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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郡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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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往常情况下,像这种民事纠纷一般都是县一级官员处理,州郡长官这一级别除非是大案要案否则是不办理的。

所以当郡首府的书办来要卷宗的时候,记同想当然的以为吴承嗣已经走通了郡守大人的关系。自己只要居中调和一下,大不了让吴承嗣多赔点银子,反正他也不缺。

吴家的案子说大也大,说小也小。这件案子传出去名声不好这是事实,但是却没闹出人命来。甚至往小了说,这件案子还可以进行调解,只要双方各退一步,老师原谅学生,学生给老师赔礼,这件事就揭过去了。

‘你李直丙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气该消了吧?气消了就原谅你这位年仅十二岁的学生。过两天等你学生把伤养好了,再给你和你的妻子敬茶赔礼。这不就得了?’记同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才有胆子收吴承嗣的银子。

记同想的挺好,但他所想的这一切都在一个大前提之下;郡守大人会偏袒吴承嗣。

因河水改道,长落郡重林县的位置越来越重要,逐渐处在妊国的交通枢纽上,南来北往的商客马队都要经过重林县,这也就是为什么长落郡太守:还禄,身处在重林县的原因。

还禄之所以派书办去县衙要来了一份副本,的确是因为吴承嗣,如果不是因为他府上的小少爷被人打了,事情也不会闹得满城皆知。至于要说偏袒,那倒还不至于,还禄主要还是因为好奇,只是这份好奇在看完这份卷宗之后彻底变成了愤怒。

其实也不奇怪,在那个极其尊重师长的古代,不明真相的人在听说这件事情后愤怒理所应当。尤其是在接见了李直丙之后,再看到李直丙跪在自己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述说着吴家如何不尊师重道,淫辱师娘的种种劣迹之后可以说是勃然大怒。

李直丙这个人还禄对他自然不陌生,因为九年前这位李老爷还是自己的上司。当年应国军队借道的时候,还禄就是李直丙的跟班之一,亲眼目睹了他是如何把应国军队骗得团团转的,而且更让自己感到羞耻的是,当年直到李直丙出车祸的前一刻自己还跟其他官员一起拍李老爷的马屁...

这也就是为什么李直丙能以一个区区庶民的身份会见郡守大人,而郡守大人也在第一时间接见了他的主要原因。

作为当年的亲历者,还禄自然是深知李直丙的为人,并且发自内心的认同风筽给咱们的李老爷取的新名字。即便再怎么不喜欢李直丙,还禄在思虑再三后还是决定站在咱们李尺中,李老爷这边。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在那个时代吴家的所作所为直接触犯了道德底线,实在是令所有人都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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