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林冲,被抓了(1 / 2)
要知道,他在阳谷县时才卖一小斗五两银子,差不多一斤一两银子。
而现在猛的就涨了八倍。
蒸馏酒的出产率大概是三比一,也就是三斤小麦能出一斤白酒。
这并没有夸大,李洛以前家产酒的时候,泡小麦前都会称重,五百斤小麦能出两百多斤白酒。
如果温度适中,麦子发酵好,产量甚至能达到斤三百斤。
算算成本,一斤白酒的成本也就几十铜钱。
这其中利润就是几十倍。
“你先别得意,若非老夫替你压着,就私自酿酒这条,你就已经人头落地了。”
“你可知大宋律有禁酒令?民间一律不得私酿?”
“本来尚御局的人将拿你,此事是老夫压了下来。日后新成立一个专御司,由你担任典御,官文已经下了。”
蔡京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对李洛说道。
李洛早就知道宋朝有禁酒令,而且宋朝的禁酒令还与列朝列代都不一样,并非是为节省粮食,防止人喝醉闹事而设。
而是因为宋朝民间酿酒太过赚钱,并且造价便宜,利润太大,所以才收归官方。
这件事他事先不知道,是身为知府的郑贺彰告知他的,并且他们也早就猜到了蔡京会这般做。
他之所以不直接招李洛进专门生产酒的尚御局,而要再设立一个专御司,便就是想捞钱而已。
稍微知道一点历史的都知道,即便蔡京是宰相,也没有设立专御司的权利,这乃宫中之事。
可他却这般做了,其中买通了多少人一起分钱,也可想而知。
李洛突然现在的宋徽宗赵佶挺无能的,不仅重用蔡京这种奸臣,而且之后还被东京将他跟他儿子全部掳去了北国,受尽屈辱,死于五国城。
就那个废物,还不如将皇帝让给他来做。
“感谢蔡相之助,我定好好管理专御司,不服蔡相所望。”
李洛拱手说道。
“拿着官文去专御司任职去吧。”
蔡京说了句,便直接走了。
李洛望着他背影,心中不由得大骂,真是个妥妥的巨贪,明明是官方售酒,现在皇帝却要花自己的钱,买酒喝。
而那些钱,也自然全部进了蔡京等人的口袋。
国家有这些人,谈何不亡。
但李洛却不在乎,他与郑贺彰商量的是,能得到制酒的公文就行了。
他进了专御司,就有了售酒权,到时候整个东京他都能私下卖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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