[贺玲玲在杨思源看来一直是个很靠谱的女生,按说她能确定的事,那就应该没问题。
但出于保险,杨思源觉得还是应该见一见尚鹤龄,再从他口中得到确定,他才能按他的思路去处理这件事。
从谢警官的角度讲,这事不复杂,就是简单的年轻人喝了酒打架而已,另一边有个人头被打出血了,嚷嚷着要派出所抓人。
一帮人都弄回来以后,他们又吵吵着要尚鹤龄赔偿医药费。
谢警官呢,人家也是工作,这样的事见太多了,一般让打伤人的一方道歉并赔偿一点医药费,两边都教育一番,打电话叫家长或领导来领人,也就让他们走了。
大家对派出所处理此类的事会有个误区,会觉得既然到了这种地方了,警官会搞清楚事发经过,然后分出对错,分别进行处理。
其实不是这样的,特别是眼下这年代,社会治安还没后来那么好,警力便显得严重不足,很多刑事案件都忙不过来呢,不会把精力放在这一类小打小闹上。
在警官眼里,只要你当街打架斗殴了,那都是错的,都得处理,一般不严重呢,就没必要走相关的程序,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
当事人呢,你去分辨谁对谁错,很多时候都没什么用,就算你是对的,结果有什么不同吗?你们都动手了,都对社会治安都造成一定影响了。
这道理大家都懂,文化基因里边,也讲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不去扩大事情的影响,对谁都不好。
杨思源要搞清楚事由呢,是在了解这样的情况的前提下,给尚鹤龄留下一点余地,万一对面那帮人不肯妥协,非要把事情搞大的话,也不至于没有一点儿准备。
谢警官介绍完整个经过,最后说道,“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尚鹤龄大概也是一时失手,在推搡的过程中导致他们中的一人摔倒,脑袋磕在桌子或什么地方了。
其实伤情没什么,我检查过了,就咔破了块皮,没什么大问题。问题在于伤者要求赔偿医药费。
你这边考虑一下,我建议适当赔偿些医药费,这事也就可以过去了,你不也不想这事对尚鹤龄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吗?”
贺玲玲有些不服气,“那我们手机还丢了呢。”
谢警官说道,“你们说的手机的事,自始至终,我们也没发现啊。”
意思很明显,警官处理此类的事件,双方经常会各找各的理由,试图证明自己是对的,对方是错的。
看在警官的视角里,这种事件里很难有硬性的物证,人证呢,又各执一词,很难去界定谁说的真话,谁又在说假话。
而且他们接触的案件太多了,什么奇葩的理由都有,在不是大案的情况下,也没法真的去一一查证,要不然他们所有人一天二十四小时工作都忙不过来了。
杨思源拽了一下贺玲玲,让她先别说了。
接着转向谢警官,客客气气道,“对,最好是这样。那个,我能见尚鹤龄一面吗?”
他理解贺玲玲气不过的心理,可在他看来,最重要的是先让人没事,也不对尚鹤龄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手机是其次的,甚至都无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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