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结束了?(1 / 2)
闹市小区杀人案这件事成了热搜。
因为发生的地点看见的人太多了,就算不想引起恐慌也无法压下去。
但事实和苏曜想的有些许差别。
网络上竟然有不少拍手称快的声音。说是这种人死有余辜。
不过那也正常,对于事不关己的人来说这是正义之举,打出‘正义’两个字只需要付出数十秒的热情和感动就足够了。
但对法律和执法部门来说就是足够头疼的事。不仅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被大众所知,甚至连抓到的唯一的犯人也不翼而飞。大概有很多人的会因为办事不力而被停职撤职。
家只停留了一瞬便没法待下去,那地方接下来肯定会被翻个底朝天。
离开这世界最为熟悉的‘家’后,苏曜什么也没有了,连同做人的资格也失去了。
优夜带他去的是位于郊区的一栋烂尾楼。这里连流浪汉都不屑居住,因为太过偏僻无法生存。但对怪物而言是最好的藏身之所。
苏曜在网上看到对自己的悬赏令已经出来了。
‘移动的二十万’这样自称应该没问题。
“大哥哥,食物。”
“大哥哥,钱。”
“大哥哥,这个。”
“···”
唯一奇怪的是优夜出去除了给苏曜带生存所需的东西外,还带回了一些多余的东西。
金项链、钻石···总之简称为金银财宝吧。
“这些都是哪儿来的?”
“从人类的店铺里拿的。”
可以预见的答案。
“为什么要给我这些东西?”
“不知道,只是想这样做。”
优夜露出困惑的样子,“优夜觉得这样做大哥哥也许能恢复成以前的样子。”
“以前的样子?”
以前是什么样子。
啊,最开始见到她把她当成重生者福利的时候,那种以为已经走在人生巅峰的路上的样子吗?
“我说···”
苏曜看向她,迟疑了下,“你是在愧疚?”
“愧疚是什么?”
“没什么。”
“优夜不懂。”
看到她疑惑的样子苏曜自嘲一笑,在说什么啊,怪物怎么可能愧疚只不过是她突然的兴趣罢了。
不过从苏曜这样说了以后她再也没带回这些多余的东西。先前的也扔掉了。
另外,其实在外边逃亡的生活一点也不辛苦。
什么都有,什么也不缺。
要吃的优夜会带回来。剃须刀,衣服,水的话可以去河边偷偷清洗完身体再回来。
甚至欲望也是,假如想要女人让优夜带一个回来用完再杀掉她大概也会去做的吧,反正在她眼里女人和金银财宝也没什么区别。只是苏曜没那么要求。
【人物:优夜】
【好感度:80】
【描述:对你有很高的亲切感】
到了80以后就再也没动过。原因在什么苏曜好像知道,好像又不知道。
在家还能用动物世界啦人类的知识啦各种各样的事随口沟通一下。但来了烂尾楼这边除了必要的交流苏曜几乎都是闭口不言。怪物似乎也很忙,也不着急和自己交流。
倒不如说这样的共存方式要不是有可获取的好感度看见,苏曜该惶恐她是不是该觉得无聊而杀死自己了。
“你每天都在做什么?”
持续了几天,苏曜问了。
“优夜在找一个东西。”
“什么东西?”
“···”
“没关系,我只是随口问问。”
看她没回答,苏曜也不想因此降好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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