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酒徒(1 / 2)
如果说刚进入这个镇子的时候肖恩还在担心被人追踪,遭人埋伏,那他现在的样子充分体现了黑人与生俱来的乐观。
换了新衣服的肖恩非常开心,他开始在路上跳起了舞,尽管没有人替他伴奏。
陈剑秋抬头看了看已经在天空中出现的月亮,有些感慨。
快乐,有的时候也是一种天赋。
在那个血腥的雨夜后的某个夜晚,他曾跟肖恩聊过,在篝火旁,飞鸟和勃朗宁都睡了的时候。
“肖恩,找到宝藏之后,你打算做什么?”
“不知道诶,没想过,不过,有钱总比没钱好吧。”
“没想过拿着钱回家做点什么?”
“家?我不知道家在哪里。我从记事起就一直在被像畜生一样驱赶,一直在流浪,这个国家虽大,没有我的家。”
肖恩的神色黯淡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笑容。
“想那些干啥呢,先活下来把,未来总是令人值得期待的。诶,老大,我跟你说,我们脑袋现在可值钱了……”
后面的话陈剑秋都没有听进去,他若有所思:
“家?”
……
“嘿,肖恩,晚上我们去找点乐子怎么样?”
陈剑秋从回忆中缓过神来,他突然对肖恩说道。
“我觉得这一路上太过顺利了,咱们还是低调点好。”飞鸟保持了谨慎。
“得了,得了,咱们得听老大的,这地方离怀俄明得有几百公里了,你怕什么?”肖恩一边说,一边把飞鸟往前拉。
陈剑秋在后面看着,他掏出了刚在杂货铺买的一包烟,歪着头点了一根。
真好。
三人逛着逛着走进了镇子里的一家酒馆。
还没有完全入夜,但酒馆里已是华灯初上,和白天的宁静祥和形成鲜明对比,现在这里热闹非凡。
这座酒馆有两层楼,可能是这个镇子里最大的建筑,一楼是酒馆,二楼是客房。
酒馆里各种打扮的人都有,有牛仔、皮毛商人、木材商人等等,还有些游走在众人之间的身份不明的女人。
陈剑秋这才明白,原来自己之前是小瞧了这个镇子。
蒙特罗斯位于科罗拉多中西部,两座山脉中间的走廊之上,南来北往的商人、掮客等,他们从事的工作不尽相同,但很多都不会在白天露面。
夜晚的酒馆就是他们聚集的地点之一。
“老板,有什么吃的么?”方才的浆果饼没填饱肖恩的肚子,三人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酒保似乎很忙,没什么功夫搭理他们。
陈剑秋坐在桌子边,开始观察酒馆里林林总总的人。
他发现吧台的角落处坐着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
这个人穿着一件灰蓝色的破旧夹克,脖子上围着一条浅灰色的围巾,戴着一顶颜色相似的牛仔帽,帽檐遮住了他的眼睛。
他此刻安安静静地坐着,两只胳膊伏在吧台上,面前的酒杯中的酒已经空了。
陈剑秋走到了吧台的前面,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拍在了吧台上。
吧台周围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张钞票吸引住了,他们有些甚至停下了自己手中的事情,侧目看来。
除了那个男人,夜还没开始,这人却好像已经醉意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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