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专利法(1 / 2)
[[第一百六十四章 专利法
“养猪……???”
桑弘羊皱着一张脸从办公室里走出。
“那东西有必要么……”
他也真是搞不懂曹酩到底怎样想的了……普通百姓养猪那是因为空闲时间多,而且即便卖不出去,等到了年节的时候也能自家杀猪吃肉,当然—大多数人家还是舍不得杀的。
最贫穷的那些,也确实养不起猪,就算猪也只需要给它打草来喂。
稍微富裕点的呢,又舍不得卖,毕竟一头猪,养大了之后妥妥就是家中的一件重要财产。
母猪尤其。
而那些足够富裕的素封之家……大概率也看不上吃猪肉。
这年头的猪不够肥是一回事,猪头骚味重也是一回事了。
“还不如养牛马!”
最终桑弘羊就下了个定义,而后迈开步子往外继续走去。
办公室内,曹酩自然也是听见了这一切,最终他也只能无奈摇头。
他想搞的是大型养殖啊!
虽然其中不乏为了满足自己口腹之欲的意思,但只要是大型养殖,那就必然逃不脱一个最重要的点。
养殖成本和收益。
收益自不必说,大汉百姓对于肉食的接受度以及需求量本就不小,但大多数底层百姓常年所能见到的肉食差不多都仅限于野味以及河湖当中的鱼虾。
其余的禽畜之流,养殖普及最广的,无疑就是鸡鸭二者了,但普通百姓养鸡鸭却大多不是为了吃,而仅仅是为了让鸡鸭生蛋来给自家增添一点收入。
而家畜的体型一般都比较大,寻常百姓一家还真未必能养得了,这一点参考牛就是了,通常富裕点的,也得好几户人家才能共养得起一头牛。
而且是要咬牙养,因为一头牛绝对抵得上三到四个壮劳力。
但如果换成猪呢?
猪可以养殖,但想要让一头猪跟牛一样有那么高的社会化程度,难度很大。
所以很大程度上养猪差不多就只等同于为了吃肉。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并不划算。
毕竟……普通百姓一年四季所吃最多的还是普通粮食以及某些应季的野菜,油都是需要蘸着指头吃的。
所以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能给自家添上一份劳动力的家畜,才是最好的家畜。
恰恰,猪这个养殖起来大概率只能作为食物的家畜就是最不合适的。
而像牛马之类的大型家畜,马是朝廷强制养的,牛的话又是劳动力,所以都不能被列入肉食之内。
而更高层的话……
养殖规模进一步缩减代表的就是养殖单价的上升,而没有经过阉割的猪肉又有着一种极其浓郁的腥臊,更重要的是,不好育肥。
高价 不好吃 油脂不够理想……
诸多条件制约下,猪的地位并不讨好。
而后世之所以猪肉能够大行其道,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解决了后面两点,育肥和改善猪肉的品质。
这一点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那就是劁猪。
阉割之后的猪,不好斗,不好动,育肥和幼年猪的生存率节节飙升,通常一年至两年龄的猪都有300往上500以内的体重。
而猪的出肉率也差不多在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基本是就是最理想给人供应肉食的家畜。
而且猪还是适应性极高的杂食性动物—荤素腐。
对!微腐烂的食物,猪也能吃,理论上只要不是经常吃,没有在体内积累太多毒素就可以。
而且还有抗病,虽然猪瘟这个东西无法避免,但一般的小病,以猪的身体素质确实只用抗就能抗得过去,比鸡鸭之类的小型家禽完全不同。
这些综合因素堆积下来,完全可以将养猪的成本压缩到最小,而收益又可以完成最大化。
基本上就是养殖场初期最佳的养殖家畜了。
而养殖规模上去,养殖猪的单价又会下来……
眼下大汉的基础盘还不够大,不是什么都适合的。
但曹酩也懒得追上去给桑弘羊解释什么。
毕竟吧,之前农研所就是他独立出资的,这个养殖场他也不打算让别人出资。
因为没必要。
单纯建养殖场,养猪,所需要花费的钱其实并不多。
而且在学院内部,就算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弄养殖场,规模也肯定大不起来,养殖上限撑死了也就三百左右。
就这么些猪,第一年的综合支出就算个二十万钱吧!
就这些,在曹酩的预计当中都是绰绰有余的。
而且最重要的还是在品种选育问题上。
动物的选育杂交可远比植物要更简单,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可预见性。
父本、母本的优势和劣势就那么些。
一次不行多杂交选育几头就好了。
猪又是能够全年多次受孕的……
到时候二代子本杂交选育成功之后,一代直接出栏去冲击市场就够了。
多少也能回点本钱。
只要价格够低,现有猪肉的劣势将完全不是劣势。
而且吧……劁猪这种事情,一代就已经能安排起来了。
毕竟三百多头的猪,总不可能全部作为一代父母本的种猪吧?
在养殖中选育,后世基本都是这么做的。
没啥技术难度。
而且曹酩又不追求一下子就赚钱,毕竟专利法那个东西只要一出来,回头他就是坐着数钱了。
就这种情况,自然是优先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了。
对了!
专利法!
想到这里,他就干嘛起身去文件堆里翻了起来。
他很早就起草好了专利法的大致规划。
不过一直都压在手里而已,毕竟成果都还没出来,就算去搞这个了也不见得刘彻会应下来这么个虚无缥缈的玩意儿。
但眼下就不同了。
已经见识过成果的刘彻肯定会将专利法的条案列入汉律之中。
不过眼下的话……
这个早就已经起草好的专利法还得稍微修改一二。
此时彼时嘛!当时思考到的东西或许并不完善呢?
很快,那一沓帛布装订起来的专利法就被他给翻了出来,重新坐回去后,曹酩就立马开始提笔翻看了起来。
上面内容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不过也就是区区几页而已。
本来就已经写好的东西,就算要修,也不过就是修改很少一点而已了。
很快,一切结束,天色也早就已经暗了下来。
无奈,曹酩只能选择暂时放下手中的事情。
本来他还打算的是尽快把这专利法送到刘彻手上。
……
翌日,辰时。
曹酩骑上了那匹刘彻给他的马,自学院出,带着几名护卫立即赶往了长安。
不过半个时辰左右,他就见到了刘彻。
而正好,朝廷也是休沐日,刘彻还在吃早饭。
他看到曹酩之后,就无奈摇了下头:“你小子……”
随即转头看向一旁内侍:“去,再准备些吃的来。”
内侍一走,刘彻就立即把目光收回来重新放到了曹酩身上:“先吃饭,吃完了之后,随我去书房里谈吧。”
“是新麦种子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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