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 奇奇怪怪的笔名(1 / 2)
就在他沉浸在意淫的美梦中时,桌上的电话铃再次响了起来。
这么快就下课了?他边拿起电话边自言自语。
不过,这次来电话的不是王绯,却是学乐出版社的詹姆斯。
他告诉田中孚合同已经拟好,就等着他来出版社签字了。
想到要看那密密麻麻写满各种条款的合同,田中孚就头痛。
好在这里是律所,最不缺的就是律师,虽然他自己也是。
他走出自己的“二世祖”办公室,走到吉米的桌子旁,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哥带你去见见世面。”
吉米是他大学的学弟,和他关系不错,今年进入这间律所做实习生,平时的工作只是端茶倒水,整理文件而已。
“有案子吗?”
“嗯哼。”田中孚不置可否地用鼻子应了一声。
吉米很兴奋,这是他进入律所实习以来,第一次参与的案子。
他完全意识不到自己是被学长抓了苦力。
两人开车来到学乐出版社,在前台打电话把詹姆斯叫下来,跟着后者一起去了第一次见面时的那间会谈室。
詹姆斯从文件夹里摸出来一份合同,递给了田中孚。
田中孚大概浏览了一遍,看都自己说的北美地区的出版权。版税层级分成等等都写在上面。
然后他把合同传给了吉米:“你仔细检查一下,看看这合同里有没有纰漏,尤其要注意,条款是不是给甲方挖坑了。”
吉米金刚怒目地盯着纸上的单词,逐字逐句地读完了上面的所有内容。
“怎么样?”见吉米看完了合同,田中孚问道。
吉米摇了摇头:“没什么问题。”
看来学乐出版社还算个靠谱的合作伙伴,没有在合同里给下使绊子。
吉米继续说道:“只不过……”
“嗯?”
“我草草算了下,想要拿到百分之十的版税,则至少需要卖出三十九万本书。如今《纽约时报》小说畅销书排行榜上的头名《斯佳丽》,我记得也才卖出了不到三十万本。这合同是不是对甲方有点太苛刻了?”
《斯佳丽》是由玛格丽特的小说《飘》改编成的电影《乱世佳人》的续作——这句话还真够拗口的。
在电影上映已经大半个世纪后推出的这本小说,甫一上市便风靡全米国,乃至全球。
田中孚没说话,他摸出车钥匙扔给吉米,示意他先回到车上等着。
后者乖乖地推门而出。
房间里只剩下两个人,詹姆斯殷勤地迎了上来:“田先生,如果对这份合同没有什么问题的话,就请你签字吧。”
他甚至还贴心地递过来一支笔,生怕田中孚这条大鱼漏网的表情早已写在了他的脸上。
田中孚结果笔来,在合同上刷刷点点,把各处的名字都签了一遍。
签完之后,他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掏出厚厚一沓早就准备好了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文稿,连同一份合同一起递给了詹姆斯。
他自己则留下了另外一份,然后两个人又是礼节性地握了握手。
“对了,田先生,你要不要取一个笔名?”詹姆斯提示道,“恕我直言,你如果用现在这个亚洲人的名字来出版书籍,结果很可能不是很讨喜。当然,我并没有丝毫歧视亚裔的意思,这只是我本人一点小小的建议。”
这人的政治正确考试一定能得满分。
田中孚点点头,詹姆斯说的有道理,这样一本充满着英伦情调的西式小说,作者名字却是亚洲人的话,多少有点不伦不类。
而且他知道这本书将会风靡全世界,会给他带来巨量的财富。
“财不露白”,他可不想用自己的本名,给自己招来无妄之灾。毕竟如今的悍匪,连李超人的儿子都敢绑架。
田中孚略加思索:“我同意你的说法,emm……不如作者名字处就写‘ZoraBlond’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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